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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悟空借火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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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侯舒馨
家暴,說明還是家長與孩子的問題。被家暴,是家長教育孩子的方式有問題,也有可能沒有問題被放大了。孩子,是需要教育的。如果方法有問題,孩子長大了,應該理解,何況所謂的施暴者都變好了,你揪著原來的事情不放,說明作為孩子並不善良。放過家長,其實就是放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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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少南白
首先,被家暴肯定給孩子的心裡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傷痕。我覺得是不能完全原諒施暴者的,就像釘子釘在木頭上,拔出來依舊會有傷痕。
即使施暴者逐漸變好,但也不代表他不會變壞啊,雖然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但是有些錯,犯了就是犯了,很難彌補的,就像你給孩子心裡留下的傷害,當施暴者不小心揮動雙手,小孩就會以為要再次被家暴,這就是陰影。可以原諒,但不能完全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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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到渠成花開富貴
磊磊從小都是私私文文的,不惹事,不鬧事,講道理,是眾人心目中乖巧的好孩子、好學生。
可是磊磊卻有個殘暴的父親,三天兩頭、無緣無故地打罵磊磊和他的母親,每次他父親打罵磊磊和他的母親到最後,他父親都想殺掉他們母子倆,他父親甚至好多次都抽刀向他們劈過來……
在磊磊十二歲時,他的父親終於決定要去跟外面的這個現任情婦結婚,就逼著磊磊的母親離婚,並且說磊磊是累贅,不要磊磊。
這是磊磊的母親求之不得的好事,因為磊磊的父親家暴他的母親二十年,家暴磊磊十二年,磊磊的父親還吃喝嫖賭,用磊磊母親的工資,他自己的工資都拿去外面養情婦,一個時間段一個情婦……
磊磊的母親什麼也不求,只求帶著磊磊與他的父親離婚,因為磊磊就是他母親的命,是他母親的精神寄託,賴以活下去的精神支柱。
終於,磊磊的母親帶著他離開了他的父親,從此,母子倆相依為命。
在磊磊考上大學,準備離家千里的時候,磊磊對他的母親說:“媽媽,謝謝你帶著我跟我爸離婚,如果不是這樣,我可能早就死在我爸的手上了,都不可能活到現在,還能去讀大學。去年,我爸突然病重,他問我,是否還記得他打我?是否恨他?我當時騙他說,都不記得了,其實,我心裡永遠記得我的親爸,經常打我、罵我、要殺我,我的腦子經常會閃過我的親爸輪起菜刀向我們劈過來……我永遠恨他……媽媽,我要離開家去讀大學了,你要過好你自己的日子!等我大學畢業,參加工作了,到時,你也退休了,我帶你去我工作的城市定居!”
這個世界,就是這樣,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愛出者愛返,福往者福來。
每一個人來到這個世界,與誰認識,與誰做同學、同事、朋友、親人、夫妻、兄弟姊妹、父母子女等等,都是緣分,都是過去生積下的很多很多年的緣分,所以,今生,善待每一個眾生,結下下一世的善緣,你好,我好,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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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奔跑的西尼君
給你講個鬼故事:“我是為了你好”
父母可能是世界上最具含金量卻門檻最低,低到無需從業資格證的職業了。很多人,自己未曾覺醒未曾開化未曾成熟就開始了養育孩子的道路。
一句“我是為了你好”,自私地用他們的選擇替代了孩子的自我,不顧及孩子的想法,透過打罵和恐嚇控制孩子,成全自己。
唯獨“家暴”,從來不在我可以容忍的範疇內。
這裡我要說一點,管教和家暴是兩碼事。管教是針對孩子做錯了事情的一種懲戒警醒行為!輕微的體罰,就足以管教孩子!家暴孩子一定是自己的情緒失控了,沒有任何其他藉口,包括語言上的侮辱。家暴是順手抄起什麼就拿什麼打,而且看到哪裡打哪裡。管教是懲罰之前就相好了,家暴是,打多久看體力。以“管教”的名義付諸暴力,其本質還是家暴,看到這條回答人,如果有已為人父母的,反省一下自己,哪一次打孩子是完全沒帶情緒的?包括因為ta學不會、不聽話…你著急了。所有的所謂打的管教,都可以用:一開始就發現並指正+後續關注並持續指正+做好後表揚鞏固,來實現,就看父母能不能自我成長,能不能陪同成長!
安德里亞•比朔夫在《教育者謬誤手冊》中也提出,並不是說好家長就從不打孩子。事實上,完全沒有暴力的教育環境是很難實現的。
很多家長也會出於一時的憤怒對孩子作出種種懲罰,讓父母完全不使用一丁點暴力是不切實際的。
但偶爾的失態並不會影響親子之間的關係,特別是如果父母放下架子,誠心向孩子承認錯誤的話,會很容易得到孩子的原諒。
重要的是,父母應該明白:孩子有權利在沒有身體和精神暴力的環境中長大。
但這與“打孩子是為了他好”完全是兩碼事,正因為這樣的思想一直存在,“教育”和“打孩子”,乃至“家暴”之間的界線在一些人眼中才會顯得如此模糊。
人一旦產生了這樣的想法,是不是代表他打心底已經開始相信“除了動手我再沒別的辦法管教好孩子”了?
