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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是骨灰種樹,以樹為碑,生命已另外一種方式延續。前人栽樹後人乘涼。即綠化了地球又減少了後人的負擔,樹可以種在墓園,可以種庭院,此後的後人的骨灰都可以埋入此樹下或者可以另外種新樹,樹上掛著類似墓碑的牌子,以後掃墓的後人只需要澆水就可以了。我感覺這樣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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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70閒人

    我們老家現在還在施行土葬,道士和尚的敲敲打打幾天,親戚朋友左鄰右舍的一大幫子人流水席幾十桌,然後裝上棺材吹吹打打鞭炮轟鳴花了大幾萬乃至十幾萬去土葬,花錢給兒孫增加負擔不說,還佔地不環保。我認為死後火葬最好,也不用請道士和尚做法事,最多通知一下至親之人到現場送送,然後挖個坑也不用骨灰盒深埋,也不用立碑上面種上一棵樹做個紀念就行了。

  • 2 # 退休閒人

    我怎麼也想不通,為什麼我國安樂死不能立法,這麼好的節約土地資源和尊重人格尊嚴的辦法怎麼不執行呢?只要在生有清醒意識,本人願意申請完全可以的,且節省搶救花去的醫療資源,真不明白這裡面的奧妙何在?

  • 3 # 乒乓球804

    生前獨愛白樺林,

    自掘墳墓葬朽身。

    來年春草綠山野,

    達子香花是我魂。

  • 4 # 中西醫結合探討

    ,(一)生命是有限的,非常短暫;“生老病死”是每個人的必由之路。不管你貧窮或富貴、還是多麼“偉大”或“渺小”,均既莫能外!

    我們不但要有正確的“人生觀”,還要有正確的“人死觀”。

    (二)世上既沒有“上帝”和“佛祖”,也沒有“天堂”和“地嶽”,所謂“轉世輪迴”,只不過是奉勸世人“棄惡從善”的一個美麗幻想或“警世之言”而己;

    死了就死了,沒有了“肉體”,更沒有“靈魂",化為灰燼、化為

    “塵土”,迴歸大自然…。

    (三)死後將自己遺體捐獻出來,一可作病因病理作醫學研究,為人類造福;另外若有可用臟器,也可捐獻出來,既拯救了另外的生命,也可使自己的生命得“延續”,這是一個人的“真善美”,“大愛”“大善”最好的也是最完美的詮釋!

    古云:“救人一命,勝造七極浮屠”。所以我們希望所有人類能作到、並形成一個制度和常規:

    死後都能將自已遺體中,一切可用之器官和組織,捐獻給所有需要的人們,使他/她們更好的活著!

    (四)餘下的化成“骨灰”既衛生殺菌無汙染,也不佔地;我不希望修“墓地”,試想如死後都立碑修墓,若干年後地球上還會剩多少耕地?!而且若干年後又還會有誰記得你我?!記得又怎麼樣?!

    比我們偉大得多的敬愛的周總理、鄧小平等都將骨灰撒入大海,我輩芸芸眾生又算個啥?!

    但是,若人們死後都將骨灰撒向大海,大海又能否承受得了或造成海洋和海洋生物的汙染?!

    所以我覺得還是“樹葬”較好,變成泥土也好,變成肥料也好,都對地球有益無害!

    (四)願來到這個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能正直作人,踏實做事,真誠善良,勤奮務實,養活自已,培養後輩,報孝父母,報效祖國!

    在我們百年之後,都能沒有遺憾、沒有悔恨、沒有牽掛、幸福的、滿意的離開這個人間和世界!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C羅離開皇馬屬不屬於掃地出門。請中立球迷回答(除去梅羅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