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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在地球上相同氣壓溫度的大氣中傳播恆定不變,可以推出光速不變原理,光速相對論,光速不可超越。 聲速在標準大氣中傳播,傳播速度恆定不變,為什麼沒有聲速不變原理呢?沒有聲速相對論?沒有聲速不可超越呢? 光和聲音的相同傳播現象,卻用完全不同的理論去解釋,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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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羿哥48899317

    我想可能是因為聲波必須依靠空氣的振動傳播,而物理學中幾乎一牽涉大氣條件,問題往往就會變得複雜起來。例如重力加速度,只有在相對真空條件下才可能成為恆量。而聲速即使在海拔為零條件下,也會受到空氣流動方向、溼度、溫度等大氣物理環境影響。

  • 2 # 香菸飄渺35

    很簡單,因為聲速很明顯不可能是最快的速度,一般的步槍子彈的速度都比聲速快!當然,真空中的光速也不一定是最快的速度,但是很難證明!

  • 3 # bapldp

    哈哈哈,大氣中聲速,34O米/秒,超聲波也是聲波,根椐34O米/秒回聲,測定距離。哈哈,介質中傳播速度不清楚,不過介好挽能裝置隨時測定。那麼34O米,是算什麼,定律,還是規律?

  • 4 # 譚宏21

    宇宙中只客觀存在物質,相互作用、相互聯絡在一起的、因果可知的物質。宇宙中物質的因果可知性,是因為宇宙中的唯一信使---光(子),傳遞物質間相互作用的資訊所致。

    由此可知,宇宙中客觀存在實體物質---由費米子這種具有靜質量和慣性的實物粒子組成,和信使物質---由玻色子這種無靜質量和慣性的,“虛”的、“純能量”的粒子組成。費米子和玻色子都是物質的客觀存在形式,但性質截然不同,這就是事實。

    聲波是實物粒子、費米子相互碰撞、相互作用形式;聲速是實物粒子、費米子相互作用、相互碰撞的傳遞速度;它仍然也得依靠光子把其形式和狀態資訊傳遞出來。

    光波是光子和各種玻色子相互作用、相互碰撞的形式;光速是光子和各種玻色子相互作用、相互碰撞的傳遞速度;光波就是信使,其速度就是信使速度。

    宇宙中物質的一切資訊速度都是一致的、最快的,而且是恆定的,否則,物質世界就沒法客觀、因果了,可能就存在從不同參照系觀測時,孫子可能比爺爺還先出現在世;即便是在地球引力場下,由於光速比聲速還慢而且不恆定,則不會存在客觀真理和真相。而實際情況是,宇宙物質世界是客觀的、真理可知的;爺爺永遠是爺爺,孫子永遠只能是孫子。

    如果聲速也恆定了,而且“不封頂”,可以超過資訊速度---光速,則一切客觀真理、真相也成了“烏煙”,而且“孫子騎爺爺頭上拉屎”的事,也會存在!

    應該說,光---信使,是緊貼“時空肉”的東西,是時空本性的東西或“存在”,而物質,在時空中具有慣性的、實物粒子組成的物質,是透過光才“貼緊”到時空上,所以,是相對時空“滑動”的;其相互作用速度一定是,相對時空速度可變而速度“封頂”的---不能達到光速。

  • 5 # 366235289873597

    光可以在真空中傳播,聲音要靠介質傳播,以太可能以人的需求認知是不存在的,光和聲音在介質中傳播速度是可以改變。已知真空光速是不變的。

  • 6 # 藍天白雲61070563

    朋友的問題我想了一天,也不知道怎麼回答。這問題對我來說,比較深奧,難懂。這應該屬於物理方面的,2我上學時覺得物理很神奇。

    老師給我們講過,雷與閃電的事。老師說雷與閃電是同時發生的,可是為什麼先看到了閃電,後聽到雷聲呢?因為閃電是光,光跑得快,雷是聲音,聲音跑得慢。光的速度太快了,要以光年記。還說即便這麼快,太陽發出的光也要很多光年才照到地球上。所以我們現在看到的太陽光不知走了多少光年了。

