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大家對瑪莎拉蒂案譚明明,有什麼看法,現在譚家主動想賠457萬留譚一條命,但是譚家成曾經說過,認可花3000萬打官司也一分不賠
6
回覆列表
  • 1 # 醒悟78

    態度不可取,這要看她真的有沒有那個錢!我對法律的理解,應該不至於死刑,會死緩!說句實話殺了她也換不回死去的人!引以為鑑最好!主觀故意性還是欠缺點證據!所以我認為死緩的裁決更符合法律的公正性!公權跟輿論操縱的法律缺乏公正性!

  • 2 # 叫奎哥

    譚明明案件,不太清楚具體證據和審判細節,但。

    就我而言,道歉是必須的,是因為你做錯了事,你的道歉源於你的修養和你的自我救贖,至於是否接受,另當別論,就像你愛我是你的自由,但我不一定愛你啊,道歉有用的話要警察干嘛,道歉的作用一定是是道歉者心裡的慰藉,對自己的救贖,否則就是假的,有目的的,利益驅使的道歉,那叫道歉嗎

    受害者,要求什麼,那只是要求,最後是要靠法律講證據的。個人認為維護法律的公正性,是嚴謹的,不是賠償了多少就可以減輕刑罰的。

    至於賠償,法律層面可以要求民事賠償的。

  • 3 # 能量漫漫傳播者

    以前的豪言壯語沒了,寧願花在司法上,也不願意賠一分錢,現在卻拿幾百萬出來買命,我們國家法律賠償和死刑似乎存在衝突。

    被害人一直拒絕賠償,並要求對方死刑是很正常的事情,畢竟接受賠償就等同於諒解犯罪嫌疑人,就會重新處理,也就是說不接受賠償,就算不諒解犯罪嫌疑人。

    我覺得法律應該完全分開,賠償是賠償,刑罰是刑罰,諒解是諒解,不然以後會特別不公平,比如:同時發生兩起一模一樣的案件,一方很有錢,一方家窮,一方可以拿錢賠償降低刑罰,一方沒有錢賠償被害人豈不是隻有等死。

    譚明明案件,用幾百萬來做為賠償,無非就是因為我們法律有問題,不諒解不賠償,要賠償就諒解,要賠償不死刑,要死刑不賠償,受傷死亡的被害人,家人豈不是白養幾十年。

    所以法律必須把賠償,刑罰,諒解,判決,完全區分開,如果賠償就可以諒解,意思就是有錢就可以解決,哪怕在嚴重的犯罪,只要有錢,只要對方接受賠償,他不諒解,但是他接受了賠償說明他諒解犯罪嫌疑人,這就是亂來。

    譚明明案,錢必須賠,死刑必須判,不然以後那些年輕人,經常酒駕的人會照著學,出事了都想著拿錢解決問題,對被害人視而不見,甚至口出狂言,這種犯罪嫌疑人家屬根本不值得被諒解。

    譚明明案就是一個典型的拿錢辦事,拿錢買命的案件,只要被害人接受賠償,就等於諒解她,不諒解她,就不能接受賠償,被害人就只能病死在床上,類似這種案件的非常多,所以法律必須把賠償、諒解、刑罰完全分開,三者根本沒有任何關聯。

  • 4 #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以本人的看法,一審譚明明在不被諒解的情況下,應該會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畢竟譚明明的罪行判死刑是沒問題的,只是給不給她活的機會罷了,但譚明明事件的社會影響力很大,社會關注度更大,社會輿論的反饋也是法院量刑的一大因素,因此一審判死刑立即執行是大勢所趨,畢竟法院是不管你有錢沒錢的。

    而譚明明肯定會上訴,上訴是否能成功,主要取決於受害者家屬是否願意諒解,同樣譚明明的認罪悔罪的態度以及自首情節的認定,也是二審是否改判的因素。

    畢竟受害者家屬即便不願意諒解,但譚明明賠償的意願以及認罪悔罪的態度如果是積極的,也會對二審改判產生影響。

    而仇恨並非永久的,二審理論上拖個一年半載是沒問題的,在此期間受害者家屬態度是否能轉變?如果諒解了,譚明明肯定死不了了。

    因此,一審死刑立即執行,二審改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甚至無期徒刑,是我對譚明明事件的預期。

    至於譚明明家屬說用4500萬打官司只能說很傻很天真,中國司法環境和國外是不一樣的,在國外可能有錢請牛掰律師能力挽狂瀾,但在國內有錢還真沒什麼太大的作用,而且在輿論強烈關注的情況下,再牛的律師,作用都並不大。

    比譚明明家有錢有勢的嫌疑人多了去了,該槍斃的也沒看到能用錢擺平的。

    這世道變了!有錢很牛?頂多在看守所監獄過的好點罷了!

