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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水岸幽蘭

    良心誰能證明?誰能代表良心?誰是正義的一方?外人怎麼知道。良心只是一種正義感和同情心,憑良心做事良心有時也會傾斜,憑良心做事良心也會情緒化,理想很豐滿,實際更容易產生意氣用事,很難有理性的公平。

    而法律從理論上來說是中立的規則,就像一架天平,孰輕孰重誰是誰非,放在公開的平臺稱稱量量,更能體現公平公正,誰弄虛作假可以曝光,天平有問題可以申訴,一切都可以追根溯源,有據可查,更有可操作性。

    作為律師,服務的是委託方,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程式和權利,而無論控辯雙方,證據都來源於委託方,律師的職責是忠於證據,只有證據才能證明真相,也許有人會說,律師有時昧著良心,在為委託方掩蓋真相,試問有人知道誰在掩蓋真相,哪一定是證據,沒有證據怎麼說人在掩蓋真相?有證據哪就拿出來戳破謊言啊!

  • 2 # 俞華傑

    律師的職業職責就是為當事人服務的,這是他的職業,利用法律法規為武器,為他的客戶取得利益最大化,也是他的職業道德,和99%的律師昧著良心做事!1%堅持正義,風馬牛不相及,怎能相提並論,混為一體。

  • 3 # 父城百姓

    律師多沒固定工資,就靠法律訴訟吃飯,拿人錢財替人消災也無可非議。但一部分人味著良心,投機鑽營,實在令人作嘔。

  • 4 # 風吹草低見豺狼

    99%?打擊面太寬了吧,律師並非昧良心,只是想賺點律師費而已,地主也要吃飽飯哪。

    親身案例,朋友找我諮詢,他幾年前賣了一套房,所有合同都簽訂完畢,手印簽字影片一應俱全,但因為其它因素沒有過戶,現在房價已經翻倍,他諮詢某律師事務所,律師斬釘截鐵說,只要沒過戶,很有可能打贏官司,原價拿回房產,朋友喜從天降,當即繳納了第一筆律師費8千。

    我仔細看完雙方協議,當即說,你太傻太天真,這是十死無生的必敗官司,人家想賺你的高額律師費。當即找到律師事務所主任和律師,公開把手機錄音開啟放在桌上,質問,這個官司有多少勝訴率?官司是不是必輸?律師和主任都不說話。朋友瞬間懂了,要求全額退款,主任說,我們為此已經忙了一週,朋友最後拿回4千,萬幸陷得不深。

    防火防盜防律師?這個說法過了點,自己懂法才是關鍵,無須學習,上網查一查相關案例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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