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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烽葉戲諸侯

    一隻咬了人的狗,摔死不過分,狗命不能與人的安危相提並論。

    8月30日,陳女士父母遛狗回家,陳女士的母親抱著一隻白色的小狗,父親牽著一隻黑白的小狗,在電梯裡一個小女孩多次撫摸白色小狗,可能是因為愛情的力量,地上的那個黑白色小狗見狀,老是想要去咬小女孩,最後在出電梯門的時候,黑白狗咬了一口小女孩的腿部。

    女孩家長要求陳女士出面處理解決事情,第二天帶齊犬隻材料與對方見面協商。

    在經過社群調解律師和工作人員的多次協商後,雙方最終簽訂《人民調解協議書》,由陳小姐賠付對方醫療費、舞蹈課學費、營養費共計5000元,並持續15天告知對方犬隻健康情況。

    那在隨後的第1天報告犬隻健康情況下,陳女士用她自身的看法,指責了小女孩的家長,沒有盡到看管小女孩的義務。然後,小女孩的父親心情不爽,單方面地撕毀了和解協議,並要求登門討要說法。9月1號那晚摔死了小狗。

    首先,小女孩多次做出撫摸白色小狗的行為,引起了黑白色花狗的反感,黑白花狗沒有戴口罩,也是引起最終小女孩被咬的直接原因。在這一階段陳女士的狗咬人了,是必須要承擔責任,所以他們也簽訂了和解協議,並賠償了相應的賠款。

    其次,因為一條短訊息的問題。小女孩的父親單方面否認協議,並要求重新簽訂協議,在9月1號上門討要說法的時候,當著陳女士父母的面,摔死了黑白色花狗。這一過程是小女孩父親的過激行為,既不說協議錯在哪裡,哪裡不妥,單憑自己的意願去摔死小狗,也是一種錯誤的行為。但是陳女士去要求家長一直陪同小女孩出門,這也不現實,自己家的狗不戴口罩,多次想咬小女孩前提下,還不牽緊狗繩子,反而說教小女孩的家長,說明情商也不高。

    最後,小狗屬於陳女士的私人財物,當場摔死狗,也屬於毀壞他人財物,陳女士有權進行起訴,小女孩的父親摔死一隻咬人的狗,看起來無厘頭,但卻不過分。

    明明自己是受害人,到後來又變成了加害者,其實雙方都有一些過錯,小區裡的文明養狗,必須要人人遵從,遛狗必須要牽繩,必須給狗戴上口罩再出門。

  • 2 # 廬江華衝

    你為什麼不發完整的影片?兩秒鐘能說明什麼?看一萬遍都沒有用!和解了還能把狗摔死,我認為早就該摔死了!還小區一個安全!

  • 3 # 騎驢逗笑

    近年來因為狗寵物狗咬人的事件頻道發聲,大家也呼籲狗出門要繫繩子。然而還是狗咬人的事情還是時常發生!

    8月30號晚,小女孩一家要乘電梯下樓,期間小女孩去摸狗,狗處於防範意識,上前去咬了小女孩的腿!經過協商,犬主陳女士帶上狗的資料與小女孩家長達成調解協議,賠償各項費用共計5000塊錢!

    當陳女士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其後女孩父親要求見面,陳女士與丈夫正在加班,家裡就只有父母,當晚女孩父親就去敲門,開門就把狗提到電梯口摔打,送到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陳女士父母也因為護犬心切,在這過程中也受傷,父親因為受到刺激,住進了醫院!

    這次事件先是小女孩去撫摸狗,因為是陌生人,寵物狗出於防範才誤傷小女孩,陳女士也給女孩爸爸發了一條簡訊,說孩子未滿7週歲,需要父母陪伴!簡訊中提到要好好教導小朋友,提高自我防範意識!

    事情處理了,陳女士給女孩爸爸發這一條簡訊,可能是出於好心,希望對方好好監管自己的孩子,因為當時就小女孩一個人!

    次日女孩爸爸上門摔狗,本來是有理一方,現在上門把人家狗摔死了,父母也受傷了。

    這下婆說婆有理,公說公有理!

    看到這個事情的時候,我很氣憤,人家賠了你錢你還摔狗!

