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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人之名》陳婷在劇中是一個讓人討厭的角色,無論是從性格方面,還是從為人母方面,又或者是從為人妻方面都做得不夠好,也是被網友罵的最慘的一個角色。
性格方面
陳婷的性格是不僅屬於控制慾比較強,還是比較強勢的。生活中對兒子凌霄處處看她母親臉色行事,稍微不小心就會遭到陳婷的一頓捱罵,連自己私藏的唯一一張四口照片也被陳婷發現後無情地撕破。為人母方面
不管是在離開這個家庭,還是離開這個家庭之後,都做的不夠好,根本就盡不到一個母親該盡的責任,在兒子最需要母愛的時候毅然決然選擇離開,當弱小無助的凌霄在樓下目睹母親推行李要離開的那一刻,心裡是多麼想母親能夠留下來,陳婷卻對著李尖尖說:"給你吧!",陳婷丟下的這句話無情拋棄的話,給凌霄從小的生活就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心理陰影。為人妻方面
陳婷強勢的性格讓她在這個家裡屬於主導的地位,作為丈夫的凌和平在生活上處處遷就於她,可是最終還是摩擦不斷,一直認為自己的兒子害死了女兒,凌和平覺得陳婷越來越過分了,最後凌和平還是忍無可忍了,一氣之下打了陳婷一個耳光,間接加速了陳婷離家出走拋棄了這個家。綜合以上,陳婷不管是作為母親,還是作為妻子,都是挺失敗的。 -
3 # 深夜八卦
最近《以家人之名》已經大結局了,大家都看過沒有?
劇中人物陳婷貢獻了不少的話題,上了好幾個熱搜
最後陳婷以壓倒性的勝利成為了“氣人榜首”,的確是當之無愧,她行為舉止實在讓人生氣,讓我們一起來看一看!
1.只會逃避,把過錯推給他人
在劇中凌霄一家為了逃避妹妹去世傷痛特意搬到了新的小區,妹妹沒了是意外也是大家不願意看見的。但是陳婷總是把這事放在嘴上,無限放大悲傷。凌爸忙於工作讓陳婷不滿,倆人日夜爭吵,絲毫不顧及凌霄,並且陳婷將一切過失都發洩在了不滿10歲的凌霄身上
還對著凌霄拳打腳踢,發洩心中的怒火
透著螢幕都能感受到窒息,明明是陳婷自己愛外出打麻將,凌爸又忙於工作,只能凌霄照顧妹妹。倆孩子獨自在家,妹妹誤吃核桃嗆進了氣管,凌霄想去求救卻因為房門卻被上了鎖,不管怎麼呼喊也救不了妹妹,這事對他也是一種恐懼,怎麼就成了凌霄一個人的錯?對著自己的孩子這樣言語和行為的傷害,陳婷這樣未免太過自私
妹妹的死讓陳婷接受不了,不斷的指責凌霄和凌爸,根本沒有反思過自己。她選擇和凌爸離婚,選擇了逃離,沒有擔起一個母親該有的責任,再次給了凌霄很大的傷害
2.自以為是,自私自利
多年後陳婷回來了,想要看望凌霄,第一次回來見凌霄時,她就懷疑李海潮說為了錢才照顧凌霄,根本不可能真心
這遭到遭到了凌霄憤怒的反駁
並且陳婷已經再婚,有了女兒小橙子,還想讓凌霄和她們親近,絲毫沒有在意這麼多年缺少的陪伴,簡直讓人難以置信
這期間小橙子不小心摔傷住院,陳婷就一直讓凌霄陪同,原因是小橙子想哥哥。可這時候的凌霄馬上要進行高考,連外婆都知道說別跑來跑去的,影響成績。陳婷卻說凌霄成績好,不礙事
3.沒有擔當,始終把自己放在第一位
當陳婷出車禍傷了腿,老公又死了,孃家也沒人照顧時,凌霄卻主動承擔起了照顧她的責任,考入新加坡的大學,一照顧就是九年
期間凌霄盡心盡責的照顧,但陳婷因為生病心情失手燙傷了凌霄的行為,實在是讓人厭惡
等到陳婷的生活基本能自理的情況下,凌霄提出要回國找工作。但陳婷不願意,指責他不要自己和妹妹,這樣理直氣壯的道德綁架真的讓人大開眼界
但是凌霄堅持回家,在凌霄回家後,凌爸他們為凌霄慶生。陳婷不打招呼的回國了,也要幫凌霄慶生。一起吃飯時,陳婷儼然一副主人的態度,說話夾槍帶棒,還是認為李海潮對凌霄好是因為錢的緣故
的確凌霄不是李海潮的親兒子,可陳婷作為凌霄的親生母親,帶來的傷害遠比比美好多的多。這麼多年過去,陳婷還是固執己見,絲毫沒有認真瞭解過其中的故事,始終把自己擺在一個高高在上的樣子,不正視自己過錯。這樣自私自利、趾高氣昂到母親形象怎麼能夠不讓人生氣?
