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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這麼冤枉的死了居然家屬不追責,是不是已經私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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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手機用150055125801

    老人被狗繩絆倒致死,屬於意外事件,可是善良之舉動沒有?何談孝?不過小孩12歲,未成年人,其監護人應負責任。

  • 2 # 愛之育之

    家屬明白

    未滿十二週歲的未成年人

    不承擔刑事責任

    家屬僅僅未追求該肇事孩子的刑事責任

    但是監護人的民事責任還是要追究的

    這些事情

    由專業律師去考慮

    故,家屬知理明事

    無用功不做

    功夫放在追求民事賠償方面

    #凌遠長著#

  • 3 # 想打鳴的鵬雞公

    老人家屬放棄追責,放棄索要賠償是因為現實問題:

    1.狗主人和小孩家太窮,拿不出來多少賠償金。

    2.老人家屬家境富裕,心底善良,不需要這筆錢。

    50歲依舊“啃老”的養狗人——羅某

    影片中的大白狗是羅某的,小女孩徵得羅某母親同意後,牽狗出來發生了這件事。按法律,羅某是要承擔的是“無過錯”責任的,可是現實卻是羅某家根本拿不出來賠償金。羅某年近50歲,依然跟老母親生活在一起,家裡也只有一棟老舊的一層磚瓦房,平日沒有正經工作。據說事後羅某老母親東拼西湊好不容易拿出來1萬塊給老人家屬賠禮,家屬沒要,好人好報!

    羅某家

    逃跑女孩父親——楊某

    女孩家相比於狗主人羅某還要困難,女孩父親楊某,是當地人眼中的“爛仔”:不務正業,酗酒,賭博,喝醉後脾氣大發酒瘋跟打打架鬥毆,多次被帶進派出所。1995年還因此被判入獄10年,7年前妻子就跟他離了婚,家裡一貧如洗,只有一棟2層瓦房,還是他父母在世是幫他蓋的,屋裡正經的家電都被他拿出去當了喝酒。因為長期酗酒的原因,導致楊某肌肉萎縮,精神恍惚,當地人就惹不起躲得起,常常把他當神經病看待。

    擺滿空酒瓶的楊某家

    問題少女——小月

    小月就是此次事件當事人,明知道惹了禍還逃跑。認識小月的當地人,說到她這個女孩都連連搖頭,年僅12歲就是遠近聞名的“問題少女”了:逃課,打架,偷竊,夜不歸宿,每樣她都能佔,關鍵是身為姐姐,自己這麼做就算了,還把小一歲的弟弟也一起帶著。兩個孩子因為“愛偷”,多次被人抓現行,社群和老師也多次上門反應,奈何單親家庭,又攤上這麼個父親,家庭教育的缺失沒人幫得了!

    小月臥室

    可想而知,老人家屬要怎麼追責?

    1.事件本就是意外,沒有達到刑事案件的程度;

    2.民事訴訟上面,遇到這麼兩家經濟困難的家庭,賠償金你還忍心要嗎?就算忍心要,他們又拿得出來嗎?

    死者家屬在當地收入不錯,後輩的工作也體面,說白了不差那點錢,沒必要為點賠償金四處奔走,就當做好事,弘揚社會正能量了!

  • 4 # 周宗明217

    老人八十多歲,被狗繩絆倒致死,身體狀況絕對久佳,反應也遲鈍,舉手投足臨時應變,不至於死亡。高齡老人,公共場所,應該有人陪伴。人到七十古來稀,交通事故賠償50歲以上減等,法有規定。意外事故,高齡老人,未成年人過失,老人家屬理智,高風亮節,接受事故定性,先處理後事,再協商民事賠償,調解不成,依法辦事。不停喪鬧事,法制時代守法公民。君子所為。速辦後事,入土為安就是孝。至於多少陪償,小女孩監護人和狗主人如何分擔,當事人的事,不必鹹吃蘿蔔淡操心。

  • 5 # 小溪淡如水

    一個偏僻的小村鎮,才多少人口,鄰里之間誰不清楚誰家的經濟狀況?再說肇事女孩集單親家庭、問題女孩、未成年人於一身。狗的主人家經濟狀況,從釋出的新聞照片看,就一清二楚。你讓受害人家屬去追誰的責任?追究小女孩的刑事責任?小女孩是未成年人,沒法承擔法律責任。追究事件關聯兩家的經濟賠償責任?從下圖看,只怕是真解決不了什麼問題。

    (狗主人的家)

    (肇事女孩家)

    再說,不追責,跟不敬孝有關係嗎?

