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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999 -1062年),字希仁,號文正。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北宋名臣,我國曆史上傑出的清官代表。1027年,考中進士,被授任為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縣(今江西永修)知縣。因父母年邁,包拯請求在合肥附近就職,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縣)監稅。直到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才赴京聽選,獲授天長(今屬安徽)知縣。
歷史上,包拯頗有政聲,執法嚴峻,厚愛百姓;為百姓利益,不惜得罪權貴。包拯為人剛正堅毅、不苟言笑,大小官員,甚至皇親國戚都很怕他,在包拯面前,他們大為收斂。張方平任三司使,因購買豪民的財產而獲罪、包拯上奏彈劾,罷免了張的官職;時稱“關節不到,有閻羅老包”。包拯剛直不阿、廉潔奉公,獲得宋仁宗趙楨的信任,凡涉及皇親國戚、高官權貴、以及疑難雜案大多交與包拯去辦。包拯秉持客觀公正、不偏不倚,圓滿地完成了這些棘手任務。不僅皇帝滿意,而且,就連這些犯事的人也感到公平、公正。民間有《包公案》等傳說。
包拯為官清廉,慶曆元年(1041年),包拯調任端州(今廣東肇慶)知府,端州出產名硯(端硯),此前的知府趁著進貢大都斂取、貪佔硯臺,用來饋贈當朝權貴,賄取自己的升遷。包拯到任後,改變了這一惡習。製造的硯臺僅滿足貢數,不許多造。他在此任職沒拿過一方硯臺回家。他的親屬、家人也沒有沾他一點的光。包拯任瀛州知州期間,瀛州當時用公家的錢進行貿易,國家每年為此虧損十多萬宋錢,包拯上奏朝廷,將這虧錢的貿易罷除了。 他在擔任擔任三司戶部副使期間,秦隴斜谷專門置辦造船用的木材,官員隨意向老百姓攤派徵取,而且這裡的七個州負責提供造河橋用的竹索,常常多達幾十萬,包拯便上奏朝廷,停止了這些攤派。他在三司任職時,凡是各庫的供上物品,以前都是向外地的州郡攤派,老百姓負擔很重、深受其困擾。包拯特地設定“榷場”進行公平買賣,百姓得以免遭困擾。為此,民間稱其為“包青天”。
慶曆三年(1043年),包拯入京任京殿中丞。後經御史中丞王拱辰舉薦,不久改任監察御史。他建議朝廷堅強練兵備戰,充實北方邊防,積極防禦契丹人偷襲。包拯建議朝廷:“國家每年向契丹交納財物,不是抵禦戎羌人的辦法,應該操練軍隊,選擇將領,儲備軍備,致力於充實邊境守備”。又請求重視朝廷“封還駁正”制度,以及被廢黜貪官汙吏不得重新做官等。還建議選擇郡守縣宰時,要推行考核試用、補任恩蔭子弟的方法。一次,他出使契丹,契丹典客向包拯挑釁說:“你們不久前,在雄州城開了便門,就是想引誘我國的叛徒,以便刺探邊疆的情報吧” ?包拯反駁道:“你們的涿州城也曾經開過便門,難道也是為了引誘我大宋的叛徒,刺探我大宋的情報嗎?如果真的要刺探邊疆的情報,還需要開便門嗎”? 契丹典客於是就無言以對了。
嘉佑七年(1062年)五月,包拯在樞密院視事時,突然得病,數日後辭世,終年六十四歲。獲贈禮部尚書,諡號“孝肅”。遺著有《包孝肅奏議》一書。包拯的事蹟長期流傳民間,小說、戲曲多以其為題材,廣為流傳。因此,包拯演變成了中國歷史上清官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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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平簡介
包拯(999~1062年),北宋名臣。字希仁,瀘州合肥縣(今安徽合肥)人。
初舉進士,授建昌知縣,因父母皆老,故朝廷授官,堅辭不就。及雙親亡,方 出任地方官。他清廉明斷,頗有政績。旋升監察御史,主張練兵選將,加強邊防,反對歲賂契丹。後歷任三司戶部副使、天章閣待制、知諫院、龍圖閣直學士,又知江寧府(今江蘇南京)、開封府等。 在朝時,素性剛毅,不阿權貴,數論斥權幸大臣,上書仁宗明聽納,辨朋黨等;在地方則執法嚴峻,平冤獄、抑豪強,故貴戚宦官無不憚懼,為之斂手。
