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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一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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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國泰民安guotaiminan
前年“流行”全年暴徒危害公交車搶奪方向盤,
去年都是十三歲惡魔殺害自己母親(其中湖南省就發生兩例案子)。
今年都是男人殘忍惡毒殺害自己老婆,這些社會恐怖分子氣焰囂張,毒瘤很深了。國家刑法得施加重型才能杜絕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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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秋一刀
李倩月沒有想到,同居那張床,最終就變成了她的墳場。
李倩月確定已經在雲南勐海縣遇害,她的男朋友洪某就是兇手,一個變態的殺人惡魔。我在想,要是李倩月多關注來惠利失蹤事件,應該就不會走到這一步吧。來惠利失蹤時,我們還可以大膽推斷,多數是因為房子問題而引起謀財害命的悲劇。聽到李倩月遇害的訊息以後,我們徹底懵了,一點原因都猜不出來。到目前為止,我們只知道李倩月失蹤前在南京與洪某同居,失蹤前二人因生活瑣事而爭吵,然後出現了失蹤事件。
我第二次看到關於李倩月的報到時,她已經遇害。她的男朋友洪某與張某光及曹某青合謀,把她騙到雲南勐海縣郊外的山上,殺害後埋藏了屍體。看到這樣的報到,比沒有看到訊息前還糊塗,洪某與李倩月吵架……洪某與張某光、曹某青合謀……雲南勐海縣殺害了李倩月……這種因果關係,遠遠超出了我們腦回路的極限,實在看不懂也想不通。至於洪某會不會被判死刑,我們目前獲取的資訊量實在太少,連最基本的推斷都無從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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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智者三問
三個人合謀殺死一個花季女孩,手段殘忍惡劣,社會影響急壞,又浪費很多公共社會資源,民憤極大!
不出意外,三個主犯,都將為此犯罪行為付出生命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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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排球boy
殺人償命!
失蹤20余天的李倩月終於被找到,但是遺憾的是已經遇難,而兇手卻是其男友夥同另外兩人,估計李倩月也沒有想到自己的枕邊人在最後卻將她殺害了!如今洪某對殺害李倩月一事供認不諱,那麼洪某和另外兩名同夥會被判死刑嗎?
判決結果如果如何還有待法律的裁決,但希望死刑!如今李倩月的事情已經告破,兇手也已經找到,接下來就是警察的調查時間,置於洪某為什麼要殺害李倩月,動機是什麼,怎樣實施手段,怎樣將李倩月殺害一事都將會逐一公佈!那麼洪某和張某以及曹某判決結果會是如何呢?會判死刑嗎?
從整個事件來看,洪某是主犯,所有的計劃全是他一人策劃,所以他必須要負主要責任!希望法律對他判處死刑!置於張某和曹某兩人都是共犯,也是洪某的幫兇,至於是否會判處死刑,只能等待最終的結果,但是相信法律會做出公平公正的判決!
李倩月的男友究竟是何人?李倩月的男友自稱是官二代,在保密單位從事工作,因此要求李倩月不讓其發合影在朋友圈!但是究竟是不是官二代,還很難說,因為現在還沒有弄清楚他的真實身份,其次他所從事的保密工作又是什麼?很顯然他在李倩月面前隱藏了自己,但是他卻對李倩月瞭如指掌,這也是為什麼李倩月能夠輕易被他騙到雲南被殺害,而李倩月在與他同居這麼久都不知道他原來對自己早就起了歹心,想要將她置於死地!
從李倩月的朋友口中可以瞭解到洪某城府很深,好的時候極好,壞的時候極壞,因此很難猜到他究竟想要幹嘛,他的內心可以說是深不可測,但是李倩月被愛情衝昏了頭腦,對其言聽計從,完全不是清醒狀態!
我們從李倩月的事情中需要注意什麼?李倩月的事情也給廣大女性同胞敲響警鐘,愛情雖然是美好的,但是也要保持清醒,切勿被愛情衝昏頭腦,在沒有認清對方的情況下就淪陷,對其百依百順言聽計從!
所以希望女同胞們在選男友時擦亮雙眼,多瞭解多交流,認清對方的為人,三觀是否正,性格是否合得來,脾氣是否暴躁等等。同時當要出遠門時,一定不要獨自出行,必須要有自己最信任的朋友或者親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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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賢思媽媽
根據我國《刑法》,僱兇殺人一般會認定為故意殺人罪。依照法律,理應將涉事者處以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鑑於南京女大學生李某月案件的社會影響性和嚴重性,僱兇殺人者洪某,一定要處以死刑,方能以儆效尤!
