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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好看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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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工社微課程
好像最近好多類似事件。
之前有個造謠老師虐待孩子,毆打自己的,最後發現是用紅墨水塗得。
只能說一是網友的情緒太容易被煽動,聽風就是雨。平臺也有推波助瀾的嫌疑,畢竟男女對立是最容易有流量的話題,但是次次都打臉,傷害的是自己的公信力。
二是這種行為一定要嚴懲,要追究法律責任,不能讓這個不正之風延續下去,否則天天有人控訴,抹黑,輿論就亂了。
自媒體時代,看熱點新聞還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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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丑150623271
想看到聽到真實的事實和結果,當事幾方都要誠實,做人要厚道,做錯了就要改正,沒有錯就要堅持己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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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手機使用者在雲端
現在對網際網路的各類事件都不敢輕易表態,因為事實如何不得而知。好多看起來讓人義憤填膺的事,實則當事人在自導自演,騙流量騙粉絲!實在可惡,事實澄清之後,這種人永遠踢出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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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家貓咪叫年年
本來梁穎發博文控訴自己被羅冠軍強姦,被迫與他談戀愛的遭遇已經得到輿論的普遍同情,羅冠軍已經千夫所指,“已經社會性死亡了”,這個時候她突然偃旗息鼓,背後肯定是有原因的。
梁穎此時主動求和,不外乎這幾種原因:(一)羅冠軍及家人用錢財堵住了她的嘴;(二)羅冠軍及家人威脅恐嚇;(三)司法機關在辦案過程中的走勢越來越對她不利了,再這樣下去,有可能到號子裡吃免費盒飯了。
稍微有點頭腦的人稍微分析一下都知道哪種可能性是最大的。羅冠軍出身貧寒,恐怕也滿足不了有些人的獅子大開口,否則也不會公開撕到現在這程度。看看羅冠軍52歲的父親,一個小學都沒有畢業的農民在網上發的“城請書”,你就會發現,他雖然沒文化,但很講道理。
其實以前一直到梁穎的控訴長文頗多疑惑,覺得有很多不合邏輯的地方。比如答應羅冠軍一起吃飯,她的理由也許還能說通,“就當告個別”,但吃了飯之後又答應和羅冠軍一起到酒店又是出於什麼考慮呢?一個已經大四的學生,即將畢業走入社會的成年女性難道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難道她答應羅冠軍去開房,僅僅是為了和他談人生,談理想,抑或是拯救他那顆罪惡的靈魂?
此時貓老師願意用自己的“小人之心”猜測一下樑穎和羅冠軍交往到最終開撕的經過和心理。先是準備正常戀愛,羅冠軍長相不說好帥,一般算得上吧;又在銀行工作,在女生眼中還算是體面。只是後來在交往過程中發現羅冠軍的經濟狀況不是想象的那麼好,於是準備分手。在分手之前總要有點青春損失費吧,但也許沒能如願,於是在微博上發文,對羅冠軍落井下石。
如果果真如此,這梁穎為人之毒,心機之深讓人不寒而慄。
只是她沒有想到羅冠軍不是尋求私了,而是堅定地尋求法律的幫助。司法機關在辦案的時候是要講證據的,這時謊言在證據和推理面前就會變得不堪一擊。比如,警方問梁穎,她在哪家醫院打的胎,而梁穎說不出來。
而羅冠軍在網上曝出的他和梁穎在戀愛過程中的一張張親密照片也讓梁穎啞口無言。照片上的他們親密相擁,梁穎笑靨為花,哪有一點被強迫的樣子。
如果梁穎果真是栽贓陷害羅冠軍來達到自己不可告人的個人目的,那此事對男人們尤其是未婚男人的心理衝擊無疑是巨大的。如果是婚內出軌或者尋求刺激被別人訛上了還可以怪自己不潔身自好,活該受此劫難,但如果是正常戀愛也要背上“強姦”的罪名,以後男人們在戀愛時會不會有心理陰影呢?
