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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24044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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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xh
女兒要結婚了,要回自己掙的錢沒有錯,但是如果父母家庭困難,沒有能力維持生活。或是為了生活已經花掉了,拿不出來了。女兒強要父母怎麼辦?父母難道給你算算撫養你的開銷?一家人沒有應該不應該,只有願意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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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蔣蔣的小幸福
有可能就是貪心的家長和拎不清的女兒的故事。
以前為了避免這種傷害家人感情的情況出現,畢業的時候,明確告訴家裡,錢我自己保管,存了多少欠了多少,父母沒必要知道。家裡需要的開銷,我覺得我應該出一把力的時候,我就是自己不花都會拿出來給家裡;我覺得不需要我出力的,我就是有錢,我也不會說拿出來。
因為作為父母都希望兒女長大了補貼家裡,最好的狀態就是真的養兒防老。可是現實肯定有很多不盡人意的地方,多為自己考慮,也多考慮家裡面老人。
要回來是沒問題的,問題是家裡老人怎麼看這件事,如果他們很反感,還是建議算了吧,留給老人也沒什麼問題。
在自己的小家裡,就一定要拎得清,分得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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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長樂未央608
個人覺得樓主提的問題沒有明確的對或錯,很多女孩子嫁人之前都工作了好幾年,或多或少有點積蓄,有的放在自己身上一人吃飽全家不餓,有的大部分貼補家用,有的會按比例給父母幫忙存起來應急或者當嫁妝攢起來,還有的甚至工作了還得父母補貼…各種情況吧~結婚的時候父母給不給或者給多少要根據每家的實際家庭情況吧~家庭條件可以的,不用說父母也會給可能還會再添一些備嫁妝,家庭條件一般或者不大好的,可能基本平時就貼補家用了,當然還有些特殊情況:比如母一方身體不好常年需要錢陪著養身體;再比如家裡情況不好並且還有未婚的兄弟,父母想把錢留給兄弟等等~不管樓主家屬於哪種情況,基本只能父母給表示感謝,父母要是不給也就算了,畢竟他們養你小,婚前賺的這點工資孝敬自己父母也不心疼~想開點,放寬心態,以後再賺唄!家和萬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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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家有一寶可二可萌
我覺得問出來這種問題的人過那麼二三十年有會再問:我女兒結婚了,成了別人家媳婦不怎麼回家了,我要回二三十年的撫養費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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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月亮雪9
父母養育之恩大過天,你連結婚前的收入都不願意用來盡孝,談什麼對和錯,這是不孝和自私好嗎?!
該給你的父母都會給你,不希望你帶走的你又何必如此計較?當你提出這個請求的時候,父母該有多失望和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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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花鑫遊子
沒結婚前,錢給父母,父母家裡條件好給存起來了,出嫁的時候想給,那是父母的做為,如果條件不好給貼補家用了,讓他們怎麼給。女孩子不是一嫁人就跟父母分開了,不來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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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沿崗人
如果父母生活條件優越,也可能會出錢給出嫁女豐厚的嫁妝,如果只是溫飽或一般家庭動用未嫁女兒攢的錢不可以嗎?要是你父母把錢都用完呢?你掙的錢就要還回給你,那養大你的包括上學的錢怎麼算,是不是出嫁後跟孃家斷了來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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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執劍走天涯666
婚前都不願意孝順父母的人,你覺得婚後她會孝敬父母?
我婚前工資全部上交給我媽,都上班的人了,好意思在家白吃白喝?
你還太年輕,等你和公婆、老公一起住個幾年,就知道誰是你的親人了。你沒錢花了,可以和你媽開口,可以和婆婆開口?男人更是不要指望,不指責你胡亂花錢就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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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二貨文
要回也沒錯,當年給的時候是跟母親說明這是嫁妝錢還是孝順母親的?這個要搞清楚。
是我的媽媽還要把自己掙的錢給我,根本不會私自用我的錢。但是我給了父母的就是孝順她們的,即使我再窮困也不會去要回來。我自己比父母有文化有想法,錢肯定要自己打理,不會把錢交給父母保管,只會從我的錢裡拿一部分孝順他們。
再者就是看你們雙方的情況,如果你男朋友和你都沒有太多積蓄去組成新家,我認為是可以適當去要回來的。畢竟以後你和男朋友才是一個真正的家,孝順父母還是可以繼續孝順。但是如果你父母也不亂用,也不是給弟弟妹妹,又確實沒錢,那還是算了。不過現在這個社會,如果不是生病,也不會存在沒錢,或者把你的錢用了的情況。父母還是應該主動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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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大眼啊湫
如果孩子說孝敬我的。我愛怎麼用怎麼用。如果孩子說讓我幫他存著以後結婚買房子這類用,我一個子都不用,不讓我操心就夠可以了,我不會給他添堵,他自己存錢證明有這方面的規劃,到跟前了孩子問我要了,我拿不出來,孩子的規劃怎麼辦?反正我幹不出來吞了這錢的心,能自己存錢做這些已經很不錯,我該給他添點錢,而不是把這錢佔為己有。我兒子如果這麼做,我肯定大力支援。我不會動他的錢,說明他是個有安排有計劃的人,不用我們事事操心,我很高興。所以我堅決不動他的。說句不好聽的,孩子這錢不放我這我就活不下去了嗎?沒有!所有我更不會動。這是孩子對我的信任!除非家裡特大狀況,除了這筆錢沒辦法了,但我會給孩子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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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曉曉4267
現在的孩子都是月光族,父母不補貼就不錯了,有幾個能給自己攢嫁妝的,能攢嫁妝的孩子就不錯了,已經給父母減壓了,不然女兒出嫁也要有陪嫁吧!除非家裡特別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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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瘋瘋她愛笑
若家庭條件可以,並且當初言明是讓媽媽替你攢著做嫁妝的,可以張嘴要,若是家庭經濟不是很好,你拿回家裡的錢恐怕就是張嘴要也要不來全部了,可能還會惹得媽媽心裡難過,你也不痛快。
可能也有那樣的媽媽,覺得女兒嫁人了,不會再顧及孃家,把你婚前掙得錢故意扣下來,即便如此,不要生氣,就當還養育恩了,以後顧好自己的小家就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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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耀謙愛心吳迪
一般家庭不會花兒女的錢,兒女把自己掙得錢交給父母,兒女結婚不但拿出來還給搭個。用不著張口向父母要,這就是父母,可憐天下父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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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愛阿寶88
錯是沒有錯。這要看你遇到什麼樣的父母。
我從1996年工作的第一天開始工資全部上交,開始每個月只給十塊錢,幾年過後,因為伸手找我媽要錢的滋味太難受,和我媽吵,把我舅舅喊來評理,每個月給200塊錢。2005年結婚的時候,老公家買的房子裝潢好當婚房,當然沒有寫我的名字,老公家結婚包括改口費,買首飾,買衣服一共給了2萬塊錢。我媽這邊買家電,包括壓箱底錢一共給了2萬塊,等於是男方給的錢,因為我只買了3000塊錢的首飾,1萬多塊錢的家電,3000塊錢的壓箱底錢。我們這裡沒有收彩禮的風俗,當時雖然我想不通。但是我也沒有怪她,想畢竟是自己的媽媽,算了,不和她計較。但其實就是在家不受重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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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了是攢在母親那的,那就本質還是自己的,至少在女兒心理和母親口頭上是這麼認知的。補貼家用的肯定就是給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