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還真寫過小說,不過長期以來,他的小說被詩歌和散文的藝術光芒掩蓋了,論及者少。至今可考的有十幾個短篇小說,4則童話小說。其他小說,除收入小說集《輪盤》外,還有未完稿的《璫女士》。
我將結合具體的小說,從內容思想性和藝術性兩方面,說說對他小說的評價。
徐志摩的小說,描寫物件並不很狹窄,其中有革命者(《璫女士》),有正直的較為進步的知識分子(《老李的慘史》),有老實的僕人(《家德》),有羅曼蒂克的留學生(《春痕》),有失去了青春的老姑娘(《兩姊妹》),有在賭場上陷入窮途末路的婦人(《輪盤》)。不過,各種知識分子是它的主要描寫物件。
徐志摩在小說中所揭示的問題,有一定現實意義。總的傾向是:批判封建守舊勢力,暴露社會黑暗,同情貧苦人,貫穿著民主主義,人道主義的思想。
比如《春痕》嘆息人生易老,青春、美、愛情,如幻影一般,很快消逝,當年人事,而今面目全非,飄蕩著淡淡的哀愁。《兩姊妹》對告別了青春和歡樂的孤獨者,半是同情,半是諷刺。《一個清清的早上》是對中國的奧勃洛摩夫們(俄國岡察洛夫的長篇小說《奧勃洛摩夫》的主人公,一個多餘人形象)的揶揄。
《船上》像一曲大自然和淳樸農村的讚歌。《輪盤》諷刺了沒落者。《家德》讚揚了僕人的勤勞忠實品質。《肉豔的巴黎》,《“濃得化不開”二則》社會意義甚微。
徐志摩的小說,積極意義較大的是《老李的慘史》、《死城》、《璫女士》。
《老李的慘史》所寫的事件和人物,雖不在時代潮流的漩渦中心,但與時代風雲有關。作品寫一個性格頗怪,正直、憨厚的知識分子老李生命被舊勢力吞沒的悲劇。
老李因在校學習時成績優秀,中學畢業後被知事任命為小學校長,遂招致原任校長孟甫的仇恨。孟甫是流氓地痞,沒有受什麼教育,抽大煙,外遇,侵吞學費,又是“笑面虎”,陰險毒辣。他見族上公議將祭產給了老李,便唆使在軍隊裡當連長的猛三回鄉和老李爭奪。
按規定,祭產應給有功名的人。結果,老李獲勝,猛三失敗。但孟甫不死心,在猛三妻子因與人私通,服藥致死後,又寫信給猛三,造謠說老李逼死了他的妻子。猛三信以為真,盛怒之一下,回鄉殺死了老李,然後自殺。
作者對老李傾注著熱愛,不時流露出讚美之辭。對於孟甫,則痛加撻伐。感情傾向很鮮明。小說共五節,二、三、四節都將老李與孟甫穿插對照描寫:前者正大光明,不以為意;後者毒計不斷,欲置人死地而後快。
作品以老李與孟甫的矛盾作為情節發展的主線,這一矛盾衝突所顯現的意義,也就是作品的主旨所在。儘管作者也許不是有意將孟甫作為封建勢力的代表人物來著墨,但作品的藝術警體在客觀上卻具有反封建的意義。
老李從新學堂畢業,他辦學“主張三育並重,德育,智育,體育——德育尤其要緊”。中國封建教育,從來不講體育。老李的主張,在當時(根據作品稱“知事”,可知是清末),對封建教育來說,至少是一種改良,是個不小的改革和進步。老李和孟甫的矛盾,不僅是個人之間的利害衝突,而是正直與邪惡,新與舊兩種社會勢力之間的鬥爭。
不過,應該指出,作者奉為正面人物的老李,某些認識也有謬誤。例如,他認為:
“現在時代就要酷吏,象漢朝那幾個鐵心辣手的酷吏,才對勁兒……壞人只配惡對付,殺頭,凌遲,都不應該廢的,象我們這樣民風強悍的地方,更不能廢”。
這樣肯定酷吏,實際上有利於鞏固舊的統治;苛政猛於虎,會給人民帶來巨大的災難。作品中這些部分,是它思想內容上的雜質。
此外,作品中關於知事的描寫,也有值得斟酌之處。在作者的心目中和筆下,知事是一位“青天大老爺”,他見老李學有成就,就“把自己的大轎打了來接”老李,並委以高小校長的重任。他不貪不枉,在老李被殺害後,立即親自到現場察看,作出了不失為公正的判斷。
