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工作就是樂趣

    你覺得呢?

    你為啥要動手打別人一巴掌?

    你動手打人家了,人家出不出諒解書,說是看人家意願。

    這個是人家比較善良,不找你麻煩。

    你打個事多的你試試。

    人有那麼好打的嗎?

    都是人,你憑什麼能打別人?

    你走路上好好的,別人打你一巴掌,你開心嗎?

  • 2 # 大臉貓不愛吃魚呢

    你就偷笑吧,500塊還叫訛人嗎?我見過一個打了一巴掌賠了3萬,還要在單位大會上當眾道歉!護士長打了小護士一巴掌,小護士的姐夫市法院的,直接報警驗傷,說腦袋迷糊,忘事,耳朵聽不見,心理受傷害!

  • 3 # 大哥哥3378

    你既然要動手,就要承擔動手的後果。哪有你爽了還不需要付出的道理呢?

    打人家一下,賠500不能算是訛詐,可以看成是你的娛樂消費。與其他消費有差異的點,是如果人家不要錢,你就有可能拘留幾天來償還。

    當然,如果對方也還手了,有可能按打架互毆處理。贏的進局子,輸的進醫院。按照責任劃分,該你賠的錢,一樣少不了。如果你打不過人家,你也可能拿到對方的賠償,然後付給醫院。

    祝你好運!

  • 4 # 嗨嗨希

    當眾打人一巴掌,你覺得無所謂是嗎?當眾就是羞辱!還打人一巴掌,打得不是臉!傷害的是一個人做人的尊嚴!你做人的尊嚴!僅值五百塊錢嗎?不是有很多人羨慕美國法律嗎?要真是在美國,這一巴掌可能就給你帶來殺身之禍。這就屬於《城堡法案》中,所保護的核心內容……絕不退縮!

  • 5 # 陳律12

    應該說,你的行為屬於“罪有應得”!如今你提出來的這個問題更是大言不慚!既然你能抬手打人,說明你本身就有著不安分的因素。如今你突然意識到被“訛”了,多少有點可恥可恨!你該知道,你當眾打人,不僅僅是對人的羞辱,而是對人家人格權的公然侵害。所以你的五百元賠償不是以“傷害程度”來確定的。你傷害的是對方的“心靈”。所以好好反省一下吧!做個安分守己的人……

  • 6 # 歸雁南飛

    才500就叫訛?我朋友兩耳光三萬六,按500一個算,能打到你住醫院。

    打人不需要被懲罰的話,如果你高興,我可以每天當眾打你十耳光,不用客氣!樂於助人是中華傳統美德!

  • 7 # 戒菸成功哥

    可以了,我父親去學校接我女兒,因為在排隊出來,我爸去女兒身上拿書包,後邊教導老師猛地在後面拽我父親,老頭一回身胳膊肘撞他身上了,不依不饒,還要我家小孩退學,我去解決張口要兩千,我說領導都在這不行就報警,我也不想給我女兒找麻煩,我說就給你拿一千,你去醫院檢查,把發票給我,在學校領導勸解之下,他說行,最後給我整的發票裡邊是花錢買的診所發票,六十多歲父親氣的在家裡躺了兩天,我說就當拿錢養條狗算了,本身就是咱們不對,不應該著急去給孩子拿書包。

  • 8 # A0金鷹老師

    謝謝邀請,當眾打耳光,有人侮辱、漫罵你,打他耳光合情合理,如果你仗勢欺人打別人,賠500元算你走運,是對方不知道怎麼治你,把你治的服服貼貼你就舒服了,還有就是男女打情罵悄,男的嘴賤,調戲婦女,被打也不會還手,對方心裡舒服著呢,打一下算什麼?他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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