  • 5 # 小渝貮

    瑪莎拉蒂女譚明明刷屏了網路,對她的做法我唯一不能理解的就是發生事故後為何沒有及時跟被害人家屬道歉,提出賠償方案,而是案發一年後才提出來賠償457萬,而這457萬是根據相關法律計算得出的數字,處於對自己的歉意為什麼不是500萬、600萬,而是不多不少的457萬,證明她根本沒有道歉悔過的誠意。所以被害人家屬說一分錢也不要,也要讓她受到法律的制裁。

    其實事情已經發生了,再多的金錢也無法挽回受害人家屬的傷痛之情,即使瑪莎拉蒂女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死者也不能復活。

    不過瑪莎拉蒂女這種行為確實引發熱議,她認為錢是能夠解決一切問題的,實在不行就賠償家屬,可她忘記了,這個世界上很多都不是錢能夠解決的,賠再多的錢死者也不能復活了。雖然你有錢,但也不能為所欲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瑪莎拉蒂女真誠、誠懇的像被害人家屬道歉,及時提出賠償解決方案,也不至於事件發展到今天。至於瑪莎拉蒂女譚明明法院是否判處死刑或死刑緩期執行我不再這裡過多討論,靜靜等待法律對譚明明的制裁,希望她能夠誠心悔過,認識自己的錯誤,誠摯的表示自己的錯誤行為,得到受害人家屬的諒解,讓事情有一個圓滿的結局。

  • 6 # 程祥租車

    醉駕且發生了重大責任事故,覺得罪也不致死,以前也沒罪死的判例,說套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的,多為情緒釋放,譚明明主觀上沒有發現有危害整個社會的故意。像投毒,決堤,放火,爆炸這類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主觀上都存在故意的。所以這個罪名要慎用,不要擴大化。

  • 7 # 楊高州律師

    譚明明案你怎麼看?估計會是死刑。

    酒後駕駛瑪莎拉蒂,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一案,發生至今已經有短時間了,但是很多人卻一直在記著謝事,前段時間開庭,再次引起公眾得關注。

    目前,本案中發生了一些針鋒相對的事,受害人拒絕家屬賠償,只要求判死刑。而譚明明家屬則稱,如果判死刑,一分不賠償。

    一般情況下,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方積極的對受害人金星賠償,以尋求受害人得諒解,從而取得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結果,公檢法在處理程式中也會考慮這一因素。

    但是,譚明明事故發生後,爆出的結果事,家屬並沒有積極的賠償,也沒有道歉,造成受害人家屬心裡上的抵抗,只要求判死刑。

    本案一審已經開過庭了,具體結果如何,等待法院的判決,法院會給予其罪有應得得判決。

    #瑪莎拉蒂譚明明交通肇事撞人案#

  • 8 # 使用者李衛強

    感情代替不了法,應該依法辦案,既維護了法律的嚴肅性,又能讓以身違法者受到應有的懲罰,同時,也讓受害者的利益受到保護。

  • 9 # 陌蘩

    這件事情發展到現在已經不只是錢的問題,而是人性的問題。

    事情已經過去一年多了,目前的報道是受害者家屬拒絕457萬的賠償,要求判譚明明死刑。河南永城23歲的譚明明在醉酒的情況下,開著瑪莎拉蒂帶著兩個朋友,先是和停在路邊的8輛汽車發生了刮蹭,然後不顧路人的阻攔以135公里的時速撞上了停在路口等紅燈的一輛寶馬車,由於時速過快撞擊猛烈,寶馬被撞飛到幾十米開外。造成兩人死亡,一人重傷。

    我個人認為,這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這是一起故意殺人的刑事案件!

    第一,醉酒駕駛,這本身就違反法律,無視生命。

    第二,先前已經剮蹭了八輛車,卻沒有及時罷休,及時止損,反而以更高的速度在醉酒的情況下駕駛車輛逃跑。

    第三,看到前方紅燈不減速,直接撞飛等紅燈車輛,這原本就是變相殺人!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它對於任何人來講都是無比珍貴的。

    年輕是理由嗎?23歲的年紀早已成年。家人縱容的後果不能讓法律包容,更不能讓受害者買單!“寧願用兩三千萬打官司,都不願意賠償”這是譚明明的家人在一審時對受害者家屬說的話。這不只是挑釁,更是蔑視生命,這是把道德和良心踩在腳下的跋扈!

    寶馬車裡唯一的倖存者因為傷重治療費用已經四百多萬,家屬甚至都抵押貸款來治療了。可是他們拒絕了賠償,要求死刑!死者家屬承受著失去親人的劇痛,拒絕賠償,申請死刑!我認為這就是正義與邪惡,良心與金錢的較量!我支援死刑!因為這個社會需要警醒!錢真的不是萬能的!