我們不能要求作家把舊社會的一切官吏都寫成壞蛋,那不符合歷史的真實。但是,在《老李的慘史》中,知事被寫成明智的清官,這種藝術構思和處理,削弱了老李悲劇的社會意義。好在這詩作品的次要部分,瑕不掩瑜。
人們讀了作品以後,自然會掩卷深思:老李這個正直的好人,如此被殘暴地殺死,這悲劇的原因何在?他周圍的群眾頗好:他中學畢業後,族人公議將祭產給了他;猛三回家爭,群眾也還堅持原議;在老李被殺時,雖然大家“嚇呆了”,但因老李往無人方向跑,眾人“本來要救,也來不及”。
作為統治階級政權的代表人物知事也是好的,人們很難從他的言行中發規多少謬誤。這樣,悲劇的原因就只有歸咎於孟甫個人的卑劣兇殘了。我們知道,徐志摩是反對從社會制度、從經濟上、政治上、從階級本質上去探尋社會的病象和罪惡的根源的,也不主張與現實宣戰;他認為社會問題的癥結是在於個人靈魂的不潔。也就是說,從個人身上去找原因。
在這篇小說中,徐志摩著意譴責的靈魂卑汙的孟甫,是這一個人或這一類人,而不是攻擊整個舊社會。作品的思想意義也就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響和侷限了。
1929年1月發表的《死城》,以現實主義與象徵主義相結合的手法,對封建軍閥統治下的北京作了有力的揭露。那兒有國中之國——東交民巷,作品的主人公廉楓:
“走近東交民巷一邊的城根,聽著美國兵營的溜冰場裡的一陣笑聲,忽然想起這邊是帝國主父的禁地,中國人怕不讓上去。果然,那一個長六尺高的一臉糟痢守門兵只對他搖了搖腦,磨著他滿口的橡皮,挺著胸脯來回走他的路。”
東交民巷舊照
後來,他走到曠野中外國人的一個墳地裡。作者將北京比做一個死人,“一個骷髏”。墳地守門老人的訴說著:
“就在這兒東城根,多的是窮人,苦人。推土車的,推水車的,住閒的,殘廢的。全跟我一模一樣的……一年就比一年苦,大米一年比一年貴。土堆裡煤渣多撿不著多少。誰生得起火?有兒頓吃得飽的?夏天還可對付,冬天可不能含糊。凍了更餓,餓了更凍。……北京就象個死城,沒有氣了……”
作者對整個舊社會,已感得絕望,有相當的藝術批判力。作者關心同情的是窮苦的人們。這篇小說,對舊社會有相當的藝術批判力。
徐志摩在逝世前不久寫的《璫女士》,因作者遇難,成了殘篇。作為小說,它藝術上尚未至佳境,但從生活內容和思想內容上,卻是徐志摩小說中的最優者。
作品以一個被捕革命作家蘩的妻子璫女士為主人公,並以她作為觀察社會生活的視窗,寫她丈夫被反動政府捕去後的遭遇和心理活動。
小說中,徐志摩的感情傾向比較明顯,將尊敬、同情、摯愛,傾注在璫女士、蘩以及他們的忠實的朋友黑身上。而對於黑暗社會和反動勢力,特別是對賣身投靠者,投以鄙視憎恨的眼光,給了有力的揭露與抨擊。
作品將熱情、正直具有為窮苦人而鬥爭而獻身的精神的蘩,同那個容不得真、善、美的社會作對照,將抱病為朋友廢寢忘餐地奔走的黑,同賣友求榮,令人不齒的崔作對照,就像是畫家用濃黑與潔白兩種顏色互為襯托一樣,愈顯出兩者毫無共同之處,也鮮明地流露了作家的愛憎感情。
徐志摩在璫女士形象上所花的筆墨較多,在她那長長的回憶和心理活動中,我們可以窺見她內心深處的複雜性,她的思想的閃光處和弱點,她和蘩的共同點和差異。作者並不是平均用力,而是主要突出她的堅強不屈的思想性格核心。她在讀者心目中留下了革命者妻子的美好印象。
作品告訴人們,人應該怎樣生活?應該怎樣對待黑暗社會和反動勢力?怎樣對待窮苦人民?怎樣對待朋友?怎樣對待一己的利益?
