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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長達4年的努力,四川遂寧鐵球砸死女嬰案判決下來了,因找不到肇事者,最終法院判定整棟樓業主(證明不在家的除外)每戶補償給受害人父母3000元,劃重點,法院判定的是”酌情每戶補償3000元“,不是賠償。判決剛下來,現在已經有業主提出了上訴。 如題考驗人性的時刻到了,若你就是這個肇事者,你有勇氣站出來承認是自己所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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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唐式臣

    這一條一直在學術界及司法備受爭議,爭議點主要在於:一人違法、全樓連坐,為了對受害人給予救濟,卻讓無辜的建築物使用人成為了受害人;補償標準闕如,容易同案異判;被告眾多,判決難以執行等等等等。

    希望透過這次改變可以更及時的對受害人實施救濟,並可以減少甚至杜絕高空拋物行為的發生。

  • 2 # 陳氏後人肖

    這不是兇手站不站出來的問題,整棟樓要賠到底該不該,從道德上來講肯定是不該賠的!即便要賠,那小區物業有沒有責任,公安機關有沒有責任?小區的監控為什麼不能發現是哪扔的?公安機關為什麼不能查出來誰扔的?確實這種事兒存在各種困難,但不能有事兒都指望兇手自己站出來吧!把一個人的錯因為各種客觀原因扔給一群人負擔,這不叫公平

  • 3 # Tou85242342

    如果敢站出來承認錯誤就不會有讓全體業主賠款這一事件發生了!一般高空丟物之人都是素質低下與缺乏家教之人,今天它所犯之錯大家為它買單了!它不會思過還會有下一次的。

  • 4 # 戰國曲士

    這個假設不可能不成立,兇手不可能是我,我不會做這麼缺德的事兒。

    但如果我是兇手,我會考慮以下問題:一是面臨鉅額賠償我會不會破產,二是有沒有勇氣面對受害者。當然,如果我有數千萬資產,我會有勇氣承認,敢作敢當嘛,而且賠償個幾百萬,不會對我的生活構成任何影響。但如果我只是普通人,還有房貸和一家老小供養,我會昧著良心裝作什麼都不知道,畢竟每戶賠償3000塊不會對任何人的生活造成影響。但我會做大家的思想工作,讓大夥都多給一些的,畢竟受害者也是很可憐的,而且今後生活伴隨著內疚,心裡壓力會一直都在。

  • 5 # 班達拉姆之重溫歷史

    不站出來,頂多花3000元,且沒任何人知道是你家裡的人丟鐵球過失致人死亡。

    站出來,首先是得承擔高空丟物致人死亡的法律責任,如是大人故意丟的還是無意丟的,不用說,進去是不可避免。

    其次,還得承擔民事賠償,嬰兒送醫搶救的費用你得出吧,別人小夫妻的誤工費精神損失費你也得出吧,沒個小几十萬怕是了不得難。

    再次,遲遲沒站出來,法院已判定整棟樓業主有責任須賠償了,這個時候站出來?會被唾沫星子淹死去。早為啥不站出來?折騰得整棟樓業主都不得安寧,調查取證,證明不在家等等。

    再然後,全民媒體時代如今是,動不動會被網路將你推向所謂道德審判的焦點或制高點,人人都會議論你,反正是不會說你好話,只會各種鄙視你。隨之你的工作,或者你的生意,越來越難做,最終影響到你的工作和生意,甚至正常生活出行等,說不好走到大街上有哪個“正義使者”憤青或對社會心懷不滿找地兒洩憤的小年輕,就會砸你的車,攻擊你的身體,你的妻兒或夫女都會成為別人謾罵攻擊的物件,小孩兒在學校都無法抬起頭來正常學習。

    想想就可怕。如果是你,你還敢站出來嗎?事情已經到了法院判決整棟業主有責的地步,不會有人站出來了。就讓那家人去承受良心的譴責和道德的自我審判吧。

    最後,是感覺法院判決有問題,酌情補償是最大的問題,如果只是酌情,這個補償由誰來強制執行?受到傷害的小夫妻去上門一家家催要?孩子都不在了,要幾千塊錢對他們於事何補?物業管理公司不該也承擔一部分責任嗎?高空墜物管理不到位,或者說沒裝監控,難道物業就可以一點兒責任不承擔?街道辦事處管理小區不善,不應承擔一部分責任嗎?刑事和民事不用承擔,街道辦書記等起碼也應該停職檢討或降職留崗察看。

  • 6 # 心想事成66952006

    4年的時間 不短 警察都做什麼了? 當時就應該拿到鐵球,鐵球上包括指紋所有的可作為證據的東西都留下來 指紋比對,DnA檢測。鐵球照片釋出整個小區 ,鐵球哪裡生產的,怎麼流通到個人手裡的,誰有機會能拿到鐵球。 有沒有人見過這個鐵球。我好像可以做偵探了。呵呵 。

  • 7 # 情尊義貴

    指望肇事者自己站出來那還要公安刑偵幹嘛?我就不信了,那個鐵球上會沒有指紋,就算沒有我就不信會沒有DNA殘留,一個香菸盒都能找到兇手的生物檢材痕跡,公安就能破案了,這個就怎麼不行了呢?