  • 10 # 青竹045

    我一直想不明白的是,為什麼過去都一年多了,所有事情明瞭,證據確鑿,為什麼法院還沒有判決,還把這個殺人犯留在這世上,繼續噁心人!

  • 11 # 有口無心

    針對事情的過程和社會影響我認為應該重判肇事者。原因有三。

    一.針對事件起因,肇事者當時屬於醉酒駕駛,而且在撞車前已經和多輛車發生刮擦,然後逃逸,再超速行駛後撞上了受害者的車,導致兩死一傷的嚴重事故,肇事者應該負擔全部責任。

    二.肇事者藐視法律,在國家嚴格禁止酒駕的情況下,還是飲酒駕駛,並且第一次事故就肇事逃逸,而且目擊者還聽到,裡面人在逃跑時哈哈大笑聲,可以看成對法律的無視。

    三.肇事者及家人沒有及時道歉,甚至沒有道歉,只是選擇賠錢了當,而且還是以要求受害者家屬選擇原諒的情況下才會賠錢,這種脅迫別人的方式讓人所不齒,也相當於對受害者的另一種侮辱。

    而且肇事者家人在第一開始時就對受害者家人出言不遜,說寧願花一千萬打官司也還沒不會賠錢,試想當一個家庭破碎,還說這樣的話刺激他們,真是一種無法理解的家庭。

  • 12 # 魚人結

    譚明明案至今已一年多了,但卻遲遲沒有宣判。

    近日,譚明明家屬公開表示願意支付457萬元賠償費,請求受害者家屬的原諒。但受害者家屬拒絕接受賠償,表示“只求判死刑,一分錢不要”。

    譚明明一案中,譚明明不但酒後醉駕,而且肇事逃逸,最終造成兩死一重傷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嚴重觸犯法律法規,倘若重判是可以判處死刑的。

    譚明明家屬願意賠償457萬元,賠償金額的含義

    在譚明明案案發一年之後,譚明明的家屬表示願意賠償受害者家屬457萬元。這457萬元到底是怎麼計算出來的,為何賠償金不是300萬、400萬、500萬這樣的整數,得出的卻是精確計算過的457萬元。

    如此的精確計算,只會讓人覺得譚明明家屬仍在算計,計較自己的金錢得失,根本沒有考慮過受害者家屬失去親人的痛苦感受,這樣的賠償道歉是絲毫沒有誠意的,也是不可能得到受害者家屬原諒的。

    譚明明及其家屬蠻橫無理,自恃有錢任性

    譚明明案在2019年審理之時,譚明明的父母曾對受害者家屬提出苛刻條件:如果想要賠償就必須籤一份諒解書,放譚明明一條生路;如果堅持要判譚明明死,受害人家屬得不到任何賠償,譚家人不能丟了性命還要賠錢。

    因為譚家的態度,雙方鬧僵,據說譚明明父母還曾放出“豪言”:寧願用3000萬走司法,也不會賠償一分錢。

    可見,肇事者譚明明一方根本沒有真正的悔過之意,換做是任何人都不會,也不可能原諒譚家如此的蠻橫無理的言行態度。

    所以,大家都希望譚明明被重判,即使判不了死刑,也得判個無期徒刑或是有期徒刑20年以上。

    實在令人氣憤,譚明明及其家屬自以為有錢就可以任性妄為,目空一切,藐視他人。終究,他們會為此付出代價的,我們拭目以待。

  • 13 # 8090遊戲迷

    譚明明案由於一直沒有結果,所以受到了廣大網友們的關注,目前網路上主要有兩種聲音,一種是堅決要判譚明明死刑的,另一種是建議拿錢和解的,大家各有各的道理吧,都是對的,對於此事我的看法如下。

    情節惡劣,死刑是民意

    相關的影片大家應該已經看過了,在事故發生之時,譚明明嚴重醉酒駕駛,第一次事故後還逃逸了,第二次事故是追尾,這種情節可以說非常惡劣了,事後更是想要花錢買命,這是廣大網民最深惡痛絕的事情,也帶一點仇富心理吧,可不管怎麼說,這個情節我覺得比其他一些車禍案情更嚴重一些,我本人也建議判她死刑。

    最終判決推斷

    中國刑法對於車禍事故造成重大傷亡的,一般都是以死亡人數為判決標準,本案中譚明明共造成兩人死亡,根據前幾年判決結果來看,很可能最終量刑是15年,雖然現在網路輿論都是一邊倒的支援死刑,可這個是不能成為判決依據的,而且,車禍中嚴重受傷的寶馬車主至今仍躺下ICU病房,治療費用已花去400多萬,這是傷者家屬自費的,外債也借了30萬,他們是非常需要一次賠償金的,雖然他們也想要判譚明明死刑,可最終我覺得他們還是會接受和解,另外兩名死者的家屬要求很直接,就是要死刑,這也是本案再次拖延的原因,受害者的訴求沒有達成一致。

