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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眷眷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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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是易仙
反問一句:是什麼樣的事男方偏要做了讓女方不高興,還到離婚這一步呢?那該是一件非常大的事,比如說三番五次出軌、日日深陷賭博力勸不回、沉迷網路打賞主播傾家蕩產。這些是很好的理由,你完全可以選擇離開他,開啟新的生活。
要不然呢?你老公出門聚會,你不高興,你老公把私房錢拿去補貼給他爹媽,你不高興,你老公不想陪你逛個街,你不高興,諸如此類種種,你一不高興就想著離婚!那你豈不是把婚姻當兒戲?
是的,現在的人,隨時把離婚掛嘴上,高興就拿結婚證,不高興就拿離婚證,把家庭和社會責任摒棄一邊,只憑自己心意。特別是結婚有孩子的,真的不知道會害了孩子嗎?一個不完整家庭長大的孩子,他(她)的人生得靠十分強大的毅力戰勝性格和生活的缺陷。所以,人真的不能太自私,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請拿出你人性的愛包容,愛過他,信任過他才會選擇步入婚姻的殿堂。不分主次、不分輕重、不分對錯,只為了一個情緒,那你這個人夠輕率!奉勸你一句,不管你老公做的事對還是錯,還是坐下來說開,把你的想法告訴他,不要耍脾氣,只要你還愛他的話。
這樣就離婚那這日子也別過了。我們家他決定的事情我都是之後才知道的,根本不和我商量。那怎麼辦?離婚嗎?離得了嗎!他有一大堆理由說他做這件事情是對的,不告訴我是為了不讓我生氣,生氣又怎樣不生氣又怎樣?反正不在乎你的人他才不管你生氣不生氣!離又離不掉,湊合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