    誰也不願意這類不幸事情的發生,可現在是事情己經發生。受害人家屬以善良之心,選擇不追究責任,何錯之有?難道我們就不能把他們的善良,看著是一份孝心?

    我到是想問提問者,在你的潛意思裡,是否受害者家屬,找事件關聯的兩家人賠償幾十萬元,就是對受害人的孝敬?

  • 6 # 太陽日記

    我覺得老人的家屬非常友善,識大體,是非常好的人,僅憑這件事,沒有不孝之處。

    人死不能復生。這樣的事如果追責,弄到最後狗主人家、肇事小女孩家和他們家鬧得不可開交,三敗俱傷。

    就目前情況來看,狗主人家有向老人家屬表示慰問,肇事小女孩家是逃避責任的。

    如果追責,也是應該的,但會出現兩家再互相推卸責任這種問題,糾纏不清。到最後,就是追到一些賠償金,都是街坊鄰居,抬頭不見低頭見,不好再相處。

    再說,老人已經走了,不管賠多少,老人無法再花錢,他們家屬也不想用老人生命換來的錢。更何況,狗主人家和肇事小女孩家看起來家境一般,也賠償不了多少。而且,這已經被判為一起意外事件,追責到底還有什麼意義和好處!

    老人家屬一定是綜合考慮,做出的決定。他們只想讓老人安寧地走。這一家人非常善良。

    不過,不追責,並不是說小女孩及小女孩父母、狗主人,就沒有任何責任了。別說主動賠償一點慰問金,他們至少欠老人家屬一個真誠的歉意。

    只是牽狗的肇事小女孩,因家庭環境造成,是個問題少女。她自身也需要關愛。

    人活一世,得饒人處且饒人,這是品行和智慧。但自己做錯的事,也勇於擔當,這是最基本的做人準則。

  • 7 # 福從天降825易亮太

    謝謝題主邀請回答此類問題,首先要宣告的是老人被狗繩絆倒已經死雲,家屬不追責,不能說兒女不是不孝!恰恰是體現了這位老人的兒女有寬容大度之心,所謂的退一步海闊天空,忍一時風平浪靜就是這個道理!人已經死了,如果追究責任,雖然狗主人在法律面前是要承擔責任,但最多也是負責經濟賠償來補償老人的安葬費用等,刑事責任是沒有的。再說補償的錢用用也會完的,沒有追責狗主人,狗主人心裡也不會心安的,畢竟是一條人命,狗主人無論如何也是會承擔一部分費用的,要是狗主人沒有此種舉動,說明狗主人的為人是不道德的,也會受到大多數人的指責,這個狗主人還能立足嗎?是不用說的,倒是老人的家屬會得到大家的尊敬的!所以家屬不追責,不等於不孝,而是一個有道德標準的優秀家庭,值得尊敬!

  • 8 # 大提琴深

    情歸情,法歸法才是顯現〈合情合理又合法的人性化社會的一面吧。致於民事賠償多少錢,或者受害者家屬要不要賠償金,這個都是因人而異,不必要小題大做,視情節輕重而定吧。

  • 9 # 沉默是金122682271

    人死不能復生,再說又不是故意殺人,何必呢?只要雙方能協商解決就是好事,請不要在網傳這些謠言,這些激怒或者對這件事不利的話,

  • 10 # 解憂不解憂

    窮,意味著你追責,即使法院判決了也會遇到執行難的問題。不講理,意味著把這種人逼急了,他不好過他也不會讓別人好過。

    俗話說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反過來說就是:穿鞋的怕這種光腳的!

