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胡胡姐

    當然要聯絡了,只要有孩子,雖然離婚,但孩子是你們兩個人的血脈,為了孩子聯絡是必然的。就是以後你們二人再婚,也避免不了,就是要掌握個度。一切為了你們共同的孩子吧。

  • 2 # 統一711

    女人沒結婚以前,叫姑娘,結了婚就叫老婆。出了軌的叫破鞋。自己扔掉的破鞋了,沒有必要再撿回來穿。再去買雙新的穿吧?

  • 3 # 老趙菸酒

    樓主啊,即然您二位都愛自己的孩子就不應該離婚。你們當然可以聯絡,最好是去聯絡復婚,對你對她對孩子都有利,如果能做到,最好!有情人重成為眷屬成為美談。

  • 4 # 追夢30962

    你們的離婚了,但是雙方都很愛孩子無可非議,人站在高度看問題?這耍不給雙方家庭代來麻煩。相互理解,來往是可以的!

  • 5 # 閩1967

    其實吧,人為父母疼愛孩子是種母愛難以割捨,難以忘懷,雖然離婚孩子成一種牽掛。如果你們婚姻不是出現很大問題,我建議你們還是復婚為好。

  • 6 # weijunkui將就

    朋友:生兒育女是婚姻的結晶!為什麼既然有了孩子,就不能給他(她)們有個完整而溫馨的家庭?放下面子,看看前妻是否以婚,如果她還未婚跪下求她復婚!女人帶著孩子再婚是很辛苦的,也擔心孩子在別人家也很累!作為人家的父母就要向子女的成長和教育負責!做一個稱職的父親吧!

  • 7 # 順其自然3268444340662

    你別犯傻了,都愛孩子,就復婚吧!只要他、她不給你戴綠帽子,就復婚……。當今社會娶媳婦多費錢呀!再一個你不管誰再找也趕不上頭婚,珍惜吧,誰也不可能說話照著書說,誰有點小毛病,互相涼解不就完了……

  • 8 # 101觀察室

    你們的嘴巴應該是世界上最甜的,是糖精做的吧!

    至於理由嘛,看描述:既然很愛孩子,那麼離婚後的孩子必然跟在一個人的身邊,那麼另一個人要看孩子就必須跟對方聯絡。但既然兩年都從未聯絡過!能談得上很愛?

  • 9 # 梅子愛陽光

    我認為兩個人雖然離婚了,但是孩子需要父母的愛,應該讓孩子知道,爸爸媽媽雖然離婚了,但是非常的愛他們,應該儘量去盡到父母的責任,這對孩子來說至關重要,也關係到他的身心健康,以後對待婚姻的態度,大家認為呢?

  • 10 # 平和淡定的對待人間凡

    為什麼不呢?孩子是你們前期婚姻的結果,雖然現在離異,誰是誰非?無法評說,但,因為孩子的存在,不得不使你們面對生活的現實,還非得有聯絡不成,正因為孩子的一切都牽動著你們彼此的心,關於以前的婚姻中所發生的事,都是過往煙雲,彼此都沒任何意義糾纏不清,放正心態,客觀面對,冷靜、理智處理牽扯到孩子的事,這才是你們雙方最明智的一種處理方式!

  • 11 # 燕窩使者

    聯絡是因為有共同的孩子,是與孩子之間的親情聯絡,並非你們離婚夫妻的感情關係,兩個都愛孩子並不矛盾,清楚了就容易處理了!

  • 12 # 天上的雲1966

    既然離婚了不聯絡很正常,但是你說都愛孩子我就有點不理解了?你們離婚後孩子在哪裡?離婚前的協議或者法院如何裁決的?

    電視裡、現實中離婚後對孩子探視有很多種方法!假如孩子歸了前妻,每個月下發工資第一件事就是馬上按照法院或者協議的要求給前妻孩子的撫養費!然後多少天你探視孩子一次!

    現在資訊這麼發達什麼聯絡方式不行?跟前妻約好了你在哪裡等,讓她把孩子送過去!你領著孩子玩一天或者幹什麼,做到你當父親的責任!到時間約好了交接地點再把孩子送回去!這很難嗎?

    只要是為了孩子,離婚的夫妻完全可以選擇聯絡!也可以協商聯絡方式!我最討厭那種說什麼既然離婚了就不能再聯絡的說法!有孩子如何能不聯絡?不聯絡孩子的教育問題扶養問題等等如何能溝通?這是對孩子負責嗎?