【圖右側疑為洪某本人】
事件簡單回顧受害女生李某月與男友洪某在地鐵上認識,後交往同居。但兩人在一起後,卻經常因為生活瑣事而吵架。
這次李某月就疑似是和男友洪某吵架之後,前往了雲南西雙版納。而這個過程,極可能就是受到了事先蓄謀的男友誘騙。
最終,李某月在雲南不幸被男友夥同他人殺害殺害。這場驚人的陰謀,直到李某月風屍體被找到後才揭開。
警示有的男生是很偏激的,一旦與他戀愛,事後想分手,恐怕就沒那麼容易了。
女孩子們找男朋友時,一定不能倉促盲目,要先了解清楚對方到底是什麼樣的人才行。
此外,很多人的性格缺陷在一開始都會習慣性的隱藏起來。只有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才會慢慢顯露出來。
所以,男女交往的時候,切莫進展過快,例如同居。得確認對方真的適合自己,最起碼是個“安全”的物件,才能全身心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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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仇偉
在此案中洪某指使其他兩名人員實施了有預謀的殺人計劃,致使受害人死亡,為了掩蓋罪行埋屍荒野,在法律上其三人都構成了謀殺罪,且情節惡劣,故意隱瞞事實,毫無疑問地該判處死刑,應該立即執行!
最近杭州碎屍案一波未平,現在洪某又故意殺害自己的同居女友,結婚了被丈夫害,不結婚被男友害,使很多人都感到害怕,不敢結婚,不敢戀愛,社會影響惡劣,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流傳洪某是一名G二代,父親是某部門的領導,在和李倩月戀愛期間也一直隱瞞自己的職業,讓人對他的背景感到好奇,但是不管他社會地位有多麼厲害,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希望法律能夠公平公正的審理此案件,還被害人一個公道!
這裡也奉勸各位女性朋友要懂得保護自己,不要輕易地相信所謂的愛情,也不要毫無保留的把自己的所有都交給那個將來不一定是你老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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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實灬諾
李倩月遇害,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我認為主犯洪某可以判處死刑。
情節惡劣,事實清楚一個年輕的生命就這樣被幾個惡魔奪去了,而主犯竟然是李倩月的男友,實在讓人憤怒。
借女友外出旅遊(或有意引導)至外省,而後主犯洪某夥同另外兩名犯罪嫌疑人,把李倩月誘騙至野外殺害,之後三人合夥掩埋屍體。
三人已經指認作案現場,並且指認出埋屍地點,事實已非常清楚,這就是一起有預謀的故意殺人案件,所以主犯洪某應當判處死刑。
主犯與從犯的區別李倩月被殺案,主犯系洪某毫無疑問,另外兩人預計是從犯的性質。
題主所說洪某是僱兇殺人,我不這樣認為,如果是僱兇殺人,那麼洪某就沒必要遠赴千里之外,更不用親自實施犯罪。
據傳洪某是一個官二代,這樣的話另外兩人可能是洪某的“跟班”,並且他們之間很大可能存在利益的交換。
洪某為什麼要殺李倩月,目前外人不得而知,但是主意肯定是他定的,人也肯定是他找的,這樣另外兩人就可以定性為從犯。
從犯在量刑上會有所減輕,至於這兩個人是否會判處死刑,那就要看法院最終的判罰了。
無論什麼原因洪某都沒有權利剝奪他人生命有人說這起案件是因為感情問題,有人說是因為李倩月出軌,有人說是敲詐不成進而殺人,甚至有人說是跟毒品有關。
但是無論基於什麼原因,洪某等人都沒有權利剝奪他人的生命。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洪某等人主觀意願明顯,採取惡意殺人的方式來達到自己的目的,造成李倩月死亡這樣嚴重的後果。
事實清楚,理應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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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格格鬥愛baby
這個男友真是細思極恐·。李倩月的父親說,該男友還陪同他們一起去報案。還有李倩月親人說,“李倩月男友洪某,自稱是官二代,在保密公司工作”,至今李倩月家人和朋友都不知道她男友洪某的真實身份、家庭背景。
現在警方已經發布通告,李倩月的男友洪某,夥同張某、曹某兩人,將李倩月誘騙至雲南西雙版納勐海縣城附近的山林中,殺害並掩埋。全程洪某並沒有出現在行兇現場,而是讓張某、曹某兩人前往勐海縣,將女孩殺害。真是令人悲痛。
目前,案件原因以及其他細節還在調查中,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李倩月男友洪某,同夥張某、曹某,這3個人已經涉嫌故意傷害罪,強烈建議判這3個人死刑!