民間稱之為‘’包待制‘’,‘’包龍圖‘’,京城內傳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
後官至樞密副使,死後追贈禮部尚書(從一品),諡號“孝肅”,後世稱其為“包孝肅”。有《包孝肅公奏議》傳世。
二、剛正不阿 清廉一生
(1)、天聖五年(1027年),“始舉進士,除大理評事,出知建昌縣。以父母皆老,辭不就。”(《宋史•包拯列傳第七十五》以下簡稱《包拯列傳》)包拯中進士,朝廷任其建昌知縣,但因父母需要侍奉,辭官不做,以盡孝心。“後數年,親繼亡,拯廬墓終喪,猶徘徊不忍去,裡中父老數來勸勉。久之,赴調,知天長縣。”《包拯列傳》
上任後 ,包拯認真處理政事,鐵面無私、執法如山。一個“牛舌案”使其辦案如神,聲名遠播。
慶曆七年(1047年)包拯調端州(今廣東高要縣)做知州。端州產的端硯,當時是每年向皇宮進貢的精美貢品。“因為有利可圖,以前的知州,都要趁機向老百姓徵收多幾十倍的端硯,送給朝裡的大官們,換得升官發財的機會。”(趙文博《中華上下五千年》)
而包拯卻反其道而行之。不但自己未貪汙一塊端硯,而且立刻派人徹查以前官吏貪汙情況,然後規定要嚴格按每年20快的數量製造端硯,官員貪汙的一律交公等,解除了百姓的沉重負擔,同時也堵塞了貪官汙吏靠端硯升官發財之路。
(2)、由於包拯的至孝和清廉所帶來的名聲及政績,包拯升遷的速度很快。
44歲時,包拯回到京師升任殿中丞,後又升任監察御史。
皇祐二年(1050年),包拯升任天章閣待制,知諫院。“數論斥權幸大臣…又上言天子當明聽納,辯朋黨,惜人才…”《包拯列傳》
他以廉潔著稱,不畏權貴,執法嚴峻,曾經多次彈劾權貴,“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包拯列傳》
59歲時,包拯任御史中丞,成為了最大的監察長官,同時,他還“兼領京畿轉運使、提點刑獄、考課院 。”
60歲時,包拯連續彈劾了兩任三司使,“張方平為三司使,坐買豪民產,拯劾奏罷之,而宋祁代方平,拯又論之;祁罷,而拯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包拯列傳》
62歲,包拯“升任給事中”,正式擔任三司使。旋任樞密副使進入權利核心。
(3)、在宋代 “厲朝的大臣,幾乎無不貪汙受賄,無不窮極奢侈…官員們"以受賄為生,往往致富。"宋朝自上至下的大批官吏,遇事因循苟且 ,而又賄賂公行,奢侈腐化。”(范文瀾《中國通史》)
在這種情況下,包拯並未隨波逐流,而是嫉惡如仇,兩袖清風,出汙泥而不染。
仁宗年間,陳州大旱,發生饑荒。戶部尚書范仲淹上殿奏本,保舉龍圖閣大學士兼開封府尹包拯到陳州糶米賑濟。
原來朝廷已經派去兩人辦理濟賑事宜。此二人是當朝權貴劉衙內的兒子和女婿。他倆在陳州貪贓枉法,魚肉饑民,還 打死一人,搞得陳州怨聲載道,民不聊生。所以范仲淹保奏包拯前往查處。
包拯微服前往,耳聞目睹二人荼毒饑民的無恥行徑,調查得一清二楚之後,升堂審訊。在鐵的事實面前,二人當場即寫了伏罪狀並簽字畫押。
(4)、“拯性峭直,惡吏苛刻,務敦厚…雖貴,衣服、器用、飲食如布衣時。”《包拯列傳》
包拯雖身居高位,但是飲食起居如同未做官時一樣,其清正廉潔也為其家族做出了表率。因而“包拯家訓”亦四海名揚!
三、包拯家訓
‘’後世子孫仕宦有氾濫者,生不得放歸本家,亡歿之後不得葬於大塋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孫。仰珙刊石,豎於堂屋東壁。‘’
包拯的這則家訓,不是臨終遺言。生前,他就刻石告誡。 它不僅僅令包拯家族,同樣讓非包氏的後人驚心動魄,肅然起敬。
翻開史書,若排序清官系列,敢保證包拯能穩居前三名,就在宋朝當時,人們都說包拯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狄青是天上的武曲星下凡。其實這都反映了廣大民眾對這兩位賢臣名將,為民除害,保家衛國英雄事蹟的熱愛、崇敬之情。特別是‘’包青天‘’早已成了清官的代名詞。
四、一門清廉
那麼包拯莊嚴肅穆的家訓,對其子孫的影響又如何呢?
