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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扯紙

    說實話,不怎麼樣。

    舉一個強姦罪的例子,強姦罪是個重罪,我國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那為什麼不能直接判死刑?

    我們可以設想這樣的一種場景,男子看見女子長相美麗動人,尾隨其進入無人的樓道或家中,對其實施強姦。強姦時,女子看見了男子的長相,並記住了男子的聲音和衣著服飾,這對後期抓獲犯罪嫌疑人至關重要。此時,男子有兩個選擇,一是強姦後直接逃跑,二是因女子看見長相,怕報復報警,於是直接將女子殺害。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強姦加殺人,那死刑基本沒跑。所以,我們再來看以上情景,如果強姦罪直接判死刑,其刑罰與故意殺人無異,既然殺是死刑,不殺也是死刑,那麼男子肯定會考慮將直接女子殺死,增加案件偵破難度,以期逃脫法律制裁,這會導致女子被殺的機率大大增加。所以,在設立刑罰時,國家為保護女子生命權,而適度降低侵害其性自由權利的打擊力度。當然,情節嚴重的強姦犯罪,肯定也是死刑。

    再回頭看問題,如果被扶的人訛多少就罰多少,首先導致的問題就是訛人者犯罪成本顯著增加,其要錢的數額也會隨之增高,受害人利益收到更大損失,另外,基於被扶的人訛錢,扶人的人不好舉證,導致在實際裁判中,被扶的人往往逃出法律制裁,所以這會導致懲罰率低的情況下,犯罪收益增大,最終導致訛人的人數量增多,犯罪率上升。另外,基於被扶的人所侵害的財產權益數額往往並不大,設定過高的刑罰,也會使社會效益失衡,導致更多的人不敢去扶,得不償失。

    以上是我利用一些法經濟學知識進行的簡單分析,如有不對之處,敬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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