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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春風秋月小樓東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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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十光年
如果是像籤勞動合同一樣,那麼我不會籤!我覺得婚姻關係和勞務關係是完全不一樣的兩種關係,勞務關係有僱傭方和被僱傭方,而婚姻關係充其量就是平等合作的關係,婚姻雙方更像是合作伙伴。
如果是籤合作協議我覺得可以考慮,當然這個合夥人一定要選好,因為這關係到婚姻雙方共同事業的前途和命運!不能馬虎!
至於這個協議籤多少年?我覺得這個要看雙方的意願和共同目標到底有多大?如果雙方合作默契,有共同的遠大理想!籤一個長期合作協議那是必須的!否則就另當別論!
當然,對待婚姻大事還是要嚴肅認真對待!不能簡單的把它看做是一個協議關係,婚姻的本質是愛和責任!二者缺一不可!如果婚姻只談利益,就失去了它高貴的內在,就沒有意義!不會幸福!更不會長久!因此,不要拿婚姻兒戲!否則,不僅得不到幸福!還會傷害到彼此!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人長大了,到了適婚年齡,就有了娶妻生子的需求,這是社會的要求,也是家庭的要求,是父母的要求,也是社會的責任。
現在很多學歷高的男男女女,30多歲了,還不走入婚姻的殿堂。也許他們對婚姻很迷茫,如果你提出的這個方案可行的話,大齡青年之間,簽訂像勞動合同的婚姻期限,兩人如果合適就可以續簽婚姻合同,如果不合適,合同結束後就各奔東西,前提是不要孩子,沒有生活負擔。
這樣的婚姻感覺很累,人生找伴侶都是舉案齊眉,兩小無猜,要形成合同,難道婚姻的合同是現代社會的產物嗎?
但是現在社會就是這樣,女大留閨中,兒大啃雙親。兒女都不去探求自己的幸福之路,婚姻這點事也讓父母操碎了心。
唉,可憐天下父母心(ಥ_ಥ),生活就是這樣艱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