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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水養生財經研究作家

    關於郭巨埋兒奉母之思想,我認為是封建思想衍生出來的荼毒,是有害的,畸形的,不道德,不健康的,甚至是被人洗腦利用了的。

    大家都知道,在中國歷史上,封建統治者為了鞏固自己的江山,都會大勢宣傳推廣孝忠文化,利用這種畸形枷鎖的方式控制人心,以免人民起來造反,奪取皇帝們的既得利益,在封建社會,朝廷用人,都是舉薦式,沒有科舉制度,隋朝時才有改變。

    古代,統治者認為,有孝心的人,才會有忠義之心,才不會反叛朝廷,因此統治者用人,都是用有孝心的人,整個國家都以培養孝心人群為重中之重,因此從上到下都在鼓吹孝心,荼毒百姓。

    就拿郭巨來說,他剝奪了一個未成年人的生命,藉口是節省食物奉養老母,殊不知他不但是在犯罪,而且讓他的孝心成了罪惡,當老母知道是自己剝奪了孫兒的生存機會時,老母難道不會傷心欲絕,尋短見嗎?

    如果人類社會以殺死一個救一個為善意,那麼這種愛❤可就不是什麼善了,它甚至比惡更可怕了!

    作為一個真正的男子漢大丈夫,他應該是努力奮鬥,不但養活了老母親,還養活了子女,這樣的文化才是充滿健康,充滿正能量的文化,說真的,中國不需要郭巨這種畸形的孝心,當下的中國人,不但不能宣傳和恭維郭巨的做法,甚至應該批判他的罪惡劣性。

  • 2 # 秉燭讀春秋

    郭巨“埋兒奉母”的故事是24孝中的第九孝——埋兒奉母。

    “二十四孝”是中國古代羅列的24個人所做的孝道故事。

    《二十四孝》全名叫《全相二十四孝詩選集》元代郭居業撰寫。

    (郭巨埋兒奉母)

    其中的第九孝就是“郭巨埋兒奉母”的孝道故事,這個故事有許多版本,我只講其中最流行的一個版本。

    郭巨,東漢人,一說他是河南省林州市人(東漢隆慮);. 一說他是河南溫縣西南人(河內溫縣)。

    具體是哪裡人也沒人說得清,但是他的孝道故事卻大同小異。

    說郭巨有兄弟三人,父親死後,他的兩個哥哥把家裡僅有的錢財全拿走了,留下了老母親讓郭巨撫養。

    這時候郭巨家徒四壁,他平時靠為別人打工掙些微薄的收入養活妻子和母親。

    就在這一年,妻子生下了一個兒子。郭巨心想,家裡本來就窮,母親吃的東西本來就不多,自古以來老人喜歡“隔代親”,兒子落生,母親就會把口中的糧食分給孫子一部分,這樣一來,有了兒子就會分母親的食物,母親就會捱餓。

    郭巨為了不讓母親捱餓,為了不讓兒子分母親的食物,於是和妻子商量,要把出生不久的兒子活埋。

    很快夫妻達成了共同意見,那就是把兒子埋了全心全意奉養母親。

    主意已定,說幹就幹,於是妻子抱上兒子,郭巨拿著鐵鍬到山裡就開始挖坑。

    等挖了將近一米的時候,要把兒子埋進去時,突然鐵鍬挖出來一罈黃金。

    郭巨抱出罈子,開啟蓋子一看裡面的黃金閃閃發光,裡面還有一紙天書,上面寫著:“只有孝子郭巨,才有資格得此黃金一罈。”

    郭巨有了黃金也就沒必要再埋兒子了,一家4口靠這壇黃金過上了好日子。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孝子有好報,鼓勵大家爭當孝子”。

    故事講完了,道理其實很簡單,孝道高於一切,並且孝道必有好報。

    不得不說這個故事充滿了正能量,但是仔細品味卻有些苦澀。

    郭巨孝順母親沒有錯,但是用一個年幼無辜的生命換取一個老年人生命的延續,難道值得提倡嗎?

