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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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年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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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臘月初六
這個問題很沒有頭腦,相差二十歲,共同喜歡的東西是什麼呢?
三十來歲和十來歲有共同愛好,還真是兄弟!
我大概明白是什麼意思,父母偏向小兒子!已經走入社會的人,獨立,不靠父母,不用和個小孩子爭寵!有點媽寶男的感覺。
父母的財產是父母的,不是必須要留給你繼承!都是獨立個體,誰也無權干涉其他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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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_秋風424
憎恨我覺得談不上,畢竟也是你的親弟弟,也是親人,不過說實話,中國這個社會向來男孩家庭負擔比女孩更重,雖然一直在說男女平等,但是你看看周圍,還是講男方彩禮吧,大件比如房子車子還是要男方準備吧?將來孩子也是跟男方姓,如果男方完全靠女方經濟支撐,是會失去自尊的,婚姻也岌岌可危,而且父母生你弟弟時候年齡估計也大了,將來等弟弟長大,父母能幫忙和陪伴的精力和時間會特別少,也許對他們來講就覺得內心有所虧欠,想彌補吧,作為姐姐或者哥哥的你讓自己多承擔些,理解父母些,弟弟將來跟你會走的更遠,希望你們能相互幫襯,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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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刀不離身
這個能給的,無非就是媽媽的愛,還有就是經濟上的一些幫助了。
首先,媽媽的愛和關注肯定會有很多一部分轉移到弟弟身上,畢竟弟弟太小了,需要媽媽的愛和照顧,而你恰好可以完全自由了,也挺好吧。
其次,媽媽在經濟上肯定會對你有所保留了,不可能跟以前一樣全力支援你了,要養弟弟,還得為弟弟的將來做打算,很正常的。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這點小事,如何能憎恨媽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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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貝妍666
用憎恨兩個字來說你媽,你有多白眼狼啊?首先我搞不明白相差二十歲的親弟弟你心眼要小到什麼程度如此計較,相差這麼多能共同玩的好像也很少。像你這樣心胸狹窄,對生養你的母親都能這麼憎恨的,我只能說是你媽的悲哀,養了一個廢柴
我會
我對我的東西都有很強的佔有慾,只要是我的我都不喜歡別人碰或者使用,即使是我的家裡人,我會覺得很不舒服甚至有點噁心。可以是我送出去但不可以是其他人代我送出(包括家人)。
我媽以前就經常不經過我同意把我東西送人(我的玩偶或者小飾品之類的),後來發了很大的脾氣,就再也沒碰過我東西,也不會讓別人碰。
我平時脾氣都很好,從來沒有發過脾氣那種,那次就是把一個很有紀念意義的東西送出去了我才發火,之前的我都忍了。從那以後我會把自己東西收拾好,我媽也不會再隨便拿我東西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