  • 8 # 夏雪來賓

    這個問法好像有點多餘。

    一,有擔當的人不會做扔東西這樣危險行為的。

    二,既然扔東西,說明這個人是人格有虧。他又這麼會出來承擔呢?

  • 9 # 流淌

    砸鐵球者不知道是不是故意?這點很難說明,更不可能會出來承認,不過砸鐵球者這輩子會活著掙扎中,總有一天會遭到報應的!

  • 10 # Tom64004846

    高空丟鐵球不是一般人做的出來的!要麼是熊孩子不懂事!要麼是智障人士!如果是意外掉落則不存在故意高空丟鐵球。

  • 11 # 思索完善自我

    這是刑事案,公安破不出案是公安責任,賠款問題應該由公安負責,或者民政負責!有朋友說的好,任何拋物都有證據,指紋等!所以整棟負責是不合理的!

  • 12 # 金銀開花1972

    為啥查不出?

    球都是兩個!

    一般老人健身,練手指,手腕用!

    誰買的?

    誰愛玩?

    可以排除,誰會玩?

    誰愛玩?

    而且肯定是窗戶口玩,窗戶上有砸橫!

    或牆外壁上有。

  • 13 # 駐馬店頭號貪汙犯

    很多人根本不懂什麼叫做公平,什麼叫做正義。

    這個判決是法律明文規定的,如果不這樣判,可能會出現受害者求助公權力無門,自己動用私權利自救的更加惡劣結果,

    簡單說,就是受害者半夜跑到樓下,把整個樓點了。

    所以這條法律是公平的,正義的,那個法官判決“酌情賠償”是和稀泥,惡劣不亞於彭宇案,應該理直氣壯的判決“依法賠償”。

    同樣的,如果美國向中國扔了個核彈,我們也無需甄別是共和黨乾的還是民主黨乾的,有多少美國人贊成多少人反對,

    直接把所有核彈都扔到美國就是,這就是公平,這就是正義。

  • 14 # 誠心可貴3

    找不出兇手最應該賠償的是公安局和物業,和住戶何干?公安局因為無能破不了案所以要賠償 ,物業因為管理不當也要賠償

  • 15 # 大樹124272567

    這不是有無勇氣站出來的問題,有急報仇,或製造恐佈事件,他就會理志氣壯承認自己所為。反之是無意的恐怕莫有人承認,如果傷人不嚴重可能會承認自自己過失。在無證明誰是過失製造者時,就為平熄受害人一方,就來個草草結案,戶平3千完事。為什麼物業,公安沒份呢?因為?物業有幹裡眼,有保安,公安有責任破案,案情也不胡雜,他可不作為,為方便草草了事,補償一事他們照說也有份!

  • 16 # 彩虹之約684

    住宅區的安全誰負責???必要的監控設施必須完備!!不能關鍵時候總是說監控壞了,壞了就承擔責任,看還壞不壞了???開發商不能保障業主正常的安全,是不是也要負責???

  • 17 # 聽竹散人

    可以判整棟樓業主賠償,但是作為公安部門沒有偵破之案是失職行為應承擔百分之八十的賠償責任!另外小區物業沒監控設施不能全方位監控也應承擔部分責任!

  • 18 # 青蔥那年

    法律存在的根本意義,就是把沒用勇氣站出來的人揪出來,並進行懲處!如果僅靠道德約束,要讓自己站出來,那還要法律幹什麼?

  • 19 # 將就還行

    整棟樓有出租的,空著沒人住的,還有全家當天就根本沒在家的,等等多種原因的,也要跟著賠償嗎?放開來大家評評理,這說得過去不。查不到事主,就讓整棟樓的來擔責,那通緝犯抓不到是不是要把全社會都抓起來呢?一個傷兵進了村,小鬼子找不到就殺了全村人。

  • 20 # 一木青果

    如果交通事故找不到肇事者,看樣子讓整條路上的人賠償嘍?那我們還要警察干什麼?人人可以當警察了?這個工作大家都可以做呀。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現在的騙子無處不在主要是什麼原因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