    但我們要去思考一個問題,為什麼寵物狗傷人事件時常發生。狗讓人傾注感情,但損失狗傷人,又有幾個講理的犬主。

    前一段時間發生寵物狗咬傷小女孩,孩子媽媽上前理論被狗主人打,我想問,當狗傷人的時候,是不是在他們眼裡,狗比人重要。

  • 4 # 科技神箭手

    狗摔死是對的,一萬條狗命抵不上一個女兒,有的人價值觀已經不正常了,什麼叫狗命都不懂了。現在住在城裡最不安定因素就是被狗咬,狗咬的狂犬病發作是無藥可治!

    養狗的人是很自私的,總是把快樂建立在別人的不方便上,我們小區一大清早,遛狗大賽,全部帶著狗,到處瞎逛,狗仗人勢,朝人亂叫。

    你不要以為這些狗很溫柔,骨子裡都是兇殘的,咬人不含糊。

    這次也是小女孩人生經驗不足,友好的摸了下,後被狗咬了。

    後來就談了,也調解了。

    那哪個男人受得了,女兒被狗咬,還要叫我管女兒,就去理論,後來狗摔死。要我也要摔死,狗咬人也是害人。1億條狗也不能賠一個女兒的性命,這是質的區別。

    也希望養狗的人好自為之。

    我們這有戶人家也喜歡養大狼狗,這狗喜歡咬人。人家勸他,殺了吧!賠了不少錢了!

    他說:我這狗很乖的,人家東西拿進來,不咬,拿出去才咬。

    後來兒子找了女朋友,女朋友媽媽也來做客。那天女朋友媽媽拿點東西去外面,那狗看見了,咬了十八口,奄奄一息,後來差點人命官司,兒子到今天老婆還沒娶。

    養狗,要付代價的。也盼望城市裡能嚴格對待養狗人氏。還我們一個安全。

    希望國家儘快出臺法律:城市禁止養狗。狂犬病發病後是無藥可治的。近年來狗咬傷人,狗只夜間狂吠擾民的情況己越來越多。

  • 5 # HiFi影音室

    被咬女孩父親摔死狗狗行為,不過分,可以理解!但是推倒老人,行為可能有點過激,對此我簡單談談看法。

    自己女兒被狗咬了,本來就已經非常不幸,很生氣,還被狗主人長篇大論來教育一番,看起來貌似是善意的提醒,其實更像是自己吃虧了心裡不爽,過一過嘴癮,女孩父親,當然不願意了,想想要是我女兒被咬了,被人這麼一通數落,我也會很不爽。

    撕毀協議,上門找狗主人討論重新協商,想必也是很不爽,想噁心狗主人,哪料上去又被狗咬了,一怒之下把狗摔死,把人推倒受傷,這下好了,雙方又再一次成為受害者了,所以有時候遇到這樣的事情,是不是要理性一些,不要圖一時嘴快,不要覺得受委屈了就一定反擊?

  • 6 # 蕭蕭入秋

    這不僅僅只能夠用“過分”來形容了,已經構成違法行為了,應當予以賠償。

    8月30日,陳女士的父母在遛狗回家的電梯中,自家的寵物犬咬傷了一名乘同一電梯的小女孩。

    事發之後,陳女士出面與被咬女孩家長私下協商解決了此事。最終陳女士賠償了對方醫療費,小女孩因傷產生的舞蹈課損失費以及營養費共計5000元。

    原想著事情告一段落,可9月1日,女孩家屬卻突然表示之前說的不算數,要求重新協商。於是,在9月1日當晚,女孩家屬將陳女士的寵物狗摔死。並且造成了陳女士父母的人身傷害。

    對女孩家屬的做法,我認為有些無理以及過分。第一,陳女士的寵物狗咬傷小女孩,雙方已經協商解決,且陳女士已經做出了賠償。第二,女孩家屬之後反悔,體現出他的不守信用。第三,女孩家屬在摔狗的過程中,導致了陳女士父母的人身傷害以及精神傷害,已經構成民事責任了。他不僅僅要賠償陳女士寵物狗的死亡費用,還要賠償陳女士父母的醫療費、精神損失費等。