像徐志摩這樣曾經長期對無產階級領導的革命,對真正的革命者懷著誤解、偏見的作家,能寫出《璫女士》這樣的小說,應該歸功於生活對他的衝擊和教育,歸功於生活真理的力量,歸功於現實主義的勝利,也應歸功於作者正視現實和糾正謬誤的勇氣。
徐志摩的小說,就取材和人物塑造而言,大致有兩類:
一類是以真人真事為基礎,如《老李的慘史》,是寫作者中學時代的同學李幹人;《春痕》據作者說,原名《一個不很重要的回想》,是登在1922年的《努力週報》的,故事裡的主人翁是在遼東慘死的林宗孟先生;《家德》,是以徐家的老僕人家麟為模特;《璫女士》則是寫丁玲、胡也頻1931年一、二月間的一段生活。
另一類是並不一定有真人真事作根據,虛構的成分較多。較為成功的作品,多屬前一種。
沈從文先生在《<輪盤>的序》中說了幾句頗有藝術敏感的話,他說:
“作者在散文與詩方面,所成就的華麗局面,在國內還沒有相似的另一人,在這集中卻仍然保有了這獨特的華麗,給我們的是另一風格的神往。”
不過,對此我覺得還應該作一些補充。徐志摩的詩、散文、小說,大多是華麗、濃豔的,但也有一小部分是另一個極致,詩如《一條金色的光痕》,散文如《一宿有話》,小說如《老李的慘史》、《家德》,都是質樸型的作品。
作家著意在小說上追求的藝術風格,正如他在《輪盤自序》中說的:
“一篇完全的小說,象一首完全的抒情詩,有它獨具的生動的氣韻,靈異的閃光。”
他還說,他喜歡契訶夫、伍爾夫、司德萊塞等人的作品。在徐志摩的一些小說裡,也的確可感覺到他受到了契訶夫等人的影響。
如《春痕》是小說,也似散文詩。這種寫法,正是徐志摩的特長。它分四節,即“一、瑞香花—春”;“二、紅玫瑰—夏”;“三、茉莉花—秋”;“四、桃花李花處處開—十年後春”。
每一節都將人物的風韻,心靈情緒的流波和對大自然風光的描繪結合起來;用自然景物烘托和暗喻人物的感情,自然氣候的季節,植物中的花,都帶有象徵的意味。
《春痕》有若斷若續的情節線索,但作者並未在編織情節上著力,作品也不以故事的奇異取勝,而是從逸和春痕的幾十年生涯中,選取四次會晤的場面,從環境氛圍、人物風度、感情變化,用濃墨重彩加以點染。作品迴盪著濃郁的詩意詩情,有著變化的“生動的氣韻”。
在徐志摩的小說中,多數作品(如《船上》、《“濃得化不開”》二則、《死城》等)和《春痕》風格近似。它們或無完整的故事,或者雖有一個故事的輪廓,卻並未細緻描寫事件的發生、發展的具體過程,往往採用明喻、暗喻、象徵手法,引導讀者進入藝術境界,進行思索。
在這些作品中,寫景寫物寫人,似寫實,又似象徵,主觀色彩多於客觀實在的面貌。如《死城》關於北京前門城樓的描寫:
“在灰土狂舞的青空兀突著前門的城樓,象一個腦袋,象一個骷髏。青底白字的方塊象是骸鏤臉上的窟窿,顯著無限的憂鬱,廉楓從不曾想到前門會有這樣的面目。它能有什麼憂鬱?它有什麼憂鬱。可也難說,明陵的石人石馬,公園的公理戰勝碑,有時不也看得發愁?總象是有滿肚的話無從說起似的。這類東西果然有靈性,能說話,能衝著來往人們打哈哈,那多有意思!但前門現在只能沉默,只能忍受——忍受黑暗,忍受漫漫的長夜。它即使有話也得過些時候再說……這年頭一座城門都有難言的隱哀,真是的!”