    聲音的問題,也很神奇。站在高山上喊話,聲音傳播得就遠些,站在窪地傳播得不會遠。所以,在六、七十年代,農村青年常常在晚上,登上高的牆頭,拿個喇叭,向全村廣播,牆底下一個人負責讀報紙,讀一句,牆上邊的人1喊一句。這就是站得高,不僅能看得遠,聲音也能傳得遠。高的地方空曠,沒有障礙,聲音跑得快些。所以要站在高牆上喊廣播,老鄉們,注意啦,現在開始廣播……

    聲音似乎也有方向感,衝著哪個方向喊,哪個方向傳得遠。還是用那牆頭廣播為例,他們常常是向東邊喊一句,再向西邊喊一句,試圖讓全村人都聽到廣播。可事實是,村民在家裡都是隔一句聽一句,沒有衝著自己這一邊的廣播,聽不清楚,有時是一句聲音高,一句聲音低,有時一句遠,一句近。

    至於朋友說,光有光速相對論,光速不可超越。聲音為什麼沒有聲速相對論,為什麼沒有聲速不可超越一說,我的理解,是不是科學家們還沒有充足的論據支撐論點,還正在繼續深入研究吧。

    也跟陳景潤研究的那個數學皇冠一樣,還差一步之遙,沒有摘取皇冠。但這一步之遙的距離,不知要多少人用多少年的時間,費心費力去論證呢。摘取皇冠,可不是容易的。物理也一樣。我這樣的普通人,更不可能弄懂這麼神奇的事物本質,只看到一點表面的現象。

    總之,一句話,聲音太神奇了,令人著迷。

  • 7 # 紹明6481

    傳播聲音是根據物體的密度去確定的,密度越大,傳播的聲音越快,真空不能傳播聲音,標準的大氣壓,也等於標準的氣體密度,聲速當然會恆定不變。

  • 8 # 窮大傻

    非常慶幸看到這個提問,歷史上人們判斷光速不變最快時,實驗依據並不科學,實驗理論提出者本身是設定光粒子為基礎的,但是在此同時,他們還是沒有把光束和光粒子區分對待,他們對接收光的感測器原理也沒有足夠認識,對慣性系理解還在以太絕對座標為基礎,他們沒有考慮感測器自身振頻對光波振頻作用差影響,沒有發現多普勒效應,看待事物僅僅相當於小學生,把當時結論作為真理普及在今天看來並不合適。

    假設量子纏繞效應觀察確實存在,電子躍遷情況也確實屬實,那麼振動在真空中傳播可能不存在,振動是否會高消耗穿透真空,直接透過場通道作用於真空後面的物質?或者是波長為基礎?

  • 9 # 彭曉韜

    首先,聲速在標準大氣中的傳播速度恆定不變是有條件的,溫度必須恆定才行。

    其次,即使是壓力與溫度都恆定不變,聲速也只是相對大氣本身速度恆定不變。如果觀測者在大氣層內相對聲源運動時,仍然會測量到不同的聲速。

    再者,因為聲速恆定不變存在至少需要滿足三個條件(壓力、溫度及相對大氣層靜止),因此,聲速的恆定不變不是普適的。當然也就不能成為原理或定律了。

    實際上,光速與聲速也存在類似之處。當光在均勻介質內部傳遞時,其相對介質本身的速度是基本不變的,但相對介質運動的觀測者依然能測量到不同的速度。如:當觀測者能在大氣層內以每秒85千米以上的速度朝光源運動時,就會測量到超過真空中的光速。

    在興趣進一步瞭解光速及光的本質和光與介質相互作用規律的朋友可查閱本人的相關文章

  • 10 # cx1944

    有的,同樣得到愛因斯坦狹義相對論。不過聲速很容易被達到和超越,聲速相對論就不成立了。至於光速相對論很難用這種方法去證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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