  • 7 # 書聲江湖夢

    看了整個事件的經過,很有感慨:楊先生摔死狗是有原因的。

    1.楊先生摔死狗,他辯解說是上門理論,是狗咬了他。

    這個我可以理解,我家是農村的,以前養過一隻護院的小狗。有一次老婆洗衣服,水放到了路上,那時還沒修下水道,這是很正常的。鄰居的父親有些不爽,他已經60多歲了,年輕時是村裡的一霸 。說話做事比較任性,老婆受不了他的指責,和他理論吵了起來,我家那隻小狗吠叫兩聲忽然間撲上去咬住了老頭的褲子。老婆嚇得趕緊用腳踢跑了它,老頭也被嚇住了,住了嘴。

    所以對於楊先生的說法,我認為可信。是狗先咬了他,才摔死的。

    楊先生是有些過分了。陳女士的父母護犬心切受了傷,陳女士父親第2天就住了院。

    楊先生作為這件事情的責任人,為此要花費多少錢這個又不好說了。

    吵架成本很大,雙雙沒有贏家。

    2.有人說一個熊孩子的背後說不定有個問題家長,我認為也是有道理的。

    楊先生的女兒,出於童心,愛心觸控小動物,這個舉動是她被咬的原因。

    作為家長,一定要告知孩子:

    未經別人允許,不要動別人的東西。小貓小狗是帶有狂犬病的動物,要注意保護自己。

    假如小女孩在摸陳女士的母親懷抱的白狗以前問一句,阿姨我可以摸它,逗它玩嗎?

    這應該是禮節問題,也是家長安全教育到位的體現。

    孩子都是自己的好,讓他們免受傷害是家禾的責任和義務。讓他們學會保護自己,給他們言明其中的厲害,才是真正愛。

    我家也有寵物犬,以前看到過幾篇小朋友和小貓小狗等動物玩耍,被抓傷,家人大意導致小孩子犯狂犬病的事怕了,沒少訓兒子,不要接近它,逗它和抱著它玩。

    老婆還不理解,我都給她解釋了好幾次了。縱容孩子就是害了他。

    楊先生在這方面的教育有欠缺,難道不是嗎?如果楊先生教導到位,孩子不去觸控狗狗,這件事還會發生嗎?

    3.陳女士的父母大概也是第1次碰到自家寵物犬傷人的事。

    在電梯那個狹小的空間,小女孩進來不久就撫摸小白狗,陳女士的父母也不加以制止。可能是還沒有預料到女孩這個動作的危險,或者是小花狗還沒咬過人,還沒有經驗。

    是老人年齡大了眼花了嗎?花狗咬到女孩,出電梯還蹲下身檢視傷口,老人沒看到嗎?

    小女孩經過傷情鑑定屬於三級傷,也就是狗咬傷的最高級別。科普一下國家對此類情況的鑑定標準。

    1.接觸和餵養以及被被舔。

    2.無出血,但被咬面板破損。

    3.肉眼可見出血。

    人上了歲數,視力不佳,沒有看見出血也也是有這種情況的,花狗咬人就是幾秒鐘的事,女孩也沒有說咬到她了,老人以為沒咬到也是情有可原的

    同在一個小區同棟樓,那問一聲孩子咬到沒有,要不要看醫生?或者把那隻花狗在家控制住後,到女孩家探望一下,那個效果是不是會好點呢?

    也許是城市裡的居民不像農村,都是沾親帶故彼此都很熟悉,串串門拉家常很容易。

    城裡人的鄰里關係顯得冷淡是條件使然,他們來自五湖四海,只是各種原因聚集在一起,這也無可厚非。

    4.禍從口出,會說的把人說笑,不會說的把人說跳。

    我對陳女士說的,

    未滿7週歲孩子需要監護人陪同身邊照顧,儘可能避免一切的意外發生。

    這句話感到不理解。誰不想時刻待在孩子身邊監護她們,普通人不需要工作養家嗎?不滿7週歲的小孩子時刻要在身邊守護 嗎?

    陳女士的本意是好的,在現實生活中又是很難做到的。

    誰能想到在自家小區坐個電梯都能出事呢?

    每一個小孩身邊,沒了大人的監護就會出危險,如果社會到了這個地步那才是可怕的。

    這就好比某些人抱怨我們沒有像日本那樣,小學生都是自已走回家。出了事又指責家長沒有監護好一樣。

    我也做不到時刻守護在小孩子身邊,我需要工作掙錢養家。

    總結,出了事首先在自己身上找原因,誠懇道歉,承認錯誤是不二選擇。

    陳女士如果這樣寫會不會好點呢?