不知道具體到底什麼恩怨,能讓洪某找來張某、曹某,兩個大小夥子,合夥對付一個弱女子。但是現在毫無疑問,這是一個巨大的悲劇。無論是對於花季的李倩月,還是對於幫兇張某、曹某(洪某是指使人,最可惡),一下子毀了4個家庭。
殺人償命,無論是洪某,還是張某、曹某,他們3個一個都跑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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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烽葉戲諸侯
僱兇殺人就是謀殺,跟是不是親手殺人的沒什麼區別,所以應該判處死刑。
李倩月和男友洪某在地鐵上認識,認識後不久,兩人就同居了,發生了關係,李倩月看起來很愛這個男友,很早就把男友帶到家裡見了家長,同時李倩月也見了男方的父母,按道理講,應該水到渠成的事情。
然而事實上,卻發生李倩月被男友謀害,這種情景,還真的讓人大跌眼鏡,兩個相愛的人,究竟是因為什麼原因而動了刀子,還異地僱兇殺人。
李某的父親曾經跟記者說,在李某失蹤之前,他們兩個人曾經發生過劇烈的爭吵。但是由於男友洪某並沒有離開過南京市,而李倩月是在雲南失蹤的,做父親的再怎麼也沒想到,殺害自己的女兒的兇手,就是男朋友洪某,當初還刻意的幫他隱瞞聯絡方式,不讓記者朋友們打擾他,影響他的工作。
在這一起有預謀、有目的性的殺人案件裡,不管是不是親手殺人,他的主觀意識都是謀殺,而且還不配合警方自動自首,以欺騙隱瞞的方式,要不是案情有了重大的進展,就是想抱著僥倖的心理矇騙過關。
洪某僱兇殺人,證據確鑿,殺人後還隱藏屍體,手段殘忍,所以說,判處死刑應該是大機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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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小天6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罪,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運,製毒】罪都提到一點:對情節嚴重的,影響惡劣的,犯罪手段殘忍均處以死刑。
當然還沒考慮到刑法裡對傳銷和人體組織器官買賣的量刑。
但從李某遇害案來講,李某及其兩名同夥故意殺人罪成立,且情節嚴重,沒有自首減刑的表現,而且還有可能涉及拐賣婦女,涉毒等罪行,所以數罪併罰,死刑是妥妥的,而且沒有緩刑兩年的可能性,應該是走完正常程式後予以死刑立即執行。
至於李某到底經歷了什麼?還有待警方的進一步通報,但可以肯定的是李某自始至終就一直被矇騙在骨裡,什麼官二代啊保密工作啊,這都是洪某(李某的男友也就是主犯)的說辭,官二代會坐地鐵嗎(兩人在地鐵上相識)?24歲的非技術男會勝任保密工作嗎?(保密工作者不會頻繁發朋友圈的),再看看受害人李某,不能說是校花吧,但真心的很漂亮,而且洪某的兩個頭銜更是讓懵懵懂懂的21歲少女感覺遇到了騎白馬的王子,所以對洪某那是百依百順有求必應,更是答應與其同居,但飛蛾撲火的結果只能是化為烏有,所以如果不是兩廂情願的愛情往往都是剃頭挑子一頭熱。
不管李某到底經歷什麼遭遇,我們能做的只能是讓更多人多一份警惕,不切實際的愛情寧可錯過也不要過錯,同時希望法律嚴懲這些罪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橫跨幾十年的懸案都能偵破,更何況現代技術越來越先進,如果不能做戀人就不要傷害對方,一時的衝動只會毀了兩個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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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體壇小龍蝦
這問題我專門諮詢了我的一個做律師的同學,他是這樣回覆我的。
警方的通告中雖然沒有透露男友的殺人動機,但已經將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作案過程以及結果說的很清楚了!本案中,李倩月的男友僱傭他的兩個朋友張某和曹某,遠赴千里之外的雲南西雙版納勐海縣,採用誘騙的方式將李倩月殺死,並將屍體埋藏於樹林中!