夫人董氏只生獨子包繶,早亡無後。如夫人孫氏生個男孩,名包綬。長媳崔氏收養一子,名包永年。崔氏因使包拯後繼有人,受到了宋哲宗的嘉獎,其嘉獎令就出自大文豪蘇東坡之手。
包綬、包永年都做過洲縣官。
包綬‘’生平清苦守節,廉白是務,遺外聲利,罕有倫比。‘’ 其四十八歲那年,赴任譚洲通判,在路途中病故。1973年考古時,清理包綬墓,誠如史籍所載,僅從墓中取出墨硯、印鑑、碗罐等這些極簡單的遺物。包綬夫人文氏,是當朝副相文彥博的小女兒,身世顯赫,卻也是‘’賦性寡慾,常不如葷,以清靜自將‘’,嚴格遵循包拯家訓。
包永年曆任縣主簿、縣尉、縣令等職,‘’凡厥蒞官臨事,廉清不擾。‘’ 死後,清理他的財物,‘’了無遺蓄‘’。
他們做到了一世清貧,兩袖清風,與那‘’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貪官汙吏真乃天壤之別! 做官做到了如此清廉,包氏門風如此清白,怎能不令人肅然和敬畏!
五、青史留名
人過留名,雁過留聲。包拯能青史留名,這乃是人生之最高境界,是其無與倫比的最美好之結局!
那麼關於包拯自身最後的結局是什麼呢?據《包拯列傳》載:‘’…遷給事中,為三司使。數日,拜樞密副使。頃之,遷禮部侍郎,辭不受,尋以疾卒,年六十四。贈禮部尚書,諡孝肅。‘’
這是正史的說法,諡號‘’孝肅‘’二字,是宋仁宗對包拯忠孝一生的高度肯定和評價。所謂‘’疾卒‘’,就是病故。
當然還有其它的說法,如在包拯墓誌銘上有這樣話:”嘉佑七年五月己未,方視事,疾作為歸。上遣使賜良藥,辛未,遂以不起聞。‘’ 就是說包拯從發病到死亡,只過了十三天的時間,是什麼病來者迅猛。這些都給包拯的死亡添上了疑問。包拯在世之時,得罪了不少貪官汙吏、宵小齷齪之人,有沒有被害的可能?
為了解開這個謎團,現代專家對包拯的遺骨進行了研究。中國科學院高能物理研究所與安徽省博物館等單位合作,對包拯遺骨進行了研究。發現包拯遺骨中鈣、鐵、汞元素比現代人骨中的含量高,而砷和鉛的含量均比現代人骨中的含量低或相近。 因而透過綜合分析,得出結論基本上是屬於正常死亡,但也不排除被毒斃的可能性 。
結束語:觀風雲際會,看興衰更替,千年縈繞,數不盡風流人物。
包拯一生清正廉明,堅持正義,鐵面無私,打擊豪強,善斷疑案,任百姓訴冤,務得真情。鋤豪強,罪奸枉,獎節義,申冤曲,一介不取,童稚婦女,群知大名,呼為 ‘’包青天‘’。
包拯垂譽至今,稱頌不衰而歷久彌堅。
雖然經過千年歷史大潮的洗禮,但包拯傳奇的一生,在人們心目中還是那麼崇高和偉岸,‘’包青天‘’三個字,字字千鈞,震聾發聵,千古名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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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歷史已經是無從考究的了。
現在的我們誰也說不清包拯到底是不是真實存在的一個人,我們看那些評書,京劇,發現裡面的故事並不相同。
所以,個人的觀點是,包拯這個人物的出現一定是依據當時的社會環境。
人民群眾才是歷史的創造者,既然包拯對於現在的我們是歷史的片段,也一定是由當時的人民群眾所創造,就如濟公大相徑庭。
至於為什麼會是清官,大部分的原因很可能就是當時的人民群眾渴望一個清官的出現,來滿足人們精神上的追求。
所以,為什麼包拯是清官,是有一定的社會環境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