    楊先生:很抱歉,我父母對狗狗監管不力給您和孩子帶來了傷害,實在對不起。

    我會積極賠償您的一切損失,並對受害的小妹妹致以最真摯的歉意。

    我在此事中吸取教訓,今後再帶狗狗出門,我會讓父母給平們戴上口罩,確保街坊鄰居們的安全。

    我家也有孩子,沒想到一次隨意的撫摸,就能帶來這麼大的傷害,這個問題我以前也沒認識到,看來我也要教育孩子注意這方面的問題。

    我們做家長的無非是想,讓孩子免受不必要的傷害,能夠茁壯成長。

    對楊先生以及你的女兒帶來的工作和學業的不便,我深表愧疚和不安。

    最後,祝願小妹妹早日康復。

    總之是陳女士的幾句話,戳中了楊先生內心的痛,說話是一門藝術和學問呀。

  • 8 # 玲聽天下

    寵物狗咬傷人後,在達成後和解後的情況下,仍被摔死是對的,畢竟狗咬人很容易造成瘋狗病,因為只有狗死了才能給小區達成安全。

    說真的,寵物狗咬傷人,如果不摔死,可能會給其他的人造成傷害,因為已經知道這寵物狗咬傷人,早點把狗處死是比較好,因為狗不像其他的動物,如果這狗咬人的話,真的很容易造成狂犬病,所以,摔死是對的。

    這樣咬人的狗,摔死也是對小區的其他的人負責,因為有條狗在小區,今天是咬人,明天主人不在身邊,這條狗可能還會再咬人。為了安全起見摔死是對的,比較安全。

    狗咬傷人,不是和解就能夠解決問題了,有的點咬傷人後,會在不久後發病死亡,這就是很可怕的事情。

    因為在我們隔壁村,就是因為一個人被狗咬傷而導致死亡,所以,說既然狗咬傷了人,摔死是的,並不過分,現在這個人和解沒事,並不等於以後會沒事,所以說,狗咬人,很容易導致人死亡,勸這位被咬傷的人,早點去打疫苗,真的,狗咬人,真的是一件危險的事情,早點把狗處死是對的。

  • 9 # 回不了家的流浪者

    楊先生做了警察想做卻不敢做的事情,一條咬過人的狗必須打死,因為它已經粘上了人類的血腥味道,還會繼續咬人的!

  • 10 # 老樣子2019

    應該立法,在正常情況下,寵物狗主動咬人傷人,都應判寵物狗死刑,寵物狗的主人,視情節負法律責任,還尊重生命一個正解。

  • 11 # 一流842

    摔狗肯定是有原因的,狗本來就是對人造成了傷害,狗主人的做法又欠妥,那麼摔狗總比摔人強吧。就是不摔,執法部門也應該用別的方式解決狗對人的安全造成的傷害,城市禁止養狗是絕大部份人的期盼。既然禁止不了,為了人類的生存,採取措施也是應該的!

  • 12 # 贊東坡不輸

    所有養狗人士和愛狗人士必須清楚,第一:人命是最重要的,不容侵犯;第二:狗命就是狗命,是動物的命,遠低於人命,奪狗命只是侵犯財產權,愛狗如子是關上門家裡的個人家事。愛狗人士莫把自己貶低為狗替狗代言。

  • 13 # 平淡人生一帆順

    這事發生在深圳市龍華區港鐵天頌小區。8月3O日,犬主陳女士父母溜狗回家。母親抱一隻,父親牽一隻,搭乘電梯回家。

    電梯裡有個七歲小女孩,多次撫摸抱著的小狗,惹得牽著的小狗發怒,做出衝撞動作被拉開。女孩欲出電梯門時被狗咬傷。

    第二天,犬主陳女士帶齊相關犬證,應女孩家長要求雙方當面協商處理。經過社群調解律師和工作人員的多次協商,雙方簽訂了《人民調解協議書》。明確了由陳女士賠償對方各項費用5千元。並15日內報告犬隻健康狀況。

