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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慵懶的大烏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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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萌寶7758
沒領證就代表沒有婚史啊,你談十年沒結婚,備註也是未婚,你談一個月結婚了,再離婚,那就是離異,這不就是區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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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思齊a
區別大了。沒領證,談再多年,都只是戀愛,分開只是分手,沒什麼大不了。領了證就是婚史,分開就是離婚。
那麼問題來了,你覺得是分手好聽?還是離婚好聽?
中國人都是好面子的,有誰頭婚選擇面很寬的情況下,樂意找一個有婚史的嗎?
即使找,也得其他方面特別優秀,出色,能彌補她(他)的婚史,不然讓人家圖啥?
不過補充說明的是,我國還是一個含蓄傳統的國家,愛面子的國家,因此戀愛談的久了分手,也不能說沒有影響,看你遇到的物件如何了。這裡面的關係很微妙。
如果你所在城市很小,你男友很優秀,家裡也是有頭有臉,有一定社會地位的家庭,大機率會在意女孩的多年戀情,但不一定擺在檯面上講出來。
反之,你很優秀,找的男友是低配,就好的多。但也要顧忌男友的自尊心。
最好靜悄悄的,低調的戀愛,給自己留後路。並且對前段戀情要輕描淡寫。
當然最好是保持純潔,直到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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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miaomiao思密達
其實在精神上和感情上,六七年的感情分手真的像離婚一樣,但是生活瑣事上沒有老人和孩子吧!有所感觸才這麼說的!跟愛的人跟手真的有一種離婚的感覺,雖然我沒結過婚,但是感覺自己一下子就變成了行屍走肉,覺得對什麼都無所謂了,也不關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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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無憂無聊人士
我覺得區別不大,6年時間,起碼睡在一起有4年,只是少了一個證書和一個小孩。以性生活為例子。現在很多都是周未夫妻,一週有3次性生活已經很好了。而談戀愛的起碼一週三四次是有的,已經超過現在大部分人的性生活。以朋友圈為例子,你談戀愛的時候大家彼此的同學,同事和朋友,結婚後認識的都是男方親戚,很少和以前的朋友玩甚至是聯絡。所以區別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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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共創美好明天
感情上沒區別,和結了婚的都是一樣付出感情在一起。但身份上就完全不同了,一個是談戀愛分手,你還是未婚,一個是結婚離婚,那你就是已婚離異了,這兩個情況你要再出去找另一段感情,哪個有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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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GAIE
所以奉勸現在拿著同居是招牌的各位小哥哥小姐姐低調點好,領個證幾塊錢為什麼不合法化 被祝福在生活呢?還不就是怕以後遇到更好的 可以瀟灑的轉身說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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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翟改琴
區別大了啊!
首先,談了六七年又分手了,和二婚的第一個不同點是:
一種男女關係是不受受法律認可、保護;另一種男女關係受法律認可、保護。
只談了六七年戀愛而分手了的關係,等於白白浪費時間,分手的時候,對方打聲招呼就行了。
不用去民政局辦什麼手續,更不用去法院打離婚官司。只說一句:我們性格不合,就收拾東西,各走各的路了。
雙方即使有財產糾紛,但是分割起來,全憑良心了。
而另一個人雖然是二婚,但是人家和前妻前夫分手的時候,是到國家正式機關領的證,人家的關係是受國家認可、保護的。
二人結婚期間的財產對半分啊!哪怕女人在婚姻期間一毛錢不掙,但男人的收入裡有女人的一半,這是法律規定的。
所以,你說一個談了六七年戀愛,光禿禿的、空著人回來了;一個兜裡裝得鼓鼓的回來了,你說能一樣嗎?
其次,人們對待二者的態度不一樣。
在人的觀念裡,離了婚的人光明正大,找二婚。但戀愛了六七年又分手的人,會被一些心胸狹窄的人誹議、排斥。尤其是女人,更會被一些好事者說三道四。
因為在現代社會,戀愛六七年的人,同居的機率大。而同居,大多數人雖然能接受,但還有一少部人還是接受不了。
尤其是男人,自己不是處男,但還希望自己娶的女人是處女。而二婚反而不存這樣的芥蒂。
這就讓戀愛了六七年的女人,再次戀愛的障礙加大。
再其次,從社會關係上來說,二者的深入程度不一樣。
談了六七年又分手的人,和對方的父母、親戚沒有多少瓜葛,而離婚的人和對方的父母、親戚還是有很多瓜葛的。
所以,離婚的傷害面廣,而戀愛的傷害面主要是涉及戀愛雙方的本人,傷害面小。
一般來說,戀愛半年以上,兩年以下,如果合適就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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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NeutraI琴姐
談了六,七年又分手,在生理器官上跟二婚沒什麼區別。但在法律意義上大有區別,談戀愛在一起同居,沒有法律保障,以身相許,屬於有情有願。
分手後,不管在一起同住多少年,也是捻著行椅就走。
而結婚幾年,造成離婚,身體上是二婚,物質,財產分配上有法律保障。
所以同樣是住一起,結婚在一起離婚的和談了六,七年又分手的物質保障上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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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講沒有相關的責任;從財產上講沒有相關的糾葛;從感情上講不涉及孩子。理智的告訴你談戀愛不管多少年始終只是談戀愛,注重個人感受,結婚則是融合,家庭、社會關係、人生軌跡的融合,考慮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