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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帥氣直逼馬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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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東人966
當事人可以要求書記員改正,書記員如果不同意,可以跟主審法官交涉。好在,現在好多都是科技法庭,都有保留的錄音錄影,可以與當時的錄音錄影相對照。記錄錯誤的,書記員應當允許當事人改正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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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微言律法
當事人一方在庭審記錄簽名後,如發現庭審記錄與庭審事實不符,要分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如果是當事人自己一方在庭審過程中的發言與庭審筆錄不一致,可以在庭審後及時聯絡書記員或法官助理說明情況,一般情況下書記員或法官助理會同意訂正。如果不同意直接訂正,當事人可以提交書面檔案,並要求將相關書面檔案附卷。如果是其他訴訟參加人的發言記錄,除發言的人外,其他人一般是沒權利要求訂正的。其他訴訟參加人認為庭審筆錄的記錄與庭審事實不符可能影響案件事實認定或與自己有實質利害關係,也可以申請請求訂正。最後,現在法院審理案件一般是要求同步錄音錄影的,法庭庭審筆錄如果和庭審情況有實質偏差,可以請求調取庭審錄音錄影核實。 -
4 # 公民王振華
您問的情況不是特准確,要區分具體情況1、如果是其他訴訟參加人的筆錄,則發現與事實不符合後您自己無權修改。另外,在訴訟質證階段和法庭辯論階段您和您委託的律師應充分注意對方的事實方面的證據和陳述,一旦與您掌握的證據和事實不符,在質證和辯論時就要及時指出並在自己舉證時提供反證;2、如果是您自己關於事實的陳述,通常在開完庭的當時簽字時書記員會提醒您簽字時注意事項,您當時就可以修改;3、如果當時沒有發現簽字後發現當時對事實的陳述和客觀事實不符可以向書記員提出修改,如獲許可也可以修改;3、如果書記員沒同意對事實陳述的修改,則您可以提供補充意見或您律師在代理詞中可對該事實做充分說明;4、如果這些都沒采取,也可以在上訴中說明,但上訴時說明必然需要證據佐證。不過,從經驗來看,由於是用原有證據證明,會導致不必要的麻煩甚至影響法官對事實認定,所以最好是在一審中按照前述方法及時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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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扯紙
當事人一方在庭審記錄中籤名後,如果發現庭審記錄與庭審所述不符,分不同情況處理:
1、如果是開庭剛結束,在檢查筆錄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或記錄不準確的情形,則可以當庭修改,法官和書記員不會做過多幹涉;
2、如果是庭後想起來庭審記錄與所述不符,有兩種方式,一是聯絡法官和書記員修改筆錄,但此時讓修改但可能性幾乎沒有(當然,不排除有些法官、助理和書記員比較好溝通,讓你再回去改),原因很簡單,就像籤合同一樣,不能合同都簽字蓋章拿回去了,再仔細閱讀發現與自己不利條款,再去和對方商談要改,對方當然不會同意。第二種方式就是透過遞交補充答辯意見或者代理詞的方式予以彌補,並與法官溝通當時的意思,法官會根據對該案開庭時的情況,採納你補充答辯意見裡的說法,而不是庭審筆錄裡的不實記載。
3、如果該案判決書已下,案卷馬上要歸檔裡,你發現判決結果不如你意,回過頭找庭審筆錄發現所述與庭審所述不符,那麼你肯定是無法修改的,這個結果需要由你自行承擔。畢竟你也是在庭審筆錄中籤字確認的。
當然,最後一種彌補的方式就在於:如果你覺得確實有重大影響案件基本事實的情況,且當時有庭審光碟刻錄的話,你可以申請調閱庭審影像資料,以便查清當時的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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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張灰灰zhy
參加庭審,普通人沒有經驗,很多有用的沒有記錄在案,或是直接縮減,對另一方當事人都是不利的。大家一定要特別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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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老文的個人認知
準確來說,不是庭審記錄,而是庭審筆錄。庭審筆錄與庭審事實不符,主要分兩種情形來處理。
第一種:所有人都還沒有離開法庭,法官發出檢查庭審筆錄並簽名的指令後,在這時候發現了。這個時候可以要求書記員予以更正,糾正錯誤,書記員要是刁難不理睬,可要求法官核實並要求法官先簽名,一般情況下,法官都會檢驗檢查並更正。
此時,一定要控制情緒,冷靜跟法官和書記員交涉,雖然可能涉及枉法裁判,但也不能吵鬧乃至動手。
實在不行的話,在簽名前面直接批註:與庭審現場事實不符,然後簽上大名並書寫日期。瀟灑離開。
第二種:事後發現與庭審現場不符合,這種情況就很難處理,雖然可能有錄影映像證據,但一般情況下老百姓是無法調取的。
是狐狸總會露出尾巴,一個錯誤需要很多錯誤去掩蓋。重新梳理案情,特別是法律程式,行駛訴權或者依法依規進行維權。
個人提醒,維權之路漫長,而且最終結果一般都“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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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郭延強律師
簽名前最好先核對,與自己講的事實不一致的,可以進行修改。如果記錄的內容與對方講的事實或者法官的問話、調查內容不一致,你無權修改。現在都有庭審錄音錄影,可以要求核實。
回覆列表
當事人可以修改自己在庭審過程中的發言,但不能修改對方當事人的發言,現在庭審過程都有錄音錄影,若確有不符,也可以提請法官調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