    事情本來到此結束。犬主陳女士脫褲放屁,多此一舉。回家後編輯一條簡訊發給女孩父親。大意是未滿七歲的孩子,還是身邊要有監護人陪同照顧,儘可能避免一切事情發生。畢竟他們年紀小,而且要好好教導小朋友,如何正當提高保護意識……

    陳女士表面冠冕堂皇,言外之意就是不服,指責女孩家長沒盡好監護作用,沒教育好自己女兒。

    女孩家長豈能受得這般氣。遂於9月1日找上陳女士家,拍門稱不同意昨日協議,要重新商議簽訂。而且上門時,女孩家長稱,自己也被狗咬傷,所以就做出了摔死狗的行為,並認為自己無過錯。

    陳女士稱,女孩家長不但摔死了狗,還推搡中致其父母受傷。雙方爭執不下。目前當地警方介入處理。

    依個人認為,整個事情都是陳女士家惹起。先是父母帶狗坐電梯,如果小女孩先進電梯,你父母可以不進去另行等待單獨乘坐,如果你父母先進,應當告訴小女兒別進來,我們帶了狗,怕咬你。相信小女孩是聽得懂的。你父母是大人,愛護關心下一代,是應該的。不然小孩子叫你爺爺奶奶幹什麼。再說陳女士,你心甘情願把錢都賠了。反過來又心裡不服氣,含沙射影指責女孩家長沒陪同,沒教育好自己的女兒,而且還是用資訊傳送。你這分明是挑戰對方。電梯是乘人的,不是乘狗的,六七歲小孩單獨乘電梯常見得很。你憑什麼要指責人家沒教育好子女。分明就是表明自己出錢不甘心。女孩家長受辱盛怒推翻協議情有可願,沒什麼不對。法院判決還可上訴,何況民事調解協議。上門理論也沒錯,摔死咬人的狗也沒錯。但如果無故推傷陳女士父母,就有點過激,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

    個人意見,不喜勿噴。大家可以各抒己見。

  • 14 # 一路花開544

    是違法了,為什麼這麼說,達成和解說明雙方己經認可。如果一方不滿意完全走法律程式。然而簽定完協議後再摔狗是違反了協議,屬於單方毀約,損失他人財產。對狗不人性不理智處理方式太極端,對他人的心理造成極度不適。

    做為監護人對孩子應有教育保護責任,對陌生的狗不要隨意觸控,恐嚇,玩逗,保持距離。帶狗進電梯時配有牽引繩,帶上防護口罩,為他人安全做好防護。

    做為成年人,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式,處理狗依照法律解決,提倡人性化方式,暴力行為對和諧社會產生不良影響,我們是講法律國家,按照規章制度約束自已行為。

  • 15 # 書香清靈

    寵狗咬傷人後達成和解協議,最終狗仍被摔死,細看這件事情的始末,我覺得受傷小女孩的父親的做法有些偏激,但不過分:

    我們來看事情發生了幾個關鍵點:

    8月30日晚上,陳小姐的父母帶著兩條狗坐電梯,同時進去兩個小女孩,其中一個小女孩主動上前撫摸陳小姐母親抱著的小狗。陳小姐父親抱著她,另外一隻小狗突然向她撲去,把她咬傷了。那天晚上女孩的父母到陳小姐家協商,要求陳小姐承諾“其女兒20年身體健康”。陳小姐表示無法做到。第二天在社群工作站進行調解,最終陳小姐賠償5000元,並在15天內持續告知且知健康狀態。協議第二天女孩的父親推翻了協議結果。理由是陳小姐在微信中說:“要管教好自己的小朋友。”女孩父親聽了之後不願意了。之後女孩父親上門陳小姐家理論,他說那隻狗曾經像自己撲過來,於是一氣之下他把狗多次抱摔。而陳小姐卻說女孩父母闖進她家,爭搶她的愛犬,還弄傷了她的父母。愛犬被女孩父親幾次抱摔後受傷嚴重死亡。

    從事件發生的經過來看,雙方均有責任,而女孩的父親做出了抱摔寵物狗,致其死亡的行為,確實有些衝動了。

    我們可以理解女孩父親的心情,因為孩子被狗咬到,這不是簡單的皮外傷,它禍害可能會隱藏十幾,二十年。現在誰也無法保證小女孩的身體是否健康,因為被狗咬到很可能染上狂犬病,而狂犬病的潛伏期,有時長達20年。而狂犬病是一種100%致命的疾病。