會不會原諒他們,對於我們的父輩60-70年代的人,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社會成長環境加之封建陋習殘餘等因素,不太會用內斂的方式管教孩子,只會簡單粗暴的對待犯錯的我們,更多的父母也都是愛自己的孩子的,尤其是當某天你突然意識到父母老了,你才會體會到心酸與不易。我想能自我調節情緒拯救自己於恐懼痛苦的人只有自己。對父輩更多的是寬容和理解,你對父輩的不原諒和怨恨,只會讓你最終活成了自己最討厭的樣子。最可怕的事情是,因為“我”的家長那樣把我養大,所以“我”用同樣的方式對待自己的孩子,這也是理所當然的。不要讓家暴“遺傳”給下一代。
暴力從來只能帶來暴力,而只有愛才能將愛延續。
願所有的人都能活在愛裡,因為,你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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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絲竹風123
被家暴的孩子對施暴者原不原諒在兩可之間。
一、孩子一捱打,就討饒,致孩子成為社會上的冷漠的人,終遭孩子埋怨。
孩子捱打時,想少挨幾下,迫不得已,就向施暴的父母回話,"爸(媽)我不敢了,要改,要改,你別打了,別打了嘛…嗚嗚嗚嗚…″
孩子捱打時一認錯,一求饒,施暴的父母就誤認為自個的棍棒教育收到了成效!殊不知,在父母認為自己的棍棒教育取得成功的時候,孩子卻從所遭受的家暴中總結出了一個委曲求全的生存之道:投降、告饒!
如果孩子在長期的家暴中不斷強化他(她)的生存哲學投降、告饒,那麼他(她)長大了會是個什麼樣子呢?一事當前,先替自己打箅,至於什麼民族興旺、國家的安危,我,管不著!
這樣的孩子來到社會,必遭社會的譴責!如果他(她)在社會的譴責聲中,抬不起頭,他(她)就會回過頭來反思,我之所以是現在這個樣子,還不是父母施加給我的家暴造成的!然後,他們就會抱怨父母:爸爸媽媽,是你們害了我!
二、家暴,就是給孩子的心裡播種仇恨!
世界上有沒得遭了家暴的孩子不恨父母的?怕沒有吧。
父母打孩子,有時僅僅是嚇唬一下。魯迅先生看到他兒子海嬰調皮,就抓一張報紙,捲成一個紙筒筒,舉起,做出要打的樣子,結果沒有打,以海嬰被嚇跑而作罷。
父母打孩子,有時因為孩子在外惹事,而給其添了麻煩,氣不過,將孩子拉過來暴打一頓!有時又是因為自己在單位受了氣,回來,借打孩子洩憤!
孩子無論哪種情況遭家暴,他都是一肚子的氣!他(她)捱打,一受羞辱,二受肌膚之痛,他(她)咋會不氣不恨!
孩子長期遭家暴生氣生恨,必然拉開了與父母的距離,必然漸漸淡化了與父母之間的親情關係!孩子與父母的親情一淡化,仇恨就加深了!有個大學年紀較輕的男教授,每年只在臘月三十去看父母一次,時間三十分鐘!去時,既不送父母禮物,走時,亦不接受父母禮物!其源蓋出於少時他受了父母的某次暴打!他,牢牢地記著對父母的恨呢!
父母家暴在孩孑心中種下埋怨、仇恨之後,可解不可解呢?
父母既敢隨意隨手家暴孩子,那麼,父母也要敢於向孩子檢討自己家暴孩子的錯處,使父子母子之間疏離了的親情得以彌合,從而求得孩子的諒解;反之,如果父母家暴孩子傷了孩子的心,自已不承認不是,則難以討得孩子的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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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後知後覺的寶媽
被家暴要看情況,如果嚴重會留下心理創傷的那種,如果自己內心不和解,不必強求原諒,原諒意味著對過去的傷害真正的和解了。所以在還沒有做到內在和解的前提下,不必強求。
回覆列表
沒有一個家長對自己親身骨肉施以家庭暴力,假如有一個桀驁不馴的獨生子女,對生母又惡又罵怎麼辦?能夫妻二人同心相責嗎?肯定不行,那就把孩子逼走了。所以,厲害的角色,家暴的壞人只能由男人承擔,女人扮演保護人,同情者。否則,到社會上沒有受過懲罰教育,又如何能察言觀色,隨機應變呢?長大些,結了婚,生了孩,有些能醒悟,有些醒悟的晚些,等逐漸變好的時候,老者垂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