這充分說明,這是一起有組織,有預謀的故意殺人案!在我國目前的刑法中,還沒有買兇殺人的罪名,目前,僱傭殺人,買兇殺人的都按故意殺人罪進行審理,本案中男友洪某屬於買兇殺人的僱主,僱主和兇手構成了故意殺人罪的共犯,僱主屬於主犯。在司法審理中,對於這種有預謀的,教唆別人殺人的犯罪嫌疑人,大多數都要處以極刑。
依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凡是已年滿18週歲,故意殺人的,一般都處於極刑,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個人認為,本案中的男友洪某犯故意殺人罪成立,而且是有預謀的買兇殺人,被害人還是自己的女友,情節嚴重,造成的社會影響惡劣,應該判處死刑!他僱傭的兩個兇手,同樣也應該判處死刑!
所以,對他們三個兇手,可以判處死刑,而且有法可依,合情合理!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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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吳疆
洪某一定死刑。
另外兩個,如果在實施殺害被害人李某月上,所起作用沒有非常明顯的差別,則應是全死刑。比如二人均動手實施了殺害李某月行為,則二人同洪某一樣均死刑。
不出意外都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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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鄉村阿明Vlog
這個案件完全可以判死刑,殺人償命,這歷來都是這樣判的。
如果說不判死刑的話,那麼以後會有更多的人去殺人,這樣的話就得不到一種警示的作用,因為不會受到法律的處罰呀,這樣的話,人們就更覺得無所謂,殺一個人無所謂了。
這案件也是在進一步處理當中,相關的情況,公安機關會第一時間來告訴大家,這個也是需要等待法院的判決,他會收集更多的證據,以滿足判刑的要求。
殺一人低一命,法律也會給出公平的判決,那我們一起等待最終的判定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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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輪迴聊歷史
我覺得可能判不了死刑,聽說洪某還是G二代,其父是南京司法局的幹部。雖然說這件事已經爆光,這些人不會搞小動作,但是暗地裡可能還是會運作,有時候作案情節的一點小小的變化,都會影響到法院的判決,不過具體這個案件在哪審理還是不清楚,有可能會在西雙版納的勐海縣審理。因為那裡是案件的發生地,但是也不排除會在南京審理的可能。
如果洪案的神秘工作,也是犯罪的話,那麼我覺得有很大機率會是死刑,數罪併罰,現在就不知道具體這個工作是什麼?如果這個工作再和他爸牽扯進來,那麼這件事情就好玩了。洪某聯合兩個朋友合夥將李倩月殺害,還有可能會牽扯到買兇殺人,買兇方雖然也是會背叛為主謀,但是我還是覺得有可能不會被判為死刑。我覺得可能會被判刑20年左右。
法律是公正公平的,就像李倩月的父親所說:我是一個平頭老百姓,但我相信法律,我只希望有一個公平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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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煜麗
可怕,原來是顧兇手殺人的,我還一直以為那兩個才是主謀呢。失算了,這樣的狠毒,殺個十次八次都不為過。直接要讓他懷疑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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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線上看法
李倩月失蹤遇害案告破,男友僱兇殺人,可以判他們死刑嗎?
如果故意殺人犯罪屬實,可以判處僱兇殺人者和殺人者死刑。
媒體報道,李倩月失蹤系其男友夥同他人殺害,事件讓人震驚和憤怒,南京來女士失蹤案剛剛告破,被其二婚丈夫殺人碎屍,又出現男友殺害女朋友事件,因愛生恨。男友僱兇殺人屬實的話,構成故意殺人罪。男友和兇手屬於共同犯罪,男友是主謀,兇手是具體實施犯罪者,二者作用相當,都屬於主犯。故意殺人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根據刑法規定,故意殺人,應當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殺人犯罪的量刑首首選死刑,從法律規定的量刑排列順序也可以看出。如果幾名犯罪嫌疑人沒有其他從輕或者減輕量刑情節,則應當判處死刑。有法定或者酌定從輕減輕量刑情節除外。 -
18 # 曉峰來介紹
南京李倩月失聯案最終告破,是其男友洪某夥同他人將其殺害後並埋屍樹林。兇手出現以後大家也對李倩月感到惋惜,所以也想嚴懲兇手,那洪某會被判處死刑嗎?
