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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和勞榮枝,一個被冤二十多年,一個逍遙法外二十多年,你有什麼感想?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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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四尺對開

    一個是已知,一個是未知。勞榮枝嘴巴再緊,都躲不過被法律的制裁。

    上帝是公平的假的真不了,漏掉的逃不了。因果有報應。

  • 2 # 欽典茶人

    張,太貪!獅口大開,得寸進尺,居然要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真兇未找到,嫌疑未完全消除!

    可能說漏嘴!直接說出案發現場!只有真兇才知道案發現場,你品,細品!希望警方繼續追兇到底!以告慰正義!

  • 3 # 英雄拒絕黃昏

    這兩個人的性質不一樣,命運自然不一樣了。一個事實未認定,疑罪從無釋放;一個是罪大惡極,揹負7條命案,擇日宣判。

    張玉環案,至今兇手仍未歸案,老百姓的心沒放下;勞榮枝案,兇犯已歸案,鐵證如山。

    他們都是因殺人逮捕的,一個屈打成招;一個流亡20年後歸案。

    當初抓張玉環,是懷疑,並沒有辦成鐵案,一直都沒有直接證據證明他殺人,算是坐了26年的冤獄。

    憑張玉環緊張說話支吾手發抖有傷、在家裡發現了麻繩等就逮捕他,法院認定不足把他放了。是不是冤案,要等到兇手歸案才能真相大白。

    勞榮枝,色誘夥同法子英殺人,勞榮枝已供認不諱,這個已經沒有任何疑問了,法院會很快宣判。

    到現在為止,一個是冤,一個是惡。他們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這件事說明一個道理,我們不會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一個壞人。一切以證據說話。

  • 4 # 大愛觀察

    別當法盲。

    一、要多少錢是張的自由,不要看不慣,甚至酸葡萄心理,人家又沒招惹你,更沒違法違規,何況最終要由法院裁定給多少。

    二、不要只想著張要高額賠償,張本人及家人遭受的損失和傷害,錢能買回來嗎。

    三、法院已經判決,別當法盲還說張是兇手、有罪。

    四、張與勞有本質區別。張是無罪釋放(沒證據),成為正常人、自由人,勞是犯罪嫌疑人,等待判決。

  • 5 # 飛舞墨池

    勞榮枝我替她惋惜,她明明有很好的職業,有漂亮的臉蛋,有聰明的腦袋,可是蛇蠍心腸,死不足惜,張玉環我曾經也同情過他,但是現在我不同情他了,我只同情那兩個死去的孩子。法律不會放過有罪的人,我們只需要有耐心等待最後的結果。

  • 6 # 陽光7144123829694

    勞英枝當時犯罪應該是年幼無知,受到法的威脅和利用,在逃忘的這二十多年來沒有新的犯罪記錄,證明勞本人還是守法的。但不管怎麼說,她對七個無辜的生命是應該承擔法律責任的。而張玉環投毒殺害二個孩子一案,是因為當時刑偵技術沒有現在先進,加之投毒案作案手段簡單,毀滅證據容易,公安機關沒有鎖定證據鏈。張玉環也知道,認罪就是死刑,不承認殺人還能保自己一命,所以一直不承認殺人一事,後來司法改革疑罪從無,這個死刑犯贏了,笑了。所以蘇英枝值得同情,張玉環是可恨的。

  • 7 # 書香清靈

    張玉環與勞榮枝,兩人都涉嫌殺人,但是一個逍遙法外20多年,一個在監獄裡坐了27年的牢,最終勞榮枝被捕,張玉環疑罪從無被釋放。兩人的遭遇看似相似,但命運截然不同,這問題的根源在哪呢?

    一、勞榮枝案

    勞榮枝從1996至1999年,夥同男友法子英色誘有錢男子劫財,殘忍殺害7人。

    據知情人透露,勞榮枝與男友法子英在婚宴上相識,她原本是小學老師,卻因貪圖享樂跟著法子英去當小姐,以坐檯的方式綁架勒索有錢男子。兩人約定,幾點鐘沒有回來就可以逃了。

    從1996年到1999年,勞榮枝夥同其男友法子英搶劫殺人一共有七人,1999年她的男友法子英被警方抓獲,勞榮枝等不到男友的訊息潛逃,她改名換姓,因長得漂亮,又經過整容,唱歌的長達20年,最終於2019年在廈門被警方抓獲。

    勞榮枝與男友法子英,兩人預謀由勞某色誘有錢男子到住所,由男友進行威脅,迫使對方拿出錢財之後,用繩索將受害人殺害。兩人的行徑惡劣,男友作案手段及其殘忍,99年男友被警方捉獲,並於年底被處決。

    在這些案件中,勞榮枝起到極其重要的作用,她參與了殺人的過程,從而觸犯刑法,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

