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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點重重的張迄今為止仍是最大犯罪嫌疑第一人,那些為其拼命申冤者是真的為了“正義”不平還是為跟風蹭熱度或是為了即將到來的鉅額賠償金分一杯羹?那麼誰又能為兩個小冤魂正義?誰又能為那兩個可憐孩子的家人賠償?誰又能為兩個真正的受害人的死申冤?呼籲國家重查此案,揪出真兇,找出殺人兇手徹底能證明張宋真的是被冤再賠償滿足他,給廣大人民一個信服的理由,打擊一切邪門歪道之風!不然萬一張是真兇那他既能保命又得到一筆鉅款,那兩個慘死的幼小也難以瞑目,鳴呼、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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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書香清靈

    對於張玉環無罪被釋放之後,許多人都打著伸張正義的名義四處宣揚,我也十分不解。其實最該受關注的是那兩條無辜逝去的小生命,還有那兩個因為小生命的逝去的破碎的家庭。

    張玉環被無罪釋放之後,他以及他的家人便大肆在媒體面前宣揚,彷彿鬧得越隆重,說的越悽慘,越能證明他無罪。他們給張玉環戴上大紅花,彷彿在迎接歸來的英雄,他們在媒體面前大肆哭慘,訴說27年來的冤情,好像他真的是無罪的人。

    在真兇,還沒有真正浮出水面時,他依然是這個案件無法擺脫的嫌疑人。在我看來,即使兇手不是張玉環,那也跟他的家人擺脫不了關係。

    是否有這樣一種可能,兇手是他的妻子宋小女。女人因為家庭瑣事兇害兩個兒童,由於兒童掙扎時力氣大,她一個人無法完成,只能找了繩子,把他們勒死死,然後驚慌之下告訴丈夫,兩個人合謀把孩子拋屍水庫。

    或是有這樣一種可能,孩子跟孩子之間鬧矛盾,正拿著繩索在玩,張玉環家的孩子一氣之下用繩子套在鄰居家孩子的脖子上把他們勒死了,夫妻倆驚慌之下,把孩子的屍體拋屍水庫。

    當然,這些都是我的猜測,目前警方也沒有表態,罪繼續追查這個案件,也沒有任何官方的機構出來,為慘死的鄰居一家伸張正義。

    大家都忙著幫張玉環打官司,告26位違法審案的公職人員,張玉環有2000多萬的國家賠償金,彷彿只要打贏了這場官司,就可以一夜成名。

    還有張玉環的家人除了跟國家要賠償金外,也藉著這個機會在各個平臺上開通賬號,大量吸引粉絲,做起了自媒體。

    兩千多萬的賠償金成了一個香餑餑,每個人都在盯著,可是大家都忘了那兩個慘死的孩子,忘了那兩個身處於貧困悲傷之中的家庭。

    我期望有真正正義的力量站出來,為這兩個家庭伸張正義討回公道,也希望警方能儘快找到有效的證據,把兇手繩之於法,告慰孩子在天之靈。

  • 2 # 烽葉戲諸侯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

    江西高院判處了張玉環的無罪釋放,本質是因為證據不足而走的“疑案從無”程式。“疑案從無”跟真正的“無罪釋放”,最大的不同點就是疑案從無,依舊保留著起訴犯罪嫌疑人的權利。

    從張玉環宣佈無罪釋放,到戴著大紅花回到家鄉,與各大媒體簇擁張玉環的情形不一樣的是,村民們的反應異常冷淡,除去幾個要好的親朋好友與他們家來往,其他的村民冷眼相看,在他們眼裡張玉環依舊是嫌疑人。

    從這案件可以看出,就算張玉環無罪釋放,那麼這個案子的源頭,兩個孩子的冤死,卻沒有任何一方提到,令人匪夷所思。

    案件的由來

    從兩個孩子失蹤,到第2天被發現在張玉環承包的水塘裡,大家都以為是溺水而亡,把兩個孩子抬到山上準備下葬時,村醫張幼玲過來掀開席子一看。

    一個孩子從脖子到耳根一圈很深的勒痕,另一個孩子脖子兩邊是兩個很明顯的手指印,張幼林一看事情不那麼簡單,自己報案,警察來了之後,根據現場的孩子身上的痕跡認定,這是一起刑事案件。

