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職場小申子

    簡單來說,非員工個人提出或過錯的解除勞動關係,需要支付補償金。

    一、具體情況有:

    公司未按合同足額支付工資、繳納保險;公司違法用工、脅迫用工、置於危險環境用工;公司裁員、破產、併購、解散等致使勞動關係不能延續的;員工身體原因醫療期後不能回崗工作,或不勝任經培訓、調崗後仍不勝任的;勞動合同期滿,單位不續簽或降薪續簽的;不及時簽訂合同或不及時續簽合同的。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或法規適用的情形。

    二、支付標準:

    1、核算基數

    基數指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注意是正常勞動下的稅前收入(含績效獎金、津貼補貼、年終獎等)。

    如果超過社平工資三倍,按三倍核算。

    2、核算年限

    參照員工在公司的工作時間,滿一年支付1個月工資,六個月及以上不滿一年也是1個月,不滿六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也就是我們常說的"N”。

    即使跨2008年,超過社平三倍的依舊雙限(基數、年限)。不超則分段計算再相加。

    三、加一、2N

    1、加一

    一指代通知金,按照員工離職前一個月的工資標準支付,不受社平工資三倍的限制。

    員工不能復崗、調崗,或不勝任,或者合同訂立的條件發生變化不能協商一致的,需要支付這個加一。其他情形不適用。

    2、2N

    有且只有公司單方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需支付2N。

    這方面更詳細的內容,也可以移步我的置頂文章,參考交流哈!

  • 2 # 郭俊然律師V博士V商丘

    1、正常合同期滿的,應按工薪年限補償,這是勞動合同法新增加的,以前沒有此項補償;

    2、用人單位想解除合同,與員工商量後解除的,應按工薪年限補償;

    3、用人單位因員工不能勝任工作解除合同的,應按工薪年限補償;

    4、企業裁員,應按工薪年限補償;

    5、企業解散的關閉、撤銷、被吊銷營業執照的,應按工薪年限補償。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老公一點都不關心自己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