大結局裡陳婷留下遺書懺悔,以死洗白,終於明白了自己是個不稱職的母親,最終和凌霄和解
不過轉變的過於倉促,像是為了圓滿而圓滿,不少網友紛紛表示不合理
連扮演者楊童舒都出來發“小作文”迴應結局,表示自己一開始也難以接受和理解陳婷
回覆列表
她讓我想到,為人父母居然不用經過考試,就覺得真是太可怕了。
1.當媽沒責任心。第一集有個場景:兩個居委會大媽到陳婷家來開導她,她一屁股坐下來和人聊天,凌霄跑去倒水,兩個大媽說讓孩子別倒了,小心燙著,陳婷是什麼反應呢?
沒事,他什麼都會幹。
注意,坐在前面帶眼鏡的方婆婆說,自己和陳婷的情況類似,也是在家帶著兩個孩子,所以她很貼心,怕孩子燙著的也是她。
是不是一對比,陳婷這個當媽的真的很沒責任心?
晚上凌和平回來,時間也不早,她要吵架,直接讓凌霄出去。
大晚上,就那麼大點孩子,出去?能去哪裡?
當媽的,就不怕孩子出事?
我小表妹今年20歲,前幾天說要來我這裡玩,她在陝西老家,我在南京,說她中途還想去個其他地方玩,我真操心,讓直接來我這,就怕孩子一個人在外面碰到個啥意外。
為什麼說這事?
因為再大的孩子,在長輩眼裡,都覺得是小孩子,怕磕著碰著了,操心的很。
但是她沒有。
二、只會逃避的一個人云云沒了,是個意外,誰都不想的。但是她,總是在放大悲劇。即使換了住所,到了新環境裡,也是隔三差五的超級扯到孩子沒了這件事情上。
凌霄私藏的一家四口的合照和妹妹的玩具,也被她無情的撕掉、扔掉,要忘記,要抹除她存在過的痕跡,這不是逃避是什麼?
一開始我看到很氣憤,這人怎麼這樣!
但是看到李爸說後悔是能折磨死一個人的,我就覺得,不能只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來批判她。
後來我發現,她指責凌爸,指責凌霄,其實更多的她在逃避,在自責——如果真的要說起來,也是她沒有照看好孩子。
同樣是失去至親,陳婷把自己送進了死衚衕裡,但是李爸呢,他走了出來。如果單單僅是個人,那沒什麼,但是他們是父母,還有仰仗著他們成長的孩子。
她受不了了,和凌爸離婚,沒有直面自己,沒有面對這個家庭的困境,而是選擇逃離,與她一起離開的,還有那一份當媽的責任。
當然,我還是不能說風涼話。寫到這裡,我已經完全不想、也不能指責她了,只是覺得,走出來,才會有新的生活,走出來,才是最自己真正的好。
她對凌霄,真的是個極度不合格的母親。
因為發現凌霄私藏的合照,直接動手打孩子,直接拿孩子發洩,只顧自己感受,不顧別人。
你為什麼要給妹妹吃核桃?是你害死妹妹的!
這兩句話,竟然出自一個媽媽之口,殺人誅心,不過如此。
去的人已經去了,活著的人更應該好好活著!
讓我不禁想到了杭州縱火案裡失去深愛妻子和三個可愛兒女的林斌生,在經歷了人生的大悲之後,依舊堅強的生活,選擇幫助更多的人,依舊相信人性的善良!太難得了!!!
陳婷,你有沒有想過,你已經失去了一個女兒了,你還想再失去一個兒子嗎?
現在覺得《以家人之名》這個名字起的真有意思:
有的人,不是家人,卻打著家人的名號對每個人好;
有的人,是家人,卻把刀子扎向了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