    這個社會豈不成了老年社會,沒有鮮活生命的延續,這個國家不就滅亡了。

    依我看來,郭巨埋兒奉母這件事不值得大書特書,也不值得表揚。

    我只能說郭巨這小子無能,兒子是自己的骨肉,母親是自己的至親,你完全可以把妻子賣掉,換取錢財撫養一老一少。

    當然這個辦法也不是萬全之策,萬全之策是郭巨能夠掙足夠的錢養活一家人。

    在過去妻子如衣裳,舊的不去,新的不來,“賣妻奉母”不會引來非議,相對來說賣掉妻子撫養一老一少,更能讓人接受。

    故事中郭巨埋兒奉母表現的太殘忍了,我更能接受賣掉他的妻子換來錢財這種辦法。

    這樣誰也不會去死都能活下來,說不定他的妻子遇到好買主還會過上好日子,郭巨有賣妻的收入也能過上好日子,為什麼有三全其美的辦法不用呢?

  • 3 # 丁香88577228

    為了減少吃飯的人口:

    1.郭巨自己應該與妻子“少淫”或“不淫”,其妻就不會懷孕生子。就不會有“埋兒殺生”的惡毒念頭。

    2.郭巨就該自己去死!他自己吃的飯遠比新生兒吃得多。

  • 4 # 晚來風L

    中華民族五千年的傳承離不開一個“孝”,上有老下有小,老子傳承尊老愛幼,這就是“孝”!在封建社會,這是一種做人的準則,即使到了現代,也是永遠不會過時的行為準則!

    封建社會,對“孝”非常推崇,甚至是一種重要的選官制度,就是“舉孝廉”。所謂“孝廉”就是孝順父母,辦事廉政。只是這一漢武帝時期的選官制度到了後面就變形了,正如三字經裡說的“舉孝廉,父別居”,這也是當初沒有想到的!

    古代還有一種休假制度叫做“丁憂”,就是官員父母去世以後,必須回家守孝三年,任何人都要遵守!

    明末宣大總督盧象升在父親去世後,曾經連續十次上書要求丁憂,但是由於戰事吃緊,都被崇禎駁回了。盧象升不得不強忍悲痛奔赴前線,以至於在戰死的時候外罩鎧甲,內襯孝衣,這是忠孝兩全的千古楷模!

    也是明朝還有一位官員拒絕丁憂而被嘲笑和痛斥,這就是著名的張居正。因為剛剛上位,怕三年後朝局有變,年輕的萬曆搞不定。他的理由是“奪情”,就是皇帝要求,忠孝不能兩全的時候,要盡忠!

    到了元代,郭守正把古代二十四個名人的孝道故事編輯成了一本書,這就是著名的《二十四孝》,這個埋兒奉母的故事就出自此書!

    據說郭巨父親死了之後,他把家裡的財產都分給了兩個兄弟,他獨自把母親接回家奉養!但是不久後他老婆給他生了個兒子,因為家裡比較困難,他怕兒子的出生會加重家裡的負擔,所以就和妻子商量,把兒子埋了省下開支,好好照顧母親,於是她老婆就同意了。某天他就和老婆帶著兒子來到山上準備挖坑把兒子活埋了,結果挖出來一罐金子,上面寫著:“天賜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郭巨一看高興壞了,於是兒子也不用埋了,帶著金子回家了,從此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魯迅先生對這種虛偽的孝道曾經給予無情的批判和揭露,他說這類故事:“正如將‘肉麻當作有趣’一般,以不情為倫紀,汙衊了古人,教壞了後人。”甚至回憶起小時候讀郭巨的時候怕自己父親會把自己埋了,看來是留下了童年的陰影了!

    當然了,裡面也有很多光明的正面的故事,也是很值得我們後人學習和效仿的。比如後漢陸績的“懷橘遺親”的故事告訴我們,有好吃的要想著父母;後漢江革的“行佣奉母”的故事告訴我們無論生活多麼艱難困苦,也要好好奉養父母等等!

    所以封建文化我們要善於甄別,不能一味接受,我們要懂得拿來主義,要取其精華,去其糟粕!