女人們也未必就是贏家。如果哪一天真的有女士遭受到渣男的摧殘折磨,她們再在網上控訴的時候,還會收穫人們的同情嗎?畢竟“狼來了”的故事講過很多遍之後,連孩子們都不會相信這個世界真的有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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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偵探解密
引起社會的關注後就退出
當事女生在網上發出了一篇接近1000字的文章,裡面有大部分羅冠軍的犯罪過程,緊接著就引起了社會的關注,羅冠軍也是遭受到了網路暴力,他的工作和住址也只能不斷更換,當事女生也被媒體追要犯罪證據,現在羅冠軍無法忍受這樣的誹謗,請到了律師起訴當時女孩,結果女孩很快就刪除了網路上的文章,也可能是僅自己可見,反正別人現在都無法看到,從他的賬號裡看不出任何蛛絲馬跡。
女生稱述:自己被欺負以後被迫做女朋友女生當時說的是羅冠軍當時欺負了他以後,他被迫答應做他的女朋友,這一點就有點衝突了,如果說為了自保,當時的妥協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當自己安全以後依然沒有舉報,而是自願成為男女朋友,這就說明當時羅冠軍可能是有點硬來的意思,但女生也是半推半就,所以才能有這樣的結果。
羅冠軍表示:他和女生髮生關係是因為他們本就是男女朋友關係他們兩個在發生關係前就認識,並且確定關係後就急於偷嘗惡果,女生一開始有點拒絕都是正常的靦腆,所以羅冠軍不認為自己是欺負她,後來兩人也一直以情侶關係相處,並沒有因為那件事不歡而散,所以這不構成犯罪。
兩人各執一詞,必定有一個人說的是假話當事女生刪除網路上的文章很可能不是因為誹謗,因為他發的文章涉及到了肖像權,對羅冠軍的名聲造成了很大的影響,所以才會刪除,也可能是因為自己的無理取鬧過頭了,所以刪除,不過女生應該是沒有誹謗,不然不因該找律師。
總結關鍵點現在糾結的是第一次發生的關係屬於什麼行為,這個還真不好下定論,如果第一次之後女生沒有舉報,而是偷偷採集了證據,那很可能涉及到了詐騙,而羅冠軍也確實有點硬來的意思,但這屬於犯罪嗎?他們兩個將這件事推向了一個模糊地帶,最後的結果只能是讓子彈再飛一會,很快就會有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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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我是小人物1
羅冠軍已經“社會性死亡”,可見此事件對羅冠軍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看到這個案件,朋友給我講述了他的真實經歷。我朋友和他女朋友是在同事的介紹下認識的。他經常陪女朋友去酒吧喝酒,陪著她渡過了她最艱難的時刻,所以後來女生就被感動了,做了我朋友的女朋友。
朋友說相處過程中有些親密動作並沒有得到女朋友的允許,現在想想真是有些後怕。而且最可怕的是有一次沒做好防護措施,女朋友懷孕了。可是女朋友說懷孕期間吃了很多感冒藥,非要打掉孩子,而我朋友年齡也不小了,想要留下孩子。
最後還是沒有拗過他女朋友,他還是陪著女朋友打掉了孩子。後來因為很多原因,他們沒能走到一起。
自從看到這個新聞後,我這位朋友後背發涼,如果當時他女朋友也搞他強姦,那他這輩子不也完了嗎?
還好,他女朋友是個講理的人,他心裡對這位前女友心存感激。
事件啟示1.男女朋友相處期間一定要做好防護措施。
2.發生關係前一定要確定對方就是那個對的人。從這一事件可以看出是女方不想和男方好了,男方還是很喜歡女方的。
3.男女朋友分開了,也不要傷害對方。有些男生分開後公開女生的私密照片,而這位女生直接告男方強姦,這些做法都不妥,好聚好散。
4.各位網友也應該理性看待此事件。像這一事件,沒有實錘的情況下不要透露男方的資訊,不要網上圍攻男方。現在已經給男方造成了巨大的傷害,這也是那些不明真相的網友做的惡。
結語男女朋友之間的事情只有他們自己最清楚,吃瓜群眾還是隻吃瓜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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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言說世界
這事件不知道是梁穎自己預謀的,還是有人和她一起,也不知道梁穎是什麼時候開始有這種預謀的。總之,感覺到很可怕。
原因在於,首先,這利用了網路來攻擊一個人,而且是令人非常痛恨的一點,就是強姦。這必然激起極大的憤怒。
其次,羅冠軍和梁穎本來是自由戀愛,從圖片看,兩人關係很要好。
即便是分手了,為什麼就能謀劃這樣的事件,不惜毀滅曾經相戀的人,就是為了自己的那點出名,還有要當律師的目的?
我覺得梁穎的目的絕不是想當律師。這背後一定還有真相。梁穎也不是出於洩憤那麼簡單。在羅冠軍公佈的錄音中,梁穎為什麼敢說自己就是想出名?想當律師?那時候已經劍拔弩張了,不怕對方保留證據?