    愛女之心心切,一氣之下女孩的父親把對方的寵物狗摔死了,這樣的行為情感上可以理解,但是不夠理智。畢竟事情已經發生,把狗摔死能解決問題嗎?何況這過程中還傷到陳小姐的父母。

    這些事情中,雙方的責任體現在:

    陳小姐不應該在城市的高樓人群聚集的地方養寵物狗,如果確實喜歡狗,那麼把狗帶出門時,一定要給狗戴上口罩,拴上繩子,不能讓它隨便咬人。

    女孩也有責任,小女孩看到陌生的狗只,沒有提高防備意識,而是主動上前去撫摸狗,陳小姐的父母盡力把狗拉住了,可是依然無法避免悲劇的發生。在這方面小女孩的父母確實有看管孩子不周的責任。

    事情過後已經協商,陳小姐也做出了5000元的賠償,但是小女孩的父親要讓陳小姐保證其女兒20年的身體健康,這一點確實不符合事實,陳小姐無法做到。

    陳小姐說小女孩的父母要看管自己的孩子,這樣的說法也是對的。小女孩的父親千不該萬不該傷害陳小姐的父母,把狗摔死也無濟於事。

    作為小女孩的父母,最應該做的事情應該是馬上帶小女孩你打狂犬病疫苗,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風險性。至於找對方賠償理論是應該的,但不能過於偏激,做出衝動的行為!

  • 16 # 889209064995

    人和解了狗知道嗎?狗性難改,警方介入也要把握尺度不要助長危害大家身體安全的現象的再發生,應該對肇事者養狗人施一懲罰,以戒他人。

  • 17 # 531317318312

    不過分。你認為咬人的狗還該留著嗎?你養的不是軍犬,警犬,軍犬警犬還不是逮著誰咬誰呢,你說你養的狗咬人還能養嗎?再讓它咬人?賠錢人家也不滿意。

  • 18 # 馬哥465

    一隻咬人的狗,狗主應該將它淘汰了,不然它就是一個賠錢貨,說不定你狗主官司還要惹上身。摔死了你應該感謝別人,不是你害了它的命。

  • 19 # 我就是竹韻

    這個事情不好說,因為很多細節都沒有公佈,不好貿然下定論。

    但是有一點,就是調節的不理想、不徹底,雙方都很不滿意,所以才又發生了衝突。

    其實寵物狗的問題是一個普遍的問題,因為國家還沒有統一的法律和法規。

    雖然部分地區和城市有《xxx養犬管理條例》,但執行起來也是差強人意,因為這事本來也不好管,是一個社會問題,主要還是靠民眾自覺。

    隨著城市化程序的加快,養寵物在青年人成了一種時尚,在老年人成了一種精神寄託,而這個寵物,以狗狗居多。

    我們所在的小區也是如此,不少人出去遛彎,前面就跑著一條狗,狗在前面撒歡跑,人在後面急著追,也弄不清楚到底是誰需要出來了,但是鍛鍊的目的確實是達到了。

    還有的狗是大型犬,四五十斤甚至於八九十斤,跑起來威風凜凜的,但是走到誰跟前誰瘮得慌,萬一它忍不住下口了怎麼辦?

    但是狗主人總是說,沒事沒事,我家的狗狗聽話,從來不咬人,沒有一個人說他家的狗咬人的,但是狗咬人的事件卻屢禁不止。

    這個問題就很讓人納悶了,狗的主人怎麼能保證你的狗狗不咬人呢?

    他的判斷肯定是狗狗沒有咬過他自己,所以應該也不會咬別人。

    但是狗是禽獸、野性未泯,它骨子裡是可以咬人的,哪怕你教育的再好。

    哪怕是人,從3歲接受傳統教育,長大後一樣還有殺人放火、違法犯罪的,何況是狗!

    所以這個狗繩是一定要拴的,而且必須要栓緊,特別是在外人面前,否則就很可能給別人造成傷害,也給你自己招來不必要的麻煩。

  • 20 # 雪舞秋韻3229

    莫名感覺結局很爽,我就特討厭那些狗主人不拴著自己的狗,遇到誰總是那句他家狗不咬人。咬人的狗以後絕對會再下口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為何很多負債者都說是自己生意失敗而負債?是真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