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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潘越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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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感嘆rS
農民工進廠打工被騙的很多。就說最近的。去年農曆八月份在泉州德化縣一間陶瓷廠叫×x陶瓷廠。去面試了以後去上班。同行一員工跟我說這裡的工資不現。而我問主管。她說誰說的?這裡每一天月都有發工資。我觀察主管的表情,覺得她說應該是真的。也有點道理,她說,如果工資不現,廠裡這麼多人怎麼辦?
我就在車間裡走了一圈,工人是不少。問一下工價也跟以前我做的工價差不多。於是我第二天就去上班。主管很熱情。因為我是上釉的。主管很早就把我要的釉都整好。我可以直接做。到中午休息時我再問問出窯工。他說每個月都有發工資。我就安心做下去。一般新工人的工資都要壓半個月到一月之間。廠裡的制度板上也寫的清楚:每個月30日發工資。我去的時候是國曆十月份(農曆八月份底)IO日到30日,人家發工資我還沒工資發。我這個人也是不喜歡跟陌生人搭訕的人。所以就做到下個月的30日。這天發工資別人有發。我沒有。我就去問主管我怎沒有發工資。她回答說:你還沒有工資發。我就問她說不是壓一個月嗎?我怎麼沒工資發呢?你知道她怎麼說。她說你做的貨還沒有賣出去沒錢發。因為廠裡就我一個外地人。這一說我猜的出啥事了。我說如果工資不發給我的話,要到勞動局裡告你們。主管說不然發給你500吧!我堅決不同意。第二天我就沒有去上班。那個主管一直打電話給我去上班。說什麼急出貨之類的。我說三天內不發工資給我。一定告你們還有我也不會去做。第二天就叫我去做也可以拿到工資。我在這裡也順便告同胞們。特別是打工一族,如果碰到類似我這樣的事。我們一定要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對於進廠被騙,我本人是深有體會,就在今年2020年3月份。
由於今年疫情的爆發,導致富士康用工緊張。很多老員工被困在家出不來,或者是不願意繼續為富士康工作。由於用工緊張,他們忙於趕訂單,於是他們想出來一個辦法,就是用6750的激勵獎來誘惑大量的正式工老員工返廠復工。本來本人是不打算再回富士康工作的,因為正式工工資低的可憐。但到二月份的時候,廠裡面領導打電話給我說回來復工,做滿三個月,有6750的激勵獎。對我來說,這是一個很大的誘惑。於是,等村裡面剛剛解封,我就迫不及待的收拾行裝踏向富士康的復工之路。
我還在飛機上的時候,領導就告訴我,工司這邊的門禁已經開通,第二天即可正式上班。
飛機很快,一個小時之後我就到達深圳。匆匆忙忙地趕到之前住過的園區宿舍。正準備入住時,被守在門口的保安攔住說是從老家回來的人,必須要有隔離證明,否則沒法入住。於是我透過電話向我們的線長反映了此情況。線長也感到意外。於是我只好先找個旅社先住下。線長告訴我,讓我先上班,然後它會向厂部申請隔離宿舍,我必須先去隔離並透過核酸檢測,拿到隔離證明,才能夠搬回原來的宿舍。
第二天我正常的去上班了。由於剛剛開廠,廠裡面的人很少,僅僅只開了一條線。但還好還有加班哦,想想今年應該運氣不錯,心裡面還有一點小開心。第二天凌晨,線長就通知我已經申請了隔離宿舍,從今天開始請假五天,去觀瀾齊明大廈隔離五天之後再回來上班。然而,根據人資那邊的規定:“從復工之日起請假超過16個小時的6750的獎金將會被取消”。於是我向線長問明:“我去隔離這幾天請假超過16小時了,那我的獎金豈不是沒有啦”。線長給我的回覆是,他會向廠裡申請,這幾天作專案事假,是不影響獎金髮放的。讓我放心的去隔離。線長都這麼說了,我也就放心了,於是就開開心心的去觀瀾隔離。
此次獎金髮放的方式是這樣的:第60天在職的先發放4250;第90天在職的再發放2500。
讓我傷心的事情就是在第一次獎金髮放的時候。按照公司規定,我三月份復工的,在5月7號就應該拿到第一次獎金。很遺憾的是,我左盼右盼,卻沒有等來獎金的發放。於是我找到我們的線長說明了此情況。線長說他也不知道什麼情況。他只能是將我的工資異常情況向人資那邊反饋。希望在下次發工資時補發。讓我安心上班等訊息。我想了一下:“富士康幾十萬人的工廠,個別人工資有異常也很正常”。於是就把心靜下來繼續上班等待。可是令我憤怒的是,到6月7號,我的獎金仍然是沒有。並且這期間我都向線長反應這個情況,讓他們問明原因,然後給我回復。可是我反映上去的訊息就像石沉大海,一直未收到回覆。直到7月7號的時候,我終於拿到了2500元的獎金。可是按照工資發獎金髮放的方式來說,第一次不是應該發放4250嗎?怎麼我的直接跳過了?於是我又找線長說明情況,他又不知道是何故。他仍然是說他只能是向人資那邊反饋我的情況,讓繼續等訊息。沒別的辦法,我只能耐心的等待。
直到8月7號,我該擁有的4250還是沒有。線長告訴我我的獎金沒有了。人資以我的請假超過16小時為由獎金取消。“什麼?不是說我請假了那五天是屬於專案事假嗎?當時你說不影響獎金髮放的呀。現在你告訴我請假超過16個小時”。我越想越氣,心裡的怒火一發不可收拾。於是,我將線長和辦公室相關的那幾個人告上了富士康工會。他們當天就找到我談話。還找到了人資的人進行核對。人資的人告訴我我所屬的事業群的通知裡面明明寫著,復工之日起請假超過16小時的,沒有獎金。注意!這裡所謂的請假是包括一切的請假,並沒有什麼專案事假之說。天吶,我發現我鑽進了一個大大的騙局。而且還是一個全國聞名的大公司,大企業富士康啊!到底是他們工作中出現的失誤還是故意行騙呀?種種疑惑纏繞在我心頭。線長給我的解釋是:這是公司政策的臨時更改,他本人也不清楚。就算如此,為什麼我反應了好幾次都沒有給我回復。就算沒有,至少應該讓我知道原因,我心裡面有個底。我在工會訴狀書上說他們翫忽職守,玩弄員工,欺詐員工,他們對此訴狀還深表不服。無奈啊,我只是一個小小的員工,無力對抗樹大根深的富士康企業。在之後的幾天裡,我一直都在跟他們糾纏此事。但無論我再怎麼掙扎,似乎都是徒勞。之後線長也看不到人了,也不知道是被開除還是被調走。這件事情也只能作罷。就當自己花了一點錢買了一個深深的教訓。
所以希望劇友們在找工作的時候一定要向單位責任人問清楚公司的情況,薪資待遇等等。最好做個筆錄,把證據儲存。免得到時候死無對證。我就是吃了這個虧,因為當時並沒有引起太大的注意,所以很多東西都已經遺忘了,被他們鑽了空子。所以現在說又很難說清楚。九月份準備辭工了,離開這個是非之地,也許心情會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