不一定是羅冠軍造假,但是,梁穎能說出來,應該不會沒有別的原因。
我覺得有一種可能是梁穎覺得自己想出名,想讓羅冠軍成人之美。也就是不要報警。她可能認為羅冠軍是可以為她犧牲自己的。
但是,這種痴人說夢的幻想,真不是一般人能想出來的。這可不是好事。
羅冠軍也要生存,當然會報警。
當然,如果梁穎真的是這種幻想,那麼,可見梁穎平日裡的為人也不過爾爾,在和羅冠軍談戀愛的時候,大概就是這種心理。所以,分手的時候,也是這樣一種心態。或許在與羅冠軍分手之前,也可能梁穎就已經打算好要這樣踐踏羅冠軍了。
也可能這種惡果,是梁穎和羅冠軍戀愛的時候,羅冠軍一直的狀態,羅冠軍一直給了梁穎錯覺,梁穎決定這麼做。
某種程度上,對一個人好沒有錯,但是,要是對的人。否則,可能會被當做理所應當,甚至對方會做白眼狼。但是,如果對一個人的好,過了,那好,也可能是毒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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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萬條娛樂
事發時,女生梁穎發了數千字長文,控訴了男友羅冠軍是個渣男,但主題就是下面五個。
一、第一次約會,羅冠軍在沒有得到梁穎同意的情況下強姦了她。
△梁穎在羅冠軍照片額頭P上“強姦犯”。
二、羅冠軍私自拍了梁穎裸照,以此要挾她。
三、羅冠軍是個渣男,經常以談生意為由與其他女性有不清不楚的關係,並且他在大學期間還強姦了女生。
四、由於梁穎的曝光,羅冠軍被其單位重慶富民銀行開除,要梁穎賠償羅冠軍13萬元。
△梁穎自稱花了2000萬律師費。
五、梁穎自稱,為打這場官司,自己花了2000萬元僱律師,花了十幾萬元買熱搜,還有懷孕八週流產的嬰兒埋在偏僻的寺廟傍。
△梁穎自稱把孩子埋在偏僻的寺廟傍。
此事一經網路曝光,梁穎和羅冠軍以及這個事件馬上上了熱搜,網友們也紛紛支援梁穎,聲討“渣男”羅冠軍。
可沒想到的是:9月4日,梁穎又刪掉了上面提及的長文,並且改了社交賬號名字,還委託律師聯絡對方律師,表示願意向羅冠軍道歉,澄清事實,尋求和解。這是什麼騷操作!
獨特眼光看社會,@萬條思維 論熱點。
針對以上內容,@萬條思維 帶你逐條分析。
1、關於強姦說法,光憑一家之言,確實不好下定論,但是可以做一些推斷。首先,約會就說明雙方都有建立男女朋友關係的想法,現在社會也比較開放,半推半就成全好事也很正常。女主樑穎既然說是強姦,那為什麼事後不報警,反而繼續交往?顯然說羅冠軍強姦她站不住腳。
羅冠軍公開回應梁穎所提問題。
2、羅冠軍拍了梁穎裸照,是強迫還是自願?要挾你梁穎的又是什麼?這些女主只要有證據不是自願或者確實男主用這個對梁穎進行過要挾,羅冠軍被定罪是免不了的。請問證據在哪?
3、姑且不論羅冠軍有沒亂搞男女關係,梁穎那麼在意羅冠軍跟其他女性關係,說明梁穎是真心想做其女朋友的,也就不存在所謂的“強姦”。
△羅冠軍姐姐發貼證實兩人男女朋友關係。
4、據羅冠軍說,是他自己因這事怕影響到單位而自己辭職的,梁穎說是因單位開除他,羅冠軍找她索賠13萬元,麻煩你出示證據,這可是敲詐勒索罪。
羅冠軍姐姐發貼證實梁穎承認與他弟弟羅冠軍的戀愛關係。
5、我可以判斷,律師費2000萬元和花十幾萬元上熱搜根本就是子虛烏有的事。這又不是涉及到鉅額財產糾紛或者賠償,哪個律師敢要2000萬元!梁穎長文中五點內容每一點都是熱點,不花錢同樣能上熱搜,當然也不排除梁穎錢多任性。
羅冠軍姐姐發貼證實弟弟當梁穎為女朋友。
結論。
綜上所述,梁穎刪文並聯系對方道歉的行為,已經實錘了事件的反轉。
啟示。
網路並非法外之地,網上誹謗他人同樣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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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我是風風風
昨天晚上(9月5日)10點45分,梁穎已經委託律師發了一則宣告,表示羅冠軍並沒有強姦她,只是因為雙方沒有處理好分手事宜,才會在網上曝光冤枉羅冠軍強姦她,還說她並沒有買熱搜挑起輿論,為此向公眾和羅冠軍及其家人道歉——事已至此,大家有沒有覺得被這件事情徹底噁心到了?!怎麼會有人,特別是一個女人,這麼不珍惜自己的聲譽,她把這件事情說得好像誣衊別人偷吃了她一顆糖一樣輕鬆!