    不是真怕,是不願意與垃圾人糾纏,既然做不到像垃圾人那麼不管不顧,吃虧換一家人平安,比追責更有意義。

    本事件里老人死的很冤,但老人的後輩都頗有成就,一代更比一代強,這麼優秀的人真的犯不著和爛人糾纏。相信老人會理解她後輩們的做法。

    我們也不要覺得老人一家窩囊或者軟弱之類的,爭輸贏固然重要,但是死了的人再也不能復活了。有什麼比活著的人的平安更重要!

    而牽狗絆倒老人的這家,無論老子、兒子還是這個女兒,如果做錯事不知道悔改不講道理,以後犯什麼法都在意料之中,這輩子也就那樣了!

  • 11 # 史學達人

    這和孝與不孝真的沒有關係,難道老人因為意外死亡了,得不到賠償就是不孝了,得到賠償就是孝順了,就應該開心高興了。

    很顯然這是沒有道理的。

    不管得到了賠償或者是沒有得到賠償,老人都已經因為意外失去了,這是一件令人悲痛的事情。

    不管有沒有賠償,都是令人痛心的。

    當然了若是追責的話,肯定是要有人為這個事件擔責才行。

    但是,這個事件的發生更大機率上是不可測的,還有一連串的難以置信的事情綜合在一起。最終的結果,根本不知道讓誰來擔責比較好?

    就好比直接把老人給撞到的是那一條狗,但是,當時遛狗的是小女孩,可是,小女孩並沒有看到狗把老人給撞到。

    她是逃跑了,很多人說她應該為老人的死負責。

    可是她只有12歲,即便是追究是她的責任,也是對她做不出任何的處罰的,未成年保護法,是對他們有保護的。

    更何況這個狗並不是小女孩的, 是小女孩的鄰居家的狗,只不過被她給牽著玩去了,才發生的這個意外。

    這種情況下,也不能讓狗真正的主人賠償,畢竟他們沒有做錯什麼,他們把狗給拴到了柱子上的。

    狗撞到了老人,致使老人死亡了。

    狗的主人不會負責,因為不是他們讓狗撞到老人的,同時,遛狗的小女孩未成年,也負責不了。

    這樣的事情真的不好辦,不好找負責的人。

    再說了還都是鄉里鄉親的,本來意外的成分就很大。事實上老人的家人這樣的處理,應該也是無奈之選。

    不過,也可以看出這一家人都是很善良的。

    事實上讓別人賠償了又會如何呢?老人也回不來了。

    所以說也許沒有賠償,這個就是這種情況下的最好的結果吧。畢竟這個事件有太多的意外,追起責來也是不好定型的。

    不好只能在賠償上,一定要看在老人活著的時候,兒女是不是孝順老人, 只有孝順老人,所有的都是值得的。

    若是在老人活著的時候不孝,沒有讓老人享受到,這才是老人最大的遺憾。

  • 12 # 回眸一眼

    所有關注該事件的人都看得出來麥姓老人家子女的善良和大度,他們公開表示:不希望將該事件擴大,希望儘快平息該事件,讓老人入土為安,不想牽扯無心的孩子和無辜的狗主人。而且,孝順是生前的關心和照顧,而不是死後的糾纏。

    而且,據新聞報道,事前是十二歲的女孩子偷偷牽走大白狗出去溜,結果大白狗見到別的狗跑掉時將老人絆倒致死的,監控顯示女孩子確實沒看見是狗繩將老人絆倒的,而狗主人對於別人將狗牽走並不知情。那麼追責也就是女孩子的監護人了,新聞顯示女孩子家父母早就離異,跟隨父親生活的女孩子也不太服管教,有一些不學好的習慣,而父親之前曾坐牢14年,是個酒鬼,新聞採訪的時候,再三強調不是自己家的狗,所以不負責。也就是說:女孩子家和狗主人家都比較貧困。追責的話,老人家佔理但是,可能也會打官司很久,對於老人也沒有多大的意義了。