在題主的題目裡提到其男友洪某是僱兇殺人,而且是有預謀有計劃的故意殺人,這種行為是很惡劣的,進而所需要承擔的後果也會非常嚴重,要知道我國針對這種故意殺人,情節惡劣的處罰都是很重的,一方面他們行為惡劣確實是需要重罰,另一方面可能也是透過個案給他人以警示,告誡他人惡意傷害他人性命是非常嚴重的,有可能要一命換一命。
依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凡是已年滿18週歲,故意殺人的,一般都處於極刑,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且剛才我去百度了一下僱兇殺人會不會被判死刑,大家可以從下面這張圖上看到,雖然沒有詳細的內容,但題目基本已經告訴我們了,這些以往僱兇殺人的案件基本都是判處死刑,而且很多殺害的都是自己的親人,而洪某雖然殺害的不是法律上的妻子,但是畢竟也是和他有幾年感情而且見過女方父母的女友,所以這個關係也更重。
所以我個人認為此次洪某等人僱兇故意預謀殺人案被判處死刑的可能性很大,當然具體的審判結果還要法院做出審理,而我也只是按照以往的案例進行的猜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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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善良的人總是受傷
三個都應判死刑,否則沒天理,不僅死者家屬不服,相信大多數網民也不服,中國人口眾多,清除這些垃圾,淨化社會,有利無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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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我的喜悅1
僱人行兇,涉嫌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屬於共犯,根據在犯罪活動中起到的作用由法院定罪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失聯多日南京大學生李某月,已確認被害死亡,兇手被警方抓獲。這是一起起感情糾紛導致,男朋友洪某夥同他人把李某月騙到雲南殺害。
被害人李某月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洪某是共犯我們還不知道,他是否參與到直接殺人。如果直接參與殺人,依照他的罪行最高可判死刑。如果沒有直接參與殺人最少可判10年。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別伸手伸手必被捉,罪犯不管隱藏多深也逃不出警察的眼睛。
杭州殺妻案罪犯許某犯罪的手段,他覺得做得天衣無縫,抱有僥倖心理,但是在我警察夜以繼日的工作,用了不到20天就找了證據,許某認罪伏法。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切記切記切記!
回覆列表
南京李倩月失蹤案真相大白,犯罪嫌疑人洪某,夥同張某、曹某兩人,將李倩月誘騙至雲南西雙版納勐海縣城附近的山林中,將其殘忍殺害並就地掩埋。
其中,洪某是李倩月的男友,事發當天,洪某為了掩人耳目,為了讓犯罪更加隱蔽,他沒有親自去雲南動手,而是指示張某、曹某兩人赴雲南將其女友殺害。
在筆者看來,僱兇殺人也是故意殺人的一種,僱兇者和被僱者共同合謀殺害李倩月,屬於共同犯罪,都是主犯,其社會危害性相同。
根據《刑法》第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可以,希望法院判處洪某、張某、曹某三人死刑,並且立即執行!
以為白頭偕老,結果被埋深山!被害人李倩月,1998年出生的小姑娘,擁有美麗的容顏,是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的應屆畢業生。
從其家屬口中得知,一年多前,李倩月和洪某相識於地鐵,彼此新增聯絡方式後,後面就發展成戀人關係了。
△圖右為洪某
或許是認定洪某就是那一輩子要過的男人,今年端午節的時候,李倩月還特意把洪某帶回家給父母看了。
七月初,李倩月從學校畢業後,便搬去和洪某同居,並且準備自學考試。只是同居的日子貌似並不幸福,兩人經常因為一些生活瑣事而爭吵。
失聯的前一天,兩人也曾因為洗漱的事情鬧得不可開交。第二天,李倩月帶著少量行李獨自一人飛往西雙版納,沒想到這一去就再也回不來了。
目前,洪某等三人殺害李倩月的原因和動機正在調查當中。
起底男友洪某:個子挺高,自稱在保密單位工作,是個官二代。根據媒體《底稿》的披露,洪某,今年24歲,南京本地人,身份很“神秘”。據李倩月的閨蜜謝淋介紹,洪某自稱在保密單位工作,是個官二代,但從未透露過具體的單位名稱。
閨蜜也曾勸過李倩月要留意洪某,勸她暫時不要和洪某同居等等,但“她太喜歡他了”,所以閨蜜說的話沒有聽進去。
關於洪某的具體工作單位以及官二代等資訊,以官方通報為準,畢竟這些都是洪某自稱的。
不知道洪某是不是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被女孩發現了,所以要殺人滅口!
李倩月的不幸遭遇告訴我們什麼道理?(1)借用網友的話,女孩子交友一定要擦亮眼睛,那些報復心強,容易記仇,偏執,心胸狹窄,自私,殘忍的人千萬不要靠近,更不要成為戀人。
(2)女孩子出遠門,一定要告訴家人行程,或者要有人陪伴,不要以為自己長大了,可以獨立了,人世間的險惡遠超過你的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