  • 5 # 江陽沽酒客

    二十四孝郭巨埋子和日本楢山節考,殘酷的歷史,不容歌頌

    今天我們看歷史,都是以後來人的眼光和當時的社會心態來觀察的,所以批判在所難免。有人對二十四孝推崇,有人就覺得二十四孝有很多不符合人性,甚至相當殘忍的地方。這裡面就包括‘老萊娛親’、‘郭巨埋兒’、‘臥冰求鯉’等幾件事還被魯迅先生質疑和痛罵過。古人怎麼看我不知道,五四以後終於更多的懷疑主義促使大家去做歷史與人性的思考,雖然很多時候,我們對古代質疑從來沒有停歇過,也導致了傳統文化在很長一段時間被打入谷底,但是,沽酒客並不奉行一棍子打死的原則,也不是那種盲目的追隨者,能認識文字,可以看點書自然增加了見識,也懂得一些道理,但,不是文盲,並不是代表這個人就真的有文化或者素養。

    依然有很多人雖然讀書識字不多,卻有更好的涵養和素質,去理解這個世界的很多東西,做出正確的選擇。

    郭巨埋兒這個被列入二十四孝的故事,最早被記錄在幹寶的《搜神記》,發生在漢晉時代,他是隆慮人(今河南省林州市人),原本家道殷實。父親死後,他把家產分作兩份,給了兩個弟弟,自己獨取母親供養,對母極孝。後家境逐漸貧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的母親非常疼愛孫子,自己總捨不得吃飯,卻把僅有的食物留給孫子吃。郭巨因此深感不安,覺得養這個孩子必然影響供養母親,遂和妻子商議:“兒子可以再有,母親死了不能復活,不如活埋兒子,節省些糧食供養母親。”當他們挖坑時,在地下二尺處忽見一罈黃金,上面寫:“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夫妻得到黃金,回家孝敬母親,並得以兼養孩子。從此,郭巨不僅過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順的美名傳遍天下。

    雖然結局皆大歡喜,但是這位郭孝子的思維細思極其恐怖。孝順母親自然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作為奶奶疼愛孫兒也是合乎情理,但是因為有了孩子擔心不能侍奉好母親,則要殺掉親生骨肉,這個郭巨身上的人格分裂恐怕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一邊對母親的那種孝順已經到了非常人的境界,對自己的下一代不能說是殘忍來形容了,他根本就沒把他當一回事。而她的妻子完全同意,作為一個母親居然一點反對意見也沒有,這兩口子果然天生一對。

    讓我們不能理解的是,既然你怕不能侍奉好自己的母親,那麼你幹嘛要選擇生育,甚至娶妻。即便儒家對孝順的推崇,也沒有教導人們這麼幹的。不孝有三,他是樣樣俱全,自己絕了後,還順便陷自己的母親於不義,我想老天不是照顧他的孝心,而是對其變態的行為看不下去了吧。雖然這是個傳說,但是卻被二十四孝傳播了很多了,還好國人大多數沒有他那種品格,或者還不昏頭,不然,不曉得還有好多埋兒子的慘劇要發生。

    在異域島國,也曾經有一種類似的悲劇,不過比之郭巨的匪夷所思,那就只能是一種陋習了。

    日本古信州之某原始山村,由於食物匱乏,因此老人一到七十歲就要依傳統習慣至楢山待死。顯然那個時候日本人沒有看到二十四孝,也學不來郭巨的“偉大”。但是同樣是非常殘酷的行為。有人說在古代遇到貧困和愚昧,以及沒有文明開化的地方,都可能發生這種讓所謂文明社會的人無法理解的行為,當然也包括我們的古代,為了生存,什麼都行,把小孩兒生下來丟棄弄死也行,把人家全家活埋也行,把老人背上山去冷死餓死也行,美其名曰的傳統,可是為了生存,誰能夠指責呢?貧窮和愚昧也許是醜陋的,最大化人性原始本性的同時,荒蠻卻也悽美。

    只是我們無法認同,這個或許有時代的因素,但是讀歷史,不是為了嘲弄古人,標榜今天的開化和智慧,反而應該是一種自省和懺悔行為。批判的同時,是否有想過,假如你從小置身於這樣的環境,文化和文明都還沒有進到你的腦袋裡,你又能怎麼辦呢?