    夫妻離婚孩子無罪!做誰的孩子無從選擇,但是沒有哪個孩子願意做離婚夫妻的子女!既然發生的事情不能挽回,怎麼樣才能給孩子帶來最小的傷害不是你們夫妻最應該考慮的事情嗎?

    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誰先聯絡誰都沒有上趕著、低人一等之說!離婚已經給孩子帶來了很大的傷害,兩年沒有見過孩子一眼還說愛孩子?你們的愛在哪裡?

    愛孩子會想盡辦法去看,愛孩子就不會讓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缺少父愛或者母愛!我看你們二人都夠自私的,嘴上說說而已!

  • 13 # 北斗1102

    一點點事自己無主意,很可能就是你老婆和你離婚的原因。

    “往事一笑而過”,那時不可能滴!什麼商行負責人嬲用沒有。

  • 14 # 將軍86999563

    笨蛋!夫妻之間已經有了孩子。如果雙方沒有另外組織新的家庭的話,就應該立馬破鏡重圓才好!這樣對孩子以及家庭都好。

  • 15 # 手機使用者jky

    題主真喜人,為嘛離的婚。兩年不聯絡,愛孩是哄人。既然都愛孩,就往一塊奔。能有多大仇,與心也不忍。過去過去了,是否再重新。孩子為主題,聊聊不要緊。人都有感情,當初不該分。頭腦一發熱,辦事忒不穩。冷卻整兩年,思考都充分。前思後想喲,考慮可復婚。往後別兒戲,輕易甭發狠。互相體諒有,小事不叫真。大事商量辦,一家三口親。

  • 16 # 往事一笑而過

    首先感謝你們善意的建議和提醒,當初是前妻因為一點很小的事情要離婚(或許也是受到朋友的蠱惑)當初我不願意,因為孩子才一歲,但她態度堅決,並且說明她不要孩子,孩子跟我,離婚一個月後她後悔了,但我想起她為了要離婚而做出的那種狀態真的讓人後怕,仔細想想或許離婚是對的,就刪除了她的所以聯絡方式並說過以後不要再聯絡了,離婚整整一年,她從沒來看過孩子或電話問候,第二年她突然變得對孩子很上心,每天都要跟孩子影片(是用我媽的微訊號和孩子聯絡),經常給孩子買東西,也來過家裡幾次了,但我們沒有任何交流,看的出來她也是愛孩子的,孩子更是我的唯一,對於她已經沒有任何感情了,只是想孩子現在上幼兒園了,怕別人知道她爸媽離婚了,我只是不想讓孩子受到這不該受到的傷害。

  • 17 # 淺夏依然

    我來說說身邊的真實事例吧!小斌是四年級上學期轉來我班的孩子,一個高大威猛又積極樂觀的男孩子。作為班上身高最高的孩子,只要班裡搞勞動,最要力氣的活永遠搶著幹。就這樣雖然是轉學生但也很快和孩子們玩成了一片。但在五年級下學期開學初我就發現他變得鬱鬱寡歡了,整個人來了一個360度的變化。後來我跟家長聯絡後才知道他父母離婚了,而且在家訪的過程還了解到他的爺爺奶奶禁止他媽媽跟他有任何聯絡,更不讓他們見面,甚至還在外面到處說他媽媽的壞話。

    在往後很長的一段時間裡,這個孩子的父親一直有跟我聯絡,從中也瞭解到孩子和母親又聯絡上了。孩子也慢慢又變得開朗起來了,成績也有了很大的進步。

    婚姻的結束是無奈的,但孩子是無辜的。儘可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如果實在沒辦法給,那就給孩子一份完整的愛吧!夫妻做不成,可以做親人,調整心態,你們都是孩子最愛的人,缺一不可。

  • 18 # 靠山4

    和前妻離婚兩年從未聯絡,但是夫妻倆都很愛婚內共同生的孩子,父母和孩子骨肉相連,心連著心是一種天性很正常。

    試問你總該知道前妻,現在住在哪裡吧?如果你真的不清楚,建議你可去前岳父母家詢問一下就行。

    你可以去前妻家,去看看自己孩子,以示父親很愛自己孩子,作出一些應有的表現,這也是一件極其應該做的事。

    你們離婚後都未再婚,在雙方都有願意的前提下,沒有什麼其他特殊原因。

    彼此互相交流溝通,在雙方願意前提下,為給孩子有個完整的家,你們就復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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