    並且據鄰居所說,事後狗主人給老人家的子女一個紅包,約有一萬多,表達了自己的歉意了。

    老人家的子女給鄰居和鄉親們樹立了一個好的模範帶頭作用:得理也饒人。雖然老人死的冤枉,但是也會支援孩子們的大度和善良吧。

  • 13 # 雞蛋裡不挑骨頭1

    已經說了沒有刑事責任,申訴民事責任大都也是經濟賠償,家屬放棄了賠錢,人都沒了估計覺得打官司要錢也沒啥意義,不要用你的惡意去評斷家屬不孝。

  • 14 # 蘭語清風夢

    對於這件事情,純粹是一個意外,這名12歲的女孩是牽著鄰居家的狗出去玩,由於狗的力氣太大了,女孩也沒有辦法牽住狗,導致把一位老人絆倒身亡了。

    要說這件事情的主要責任可能是女孩家了,狗主人也有一些責任,但是老人的家屬沒有追究他們的責任,也是考慮他們兩家的實際情況,並不是說老人的家屬不重視這件事情,也是覺得很無奈吧!這件事情還在協調中,應該會有一個結果,給老人的家屬一個交待。

    這名女孩家和狗主人家都是貧困戶,經濟都有一些困難,特別是這個女孩也是很可憐,沒有媽媽,爸爸也是一個不管事的人,還有一個弟弟,而這個女孩就成了問題女孩了,爸爸也不管她。

    如果這件事情要追究女孩的責任,她年紀又這麼小,也沒有這個能力負責,她的父親又不管,要怎麼來追究她的責任呢?

    老人的家屬也是考慮這些問題才沒有追究,也是很大義了,至於結果會怎麼樣,可能他們的幹部就要出面調解了。

  • 15 # 使用者雅典娜369

    老人家屬是老人的監護人,有權利根據實際情況處理老人的一些法律事務,不追責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仔細想想吧!

  • 16 # 玉明翔

    對老人孝不孝順,取決於老人在世時,晚輩們是否關心老人的物質生活和精神感受。老人發生意外事情死亡,晚輩不追究,說明老人教育有方,為人處事和為貴,留著愛心暖人間。

  • 17 # 否極vs泰來

    8月19日,被狗繩絆倒的死亡老人家屬呼籲廣大網友不要再傳播影片了!!事件回顧:8月17日下午5時,廣東佛山順德區杏壇鎮一名88歲的老人被一隻快速奔跑的狗身上的狗繩突然絆倒,送醫院搶救無效遺憾去世!據知情人透漏,這條大狗是被一名12歲的小女孩趁人不注意給牽出去了!絆倒老人事件發生以後,這名小女孩兒由於驚嚇慌忙離開現場!第二天8月18日,有律師表示本案屬於民事侵權案,影片中牽狗的小女孩需要承擔全部責任,由於這條狗是小女孩頭目牽出來的,真正狗主人並不知情,所以有律師表示,狗主人不需要承擔責任!不過說實話,再怎麼說狗主人也不應該沒責任!畢竟狗狗是你養的!所以也有律師認為狗主人應承擔無過錯責任。該事件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一時間引起網友熱議!!

    很多城市對未成年人單獨遛狗也有相關規定,今年頒佈的《佛山市養犬管理條例》中規定:應當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牽引或者攜帶犬隻!也就是說未成年人遛狗是不被允許的!

    死亡老人家屬表示不會“過於”追究責任。“我們不需要幫助,只想安靜地處理這件事情。”小女孩才12歲,老人家屬不會過於追究責任,看來不會完全不追責!至於最後追誰的責,有訊息說正在協商!我想至少家屬的心態很平和,沒有過激舉動!大家都很清楚,這真的是一場意外,所以我覺得跟是不是孝順應該關係不大。也呼籲鏟屎官們要看好自己的狗狗。尤其是大型犬,成年人都未必能拽得動!千萬不要讓未成年人獨自遛狗!

  • 18 # 樂樂的爸爸7

    通情達理的一家人!老人已然故去,別再道德綁架其家人。孝不孝順不是這件事能看出來的,平常日子的點點滴滴做好了哪才叫孝順。也感謝這家人的寬宏大量,願好人一生平安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父母對子女最不負責任的藉口是:兒孫自有兒孫福”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