    我覺得我們從來沒有資格批判任何事情,但是我應該懂得時代賦予我們的責任,什麼值得傳承,什麼需要摒棄,並且儘量在自己生活的年代,做一些不越常規,為違揹人倫的事情。

    歷史終究是過去時,但是未必不會輪迴,不管是郭巨埋兒還是‘楢山’待死,它們終究都是由於食物而引發的悲劇故事裡,所以有人嘆息,貧窮是一切罪惡的根源。生而為人,吃的飽飯,才有之後社會倫理可談。而我們今天吃得飽飯,依然會有其他悲劇發生,慾望是一個不斷被膨脹的過程,當你超越了不用擔心飢餓的時代,請記住,不要著急去激發你的野心,還是加持一些關於內心的磨礪吧。

  • 6 # 雨後嬌陽518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不喜勿噴:

    為國家盡忠,不當賣國賊;為父母盡孝,報養育之恩。是中華民族優秀的傳統文化,應該繼承發揚。

    但是,我們應該反對捨本逐末的愚忠愚孝。比如說,岳飛一生為國收復失地,南征北戰,捨生忘死,渴飲刀頭血,醉臥馬鞍山。結果反遭奸臣陷害,蒙冤入獄。這個時候,外有牛皋等岳家軍大隊人馬可以劫牢反獄救出岳飛,內有岳雲、張憲等無敵大將為助手,還有獄卒幫助,岳飛完全有機會反出監牢,佔山為王,等待以後平反。可是,岳飛為了保持名節,寧死不越獄,甘願被屈殺,為昏君奸臣白白奉送了寶貴的生命,使壞人們的陰謀詭計得逞了。個人認為岳飛的死太不值得了!他等於用自己的生命成全了賣國賊,這種行為應該就是愚忠;

    再看郭巨,為了報答母恩,在大災之年讓妻子用乳汁餵養老孃,又怕兒子和奶奶爭食,就要活埋兒子,幸虧挖坑時挖出了黃金,否則,兒子必死無疑!試想,老孃知道了於心何安?他本來還可以帶領全家人去逃荒,遠離災區去避難,何須用極端手段殺子孝母?他這種慘無人道的做法也就是愚孝!雖說盡忠盡孝無辜,但是殺身害命實屬有罪!應為後世所不取!

  • 7 # 秀場音樂

    埋兒奉母,又名“為母埋兒”“郭巨埋兒”,講的是晉代一個叫郭巨的人為養活母親而打算將兒子活埋,挖坑時發現黃金的故事。此故事在東晉幹寶的《搜神記》、宋代《太平廣記》、元代郭居敬的《二十四孝》、明代嘉靖時期的《彰德府志》等書中均有記載。

    郭巨,晉代隆慮人(今河南省林州市人),原本家道殷實。父親死後,他把家產分作兩份,給了兩個弟弟,自己獨取母親供養,對母極孝。後家境逐漸貧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的母親非常疼愛孫子,自己總捨不得吃飯,卻把僅有的食物留給孫子吃。郭巨因此深感不安,覺得養這個孩子必然影響供養母親,遂和妻子商議:“兒子可以再有,母親死了不能復活,不如埋掉兒子,節省些糧食供養母親。”當他們挖坑時,在地下二尺處忽見一罈黃金,上面寫:“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夫妻得到黃金,回家孝敬母親,並得以兼養孩子。從此,郭巨不僅過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順的美名傳遍天下。

    這個故事的結局很完美,郭巨的兒子沒有被埋,他們一家有了這壇黃金也從此過上了幸福生活。但是,如果後人效仿郭巨去“埋兒奉母”,顯然又不可能挖到黃金,那孩子豈不無辜受死?

    作為一個男人,一個兒子,一個父親,難道為了奉養母親就可以殺死兒子?孝順自然重要,但兒子又有什麼錯呢?掙錢養家的辦法很多,這樣的方式實在不值得追捧,更不值得效仿。

    在中國的孝道故事裡,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我們在頌揚傳統道德和傳統孝道的同時,也應該與時俱進看待問題,而不應該一味歌頌“郭巨埋兒奉母”式的畸形孝道。

    正如魯迅看完該故事後所言:“我最初實在替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黃金一釜,這才覺得輕鬆。然而我已經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並且怕我父親去做孝子了。”所謂的“孝”,不是“愚孝”,而應發乎於內心,付諸於行動,既不是做給別人看,也不能走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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