    建議刑事案件不要涉及民事

    刑事案件的量刑不應該參考民事訴訟的訴求,如果一個人殺人了,那是不是也可以賠錢了事?只要錢給的夠多就可以脫離死刑的處罰?刑事案件就應該以案情的嚴重程度來判決,附帶的民事訴訟另算,而不是民事與刑事綁在一起,賠錢了就可以和解,那還要這刑法何用?本案的過錯全在譚明明一方,她本就應該承擔自己造成的所有後果,該償命償命,該賠錢賠錢,而不是以是否賠錢作為籌碼來要挾受害者和解,她撞傷的人,不應該賠償醫療費用嗎?

  • 14 # 語文阿里之門

    個人認為,譚明明有4個理由有可能獲死刑,因為她錯過了3次救贖的機會。

    譚明明,95後,富二代,河南永城人。2019年7月3日,她酒後駕駛瑪莎拉蒂追尾一輛正等待紅綠燈的BMW7 Series轎車,寶馬車被撞出數十米,瞬間起火燃燒。事故造成寶馬車內2人死亡,1人重傷。後經檢測譚明明屬醉駕。

    案件在2020年1月公開審理後,宣佈擇日宣判。如今8個多月過去了,審判結果仍未出來。可見此案社會影響巨大,法院的態度極其慎重。

    我個人認為,譚明明獲極刑的可能性較大,但也存在變數。

    原因有四。

    1、譚明明是用“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訴的,而這一罪名的最高量刑是死刑。

    2、譚明明屬醉駕,導致2死4傷(含肇事車內傷者)的嚴重後果,社會影響巨大。

    3、譚明明家庭富裕,但在對受害者家庭賠償方面缺少誠意,至今仍未達成諒解協議。

    4、參照以往案例,譚明明極刑存在可能性。上海黃世華案,他因酒駕造成3人死亡、3人受傷,被判處死刑,並已執行。相同情形的還有“河南魏法照案”。

    但實際上,更多醉駕造成嚴重後果的案件,肇事者最終並未判處死刑,如成都“孫偉銘案”、“安徽陳運案”、“重慶譚某飛案”等,當然前提是,肇事者真心悔罪,並對受害者家屬給予誠意賠償。

    所以,譚明明未來命運如何,關鍵仍在於能否取得受害者家屬的諒解。

    仔細梳理這起案件,不難發現譚明明錯失了三次救贖的機會。

    1、案發時刻她本可以避免釀成更大過錯。

    譚明明在和朋友一起酒後駕車後不久,就先後和街道上停放的8輛車發生蹭刮,當時她還很清醒,可在友人提示下,她沒有選擇停車等待處理,而是繼續駕車狂奔,以時速135千米撞上在路口等待通行的寶馬車,使案件的性質發生了重大改變。

    如果譚明明在肇事後選擇停車,案件性質為交通肇事罪,最多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她放縱自己行為,使案件性質轉為危害公共安全罪,非常有可能把自己推入絕境。

    2、案發後,譚明明家人缺少誠意,並沒有積極墊付醫療費,及時向受害者家屬真誠道歉。

    在善良的人們看來,譚明明給三個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痛苦,應該及時墊付醫藥費,要向死難者家屬表達自己的歉意和誠意。可從譚明明的家人表現看來,他們更願意將醫療費賠付、受害者家庭賠償當成要挾對方的手段,以一種生意人的算計和精明來考量,用討價還價的方式來倒逼受害者家屬,這種操作實在有違天理人情,也錯失了第一時間取得受害者家屬諒解的機會。

    3、一審後,再次錯失取得被害者家屬諒解的機會。

    一審中,儘管譚明明當庭下跪痛哭流涕表示懺悔,他受害者家屬不為所動,明確表示不予諒解。

    這種情況下,譚明明的家人卻仍缺少實際誠意,只提出願意賠付457萬元,但要換取諒解書。而這一次,受害者家屬徹底被激怒了,堅決不同意這種賠償方案,並直接要求判譚明明死刑,對所謂的賠償款一分不要。

    可以看出,譚明明家人的冷漠和算計,完全有可能成為斷送譚明明的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儘管社會影響巨大,還是希望法院能依法獨立公正審理此案

    以上僅僅是個人看法。您對此有何看法呢?

  • 15 # 左木右岸

    譚明明案大家都不願意原諒的原因主要是主角一開始的態度,讓你都鬧不明白她現在是不是真的懺悔了,不要小看人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果慶餘年2還有肖戰,你會棄劇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