這個事情,簡直是把輿論,把公眾,把網路,當成他們的垃圾桶,我們來回顧一下樑穎之前的一些說法——
再聯想起梁穎曾經說自己花了2千萬律師費,我們不由得懷疑,她是不是居心叵測,無中生有就是想搞大事情?
這個事情已經徹底反轉——因為梁穎說她和羅冠軍在一起,就是因為羅冠軍強姦她,事實上並不是這樣,而是兩個人分手之後,“沒有處理好分手事宜"——是不是她想要什麼補償,而羅冠軍沒有滿足她?
現在事情搞得天下皆知,她慌了,道歉了,呼籲平息,她當這種行為是什麼,在自己家牆上塗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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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陌蘩
當事女生已經發文澄清,羅冠軍並沒有將其強姦,並且也表示了對羅冠軍的道歉。
劇情真是跌宕起伏,狗血至極。反轉到讓人瞠目結舌。然而,這是否就是真實的事情經過,這是否就是最真實的結果,大眾仍舊不得而知。但是,我想說的是,這個女人,先是出來賣慘,然後引導輿論,羅冠軍被全網追著罵,她現在又出來澄清說自己是造謠,說只是分手事宜沒有談妥。我就不明白了,這個年頭,離婚都能離得明明白白的,怎麼一個分手還得談判?這是有幾個億的利益關係啊?然而,此羅性男士,也只是一個銀行職員,個人認為沒有多大油水可挖。
當事女生說她沒有炒作,沒有僱水軍,僱沒僱水軍咱不知道,但是炒作是絕對有的。甚至有很多大咖為她站臺。女孩就是戲精本尊。
先是發微博稱曾遭強姦,後不得已與對方戀愛,引發大量關注後,微博清空。
9月4日,羅冠軍稱這段時間生活受極大影響,自己“已經社會性死亡”,半年搬家3次,工作換了3個,希望公檢法加快速度儘快給自己一個“背書”。
女孩在微博裡甚至隱射了羅某的家人,以及強烈的詆譭了羅某的人品。羅冠軍的社會形象被嚴重損害,社會生活被嚴重影響。吃瓜群眾被紛紛打臉,此種“報假警”的行為,怎麼可以是一句道歉就完了的?
個人認為,當事女生一定是說了謊話,欺騙了大眾,否則她不會匆匆刪帖,至於說有多少真,多少假這個只有當事人知情。不過我想說得是,網路是給大眾提供一個發聲的平臺,但如果你目的是利用,是黑白顛倒,是炒作,那麼網路也並非法外之地。還有各位網友,吃瓜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一不小心,一個反轉,就被打臉,也是好疼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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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皮也糯
看不懂,無法理解。
一場類似自殺似的抹黑行動對她能帶來什麼收益,請知道的朋友指教一下。
她的發聲使得羅冠軍“社會性死亡”,但這場事件的反轉會使得她自己“社會性死亡”,這樣的結果難道她沒有預料嗎?
羅冠軍發聲的時候,網路大部分的風向變成了討伐女方,一針對她個人,進行人格侮辱;二是針對她這個故事行為造成的影響表示譴責,假若反轉,會對今後女性維權帶來多少不利等等。
我怎麼看,都看不出來對她有什麼收益。
難道新浪粉絲那麼值錢?
據瞭解,剛剛,梁穎的代理律師受梁穎委託,已電話聯絡羅冠軍的律師,表示願意向羅冠軍道歉、澄清事實並尋求和解。羅冠軍暫未迴應。半小時前,控訴羅冠軍薔間的女主樑穎已刪除全部微博(或改為自己可見),id改名。Sina Visitor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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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基於PUA麼,如果男主用心去做,沒什麼社會經驗的女的,能掌握什麼有用證據,男主經驗豐富,做這種事肯定計劃周密,手法熟練擦的乾乾淨淨的。警方介入也只對女方不利,也就忍了,誰的青春沒有幾道傷疤。
也可能女的確實沒什麼證據,只是基於被感情被傷害的氣憤,一上頭就爆料,然後證據不足以支援,不得不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