    所以被她潛逃多年,是因為警方在這過程中一直沒辦法找到她的蹤跡,因為她改名換姓,又整過容,多地流竄。

    若不是現代DNA技術的進步,很難將其辨認抓獲,據說被捉時勞榮枝還矢口否認自己的真實身份,最後警方採取DNA比對,確定其身份。

    二、張玉環案

    張玉環比較特殊,為張玉環案中死者為她的鄰居兩小孩,實則在他承包的水庫裡被發現,當時他也存在著一些疑點,讓人懷疑,於是他便成了最大的嫌疑人。

    警察透過在他家附近進行蹲守,之後確定他為犯罪嫌疑人,之後經過審訊,在第一次庭審中,他承認了自己殺害兩小孩的事實。既然他已經承認了殺人的事實,那麼被判死刑或者失謊也是在情理之中。

    只是後來為何屢屢多次上訴?並且在第二次庭審中翻了之前的口供,據他個人說是自己冤枉的,所以不甘心,託家人每週寫信多方進行上訴。

    經過長達27年的上訴,終於於2020年高院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判定他疑罪從無而被釋放。

    這個過程中,為何他會被冤枉了27年?是因為他在第一次庭審時已經承認了殺人的事實,既然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已經承認,又有物證,那麼警方和法院根據這些現有的證據判他有罪,這也合情合理。

    這兩起案件我們可以看出案發時,警方如果能夠抓到犯罪嫌疑人,並且在審訊的過程中,犯罪嫌疑人承認犯罪事實,那麼被判刑的可能性極大。

    勞榮枝潛逃是因為在當時捉住男友法子英時,她不在場,之後警方也無法找尋到她的蹤跡,所以她是漏網之魚。

    對於兩人的結局為何如此不同?是因為勞榮枝案鐵證如山,她無法翻供,而張玉環案存在著證據不足的情況,因此難以斷定他就是真兇,所以結果截然不同。

    人在做,天在看,我們相信因果有報應,殺人總是要償命的!

  • 8 # 清白路人

    勞榮枝,女,1974年生,涉嫌與男友法子英揹負7條人命,法子英已伏法,勞榮枝逃亡20年後被捕,她的哥哥說她想活,但是又不接受家裡人的律師援助,這點讓人很奇怪,不知道到底誰在說謊,在我個人看來勞榮枝好像已經沒有了活著的想法,應該在幾個月後會被判處死刑。

    張玉環,男,1967年生,涉嫌與宋小女殺害兩個小孩,但是由於當年辦案人員的殘暴和未收集重要的證據,導致張玉環被疑罪從無釋放,至今讓人想不通的是當年張玉環為何有那麼多的疑點,當年孩子的母親荷花去宋小女家找孩子的時候,宋小女為何手發抖阻攔荷花去她家尋找,如果當時他們能夠光明正大的讓其家長去尋找,應該也不會存在這個無頭冤案。現如今張玉環被釋放後,村裡的村民也都不跟他來往,可能大家還是相信他是兇手吧,所以張玉環要求高院公開在各大媒體給他道歉,從疑罪從無徹底恢復無罪釋放,恢復他的清白,這一點我估計高院應該不會同意,因為在釋放他的前提下用的就是疑罪從無這一點。

    這兩起案件都已經時隔二三十年了,勞榮枝逍遙法外20年難逃法網,張玉環雖然被疑罪從無釋放,但大多數人還是認為他就是兇手,不過要說的是我們的法律確實在進步,正義可能會遲到,但不會缺席,希望有一天張玉環案也能夠水落石出,讓那些人不在蹦噠。

  • 9 # 飄搖的炊煙

    張玉環涉嫌殺害鄰居家的兩名兒童,為此鋃鐺入獄。由於當初解釋不清身上的疑點,所以被視為該案最大的嫌疑人。在獄中蹲了二十多年後,近期才得以釋放。

    張玉環真的是被冤枉的嗎?我看未必。他只是疑罪從無而獲釋的,並沒有擺脫最大嫌疑人的身份。即便他獲得了自由,也改變不了事實。出獄後如此高調,就更能說明他有問題。

    張玉環是不是兇手,目前還是個謎,只有他自己和前妻清楚。他在獄中呆了20多年,出來後可以獲得鉅額賠償。

    勞榮枝和張玉環有很大的不同,她的犯罪事實清楚,畏罪潛逃二十多年。這麼多年裡,她相對於張玉環來說是自由的。

    勞榮枝夥同法某某作案,身負數條人命,比一般的犯罪分子性質惡劣得多。一副美麗的皮囊下藏著一顆惡毒的心。她的行為給受害者家人帶去嚴重的心理創傷和精神傷害。

    因疑罪從無,張玉環重獲自由,目前他已向法院申請國家賠償以及對當年辦案人的追訴。而勞榮枝的結局不容樂觀,多人的死亡和她相關聯。她很有可能會被判處死刑,畢竟對受害者家屬造成的傷害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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