    最後全村人被做筆錄,一個接一個接著審訊,唯獨到了張玉環的時候。

    第一,解釋不清當時手上的抓痕是從哪裡來,第二,刻意阻撓審訊的公安人員,拒不配合詢問。

    根據其他的種種疑點,公安認為張玉環有重大的嫌疑,於是就把他刑事拘留。

    首先有承認兩點。第一,這兩個孩子肯定是被殺害的,並不是溺水而亡,從脖子上很明顯的傷痕就可以看出來。第二,張玉環依舊是有嫌疑,這是命案不是糾紛案,全村人都認真接受審訊,唯獨張玉環本人解釋不清,還故意阻撓,很有疑點。27年後

    張玉環無罪釋放,按道理說,讓他做了27年牢的,不光是國家的一些錯誤,還有真正的兇手,還逍遙法外,他應該主動提出來,去尋找真兇,還自己清白,然而他卻沒有這麼做,我想他心裡肯定隱藏了什麼。

    回村後,先是向村裡提出了4大請求後,再次向江西高院索取2,000萬的高額賠償。

    從法律的程度上,失去了27年的人身自由,只要合乎法律,賠償多少,那是法院的事情。從倫理的角度上,張玉環居然對當年的真正凶手毫無感覺,令人詫異。既然正義感這麼強,27年來連續喊冤,真正凶手連在公共媒體上都不表個態,真的令人非常奇怪。為何兩個家庭不提出繼續審查此案?

    1.其中一個家庭,因為丈夫當初出了交通事故,賠了人家很多錢,現在又身患重病,根本無力顧及此案。

    2.另一個家庭張荷花,在張玉環回來的第2天,就外出打工了,記者採訪時說了一句,27年來的辛苦等待就換了一個無罪釋放,讓她都不知道真正的兇手是誰,自己要去告的人是誰都不知道,感到了無能為力,她說不想追究了。言外之意,並不是不想追究,而是失望透頂。

    9月17日,張玉環向三部委提交控告材料,請求追責16名辦案人員。似乎和前面兩個請求,打了一個連環套,追責16名辦案人員。那麼,辦案人員會不會反過來對著張玉環進行重申案件請求?我想很有可能。

    最後,非常同情兩個冤死孩子的家庭,孩子死的不明不白,不僅不能為張玉環洗脫真正的罪名,同時也給全村人也蒙上了新的疑問。

    真的很期待相關部門,能夠啟動案件重審程式,給全村人,給張玉環,給兩個受害者家庭一個滿意的真相。

  • 3 # 水寒雅芙

    謝題主邀請。一個4歲兒童與6歲兒童離奇死亡,二十七年兇手仍逍遙法外。唯一命案的嫌疑人突然無罪釋放,誰是兇手成為一個最大的問號盤旋在每一個關心此案進展的所有的人的心中。為什麼張玉環獄中歸來,沒有得到鄰里的歡迎,反而受害者的家人匆忙逃離,她們究竟害怕什麼讓其放棄故居,連追兇的權利也放棄不得不令人深思。

    有人說,高院已經無罪釋放張玉環,那麼他就是清白的。可為什麼他身上的疑點還是無法排除,為什麼民間還有質疑聲,質疑聲的存在說明張玉環案件還存在諸多司法的漏洞。疑罪從無,張玉環從宣判無罪釋放後,身上的疑點雖然不能成為有效的證據鏈,但卻無法徹底排除作案主謀與從犯的嫌疑,所以,他的每一個言談都會被無限放大,乃至有關他的一切人事物都放在放大鏡中被人們審度。

    真兇未伏法,張玉環向高院申請天價賠償不僅有人支援也有人質疑,特別是他身上的種種疑點,讓此案添加了非常神秘又似乎牢不可破的懸疑,所以,存在各種聲音各種現象都是一種必然,除了抓住了兇手,張玉環才能洗刷冤名,否則如他所言必帶著遺憾離開人世。因為他離開了監獄又活在人們的質疑聲中未必是好事。

    二十七年前,兩個男童被沉屍鄰村水庫,這個水庫連受害者的媽媽也未曾去過,試問,兩個心智未成熟的受害者又如何去那裡。

    今天觀察幼童走路,平均10秒20步,每一個幼童行走一步約等於自己的肩寬。4歲兒童平均肩寬為26cm,6歲兒童平圴肩寬為28cm。孩子們被害前他們的媽媽最後看到他們的時間為11點左右,法醫鑑定孩子死亡時間為11:30。先別說午飯時間他們不可能走遠,即使走也不可能走很遠。排除孩子在原地玩的時間及受害所耗損的時間,以25分鐘計量:

    兩個不同齡兒童行走差=2x20×6×25=6000cm=60m

    試問,我們可能看清楚60米外的事物嗎?不,我們的目視距離根本不可能看清60米外發生了什麼。縮小這個距離到50米你也不可能看到50米外發生的事情,即使30米40米開外,你都難看清現場乃至兇手是誰。那麼,孩子們為什麼同時遇害,如果受害人朝同一方向走,兇手完全有機會逃走沒必要殺害目不識丁的小屁孩。而且,野外殺人兇手早逃之夭夭,有必要冒險沉屍暴露自己嗎?拋卻此疑問,那麼25分鐘孩子們可以走多遠。

    4歲兒童25分鐘行走路程26×20×6×25=78000cm=780m

    6歲兒童25分鐘行走路程28×20×6×25=84000cm=840m

    假設兩個孩子用勻速堅持走的路不過幾百米,如果走走停停不過五百米,間距也只是五六十米,可兩個孩子同時遇害卻沒有目擊證人,何況沉屍的水庫離他們行走的大致距離還存在差距,試問誰可以高調做案而不驚動鄉人。

    流竄分子做案後根本不可能折回命案現場,何況還異處拋屍。那麼,刑偵範圍是非常有限的。有篇報道說愛害者母親在十一點前後看到自己孩子與張玉環兒子玩,可張玉環卻否認說妻子和孩子不在家。只要你看到這些,任何人都可能懷疑張玉環還有他的家人。疑罪從無,讓我們對此案有非常廣的想像空間。當你懷疑他時,一定會覺得命案未破,國賠是否合宜。畢竟每一分都取自於民,賠給受冤者是一種仁道,可萬一賠給了兇手,那麼受損失的是國家與人民。

    面對支援賠償的聲音,的確讓懷疑此案的絕大多數人產生各種聯想。是不是有人鑽國法的漏洞趁機斂財,如果律師幫犯罪分子鑽法律的漏洞該受到什麼處罰,只有把條例擺在案板上,才能有效制止知法犯法之人的犯罪行為,才能給大家一劑定神針。

    關於賠不賠償之事,自有執法部門裁決,我們可以討論案情,你甚至可以私底下懷疑,但是,法制社會,我們也要遵紀守法,沒有證據,誰也不能阻擋賠償事宜。除非警方收集更多有效的證據乃至旁證證明張玉環是兇手或者真的具有做案的必備條件,在他沒法證明自己不是嫌疑犯的情況下,國賠是否合宜合法自當別論。否則,一切都是空談,根本改變不了此案的現狀。

  • 4 # 重慶小芋頭

    張玉環被判無罪後引起了廣大群眾的關注,包括我也是其中一員,開始感覺到很惋惜,一個人的二十幾年就這樣沒了,但是關注久了這件事後,我發現感覺這件事變味了。慢慢的,我也成了質疑的一員。

    後來張玉環的哥哥出來發聲,宋小女在張玉環入獄三年後就找張玉環離婚,9年未去看張玉環,並且從來沒帶兩個兒子去看過張玉環,我就納悶了,如果張玉環真的是清白的,宋小女為什麼不帶孩子去看張玉環呢?導致張玉環的兒子連自己父親都不認識。

    張玉環出獄後各方媒體關注他和宋小女,隨後提出的4個要求和兩千多萬的賠償,其實他提什麼要求也不關別人的事,但是我覺得無規矩不成方圓,一直以來對於這些人的賠償都是有規定的,並不是他一個人坐這麼多年牢,按照規定該賠多少賠多少,不過他提出條件是他的事,怎麼賠償是國家決定,並不是他提出來就必須滿足他。

    兩個孩子失去了生命,孩子父母失去了孩子,因為張玉環出獄,孩子父母連夜搬走,現在也失去了家,可是沒人關注,沒有哪家媒體提出賠償孩子父母的損失,沒有人提出孩子的無辜受害,年代太久,可能這輩子都無法給孩子的在天之靈一個交代了,孩子父母現在也無家可歸,有家不能回。

    那這些人為什麼這麼為張玉環吶喊助威呢?我覺得一部分是覺得張玉環入獄這麼多年的青春時間都白白浪費了,對於一些法律法規的不滿。

    另外一部分肯定是為了利益啊,炒作張玉環可以讓自己也得到知名度,分錢肯定是分不到錢的,張玉環也不會給,不過給不給宋小女就不一定了。

  • 5 # 四尺對開

    張玉環被宣判無罪釋放後,各路神仙為其歡呼吶喊助威,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很多,粗略統計一下。

    張玉環該不該被釋放,網友分為兩個陣營,有支援張玉環是無辜的,也有提出質疑張玉環就是享受到疑罪從無規則涉險過關的,雙方掐得熱火朝天。這就為各大自媒體提供了大賺流量的機會。這個觀注度高的事件,大家當然會不厭其煩地進行海量報道,吸引更多人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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