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開車上班,旁邊有輛車變道,剮蹭了我們左前葉子板和保險槓。他的右側兩扇車門和葉子板需要做鈑金和噴漆。後來去理賠中心,交警看了我提供的行車記錄儀影片,判定對方全責。對方這時候開始撒潑,並且對我進行言語攻擊(他的車子是新買的寶馬530),我當時出於什麼,我說我的車子不用修了,然後我就閃人了,自費修理左前葉子板鈑金和保險槓噴漆,500元左右(他的維修費用應該要上萬)。現在我想問下,要是沒有我在事故認定書上簽字,他能利用保險費修車嗎,然後後期他還會有什麼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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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聊天的老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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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當年村口編筐老王頭
他不會有損失,保險公司是按照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來進行賠付修理的,你這麼整隻是自己吃虧。
不用跟他吵,就藉著保險把能換的換一遍就行。就有這種人渣,沒辦法。也沒什麼好辦法解決。
我是老熊,我來解釋一下這個理賠案子。
首先要明確一件事:即使雙方有一人不簽署事故認定書,保險公司還是會以交警的最終裁定為依據的。理論上,他的寶馬車維修還是可以享受保險公司的理賠政策。
不需要交警出示事故認定書的基本只有一種情況:理賠金額大約在3K元人民幣以內(每個城市會略有不同)。
題主正確的處理方式如下:
一、委託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去對方車輛的保險公司交涉,按交警的處理意見,由對方負全責,並賠償你的車身修復金額500元。你需要保留好自己的維修發票。屆時賠償金會直接打入你的存摺號。
二、遇見類似情況,不要和對方吵架。而是要告訴對方:既然買了保險,就是由保險公司擔保你的過失,吵架解決不了問題。因為不需要自己掏錢嘛。
三、如果對方沒有買相應的商業險比如第三者和車損險。保險公司不賠,需要自費,而他要耍賴。這種情況下,如果你投保了三者險和車損險的話,那麼這時候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追償”。由自己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幫我們支付維修款,並幫我們向責任方追討損失。
最後一點建議:保險續保最好在4S店做。雖然退點沒有電銷多,也沒有經紀人續保便宜,但是後續服務比較牢靠。4S店擁有新保資源,相對比較強勢,會為了自己客戶的利益和保險公司交涉、施壓,確保理賠款項不打折扣。車主通常比較省心,甚至連吵架都不需要出面。買保險不就是為了買個踏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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