這裡,具體描寫很少,主觀的抒情議論很多。這篇作品,不管是寫門樓,寫墳地,寫看門的人,寫東城根的窮人的苦楚,都是“死城”的構成部分,又都是它的縮影和象徵。
象徵手法的運用忌生硬,也忌過於晦澀。有的作家唯恐讀者不解其意,象徵成了極淺顯的圖解;有的則走向另一極端,根本不考慮讀者能否理解,寫得極為晦澀,作品如同一個難猜的迷。徐志摩的小說,沒有這些毛病。
徐志摩在小說創作中,藝術想象力勝過如實地描寫的本領。比如,《一個清清的早上》。從咢先生早晨醒來寫起,先就“翻身”作了一段文章,接著從“翻身”聯想到他“睡不著”,又作了一段文章,繼而由此想到此時正是想心事的好機會,又是一段,這才進入“想”。他想自己與有夫之婦小彭的暖昧關係,權衡利害得失,左思右想,最後才想到這事兒:
“隨你繞大彎兒小彎兒想去,回頭還在老地方,一步也沒有移動。空想什麼,咒他的——我也該起來了。”
作品也就到此結束。這簡直是用想象編織成的人物心理活動的長幅畫錦。
與這一特點相聯絡,徐志摩的小說,心理描寫較多,雖不能說沒有一般化的平庸的,但大多較成功。
《一個清清的早上》通篇都是心理描寫,《輪盤》,《璫女士》大半篇幅也是心理描寫,徐志摩善於將第三人稱轉為第一人稱、第二人稱的口吻,又喜歡將歷史的人物和畫面直接出現在心理活動的畫面上。作者對人物的心理描寫,一般說較細緻,但不太深。
與《春痕》《一個清清的早上》等作品藝術上異趣的是《老李的慘史》《家德》等少數幾篇。情節線條具體、清晰,生動,人物個性特點突出。
《老李的慘史》是故事型小說,第一節寫的,都是濃縮了的小故事。第二節,人物進入矛盾,進入構成作品主幹情節的中心。第三節,矛盾向前發展。第四節,是故事的高潮和結束。第五節,已是尾聲。情節結構的大的框架,是按事件發生的時間先後為序,各節的具體安排則不盡一致。
為適合短篇小說的特點,故事情節有跳躍性。作品從老李讀中學寫起,介紹他在學校的幾個故事。第二節的第一句就是:“老李現在做他本鄉的高小校長了”。然後敘述他怎樣當了小學校長。第三節透過老李的心理活動反映事態的發展。第四節與第二節寫法差不多,先交代事情結局,再寫知事來現場察訪,揭出內慕。這樣,就第二節、第四節這兩個區域性來說,用的是倒敘法。
這篇小說故事情節的安排,尚不能說是如何巧妙,然而也有起有伏,錯落有致,有一定的藝術水平。
《老李的慘史》的人物性格塑造,有虛有實。對老李主要用實寫,對孟甫則用虛寫。其中老李的性格給人印象較深。徐志摩寫老李,用了多種手法,主要寫人物的言語、行動,但也間或用心理描寫。不過他的行動描寫筆法較粗,心理描寫卻較細,但行動描寫較心理描寫出色。
《家德》用第一人稱介紹性敘述語言寫成,極少環境景色氛圍描繪,只是實實在在地寫家德思想性格的一個又一個側面,他所做的一件又一件事。他勤勞、誠實、忠厚,是個孝子。
作者突出了他的驚人的孝心:因為妻子不孝敬娘,就不理睬妻子;錢也給娘,不給妻子和幼兒;娘死了,不僅壽衣用綢緞做,還給帶上重八錢的金髮夾;娘死後,他再也不回家;過了兩年,他說“我積下一百多塊錢,我要去看一塊地葬我娘去”。
這篇小說的藝術手法和語言都較樸實,幾乎沒有花哨的東西。不過,小說人物的思想言行有些地方令人難以置信,那可能是因為作者對人物把握不準,同時又少用了筆墨的緣故。例如家德幫工不要工錢,作品寫道:
“他算是我們家的‘做生活’,但他,據我娘說,除了吃飯住,卻不拿工錢。不是我家不給他,是他自己不要。‘我就要吃飯住’,他說。……你再說也是白費,因為他有他的理性。吃誰家的飯就該為誰家做事,給我錢做什麼?”
這是難以理解的,因為舊社會慣例,僕人給誰家做工,除拿工錢外,吃飯住也在東家。那麼,家德為什麼會有這種反常的“理性”,作品未作充分描寫,以至有些失真。
《老李的慘史》、《家德》這一類作品,用的是現實主義方法,一筆一筆地如實地描寫,《春痕》一類作品,將現實主義、浪漫主義、象徵主義熔於一爐;前者平實,後者空靈;前者具體,後者神韻生動。各有千秋,各有短長。
自然,這僅是就大體而分的兩類,其實每篇都有獨具的特色。徐志摩富詩人氣息,他寫散文和小說時,也往往追求一點詩意。他的理論思維能力並無過人之處,觀察社會生活和人物也不精細,但感情豐富,感情助觸角特別靈敏,長於想象,創作中又在藝術上刻意追求,他說:
“我敢說我確是有願心把文章當文章寫的一個人。”
不過,徐志摩小說藝術上有不少弱點和毛病。比如《璫女士》抽象說理過多,人物個性化不夠;《一個清清的早上》失之沉悶,人物性格也較單薄;《船上》心理描寫多而不深,《肉豔的巴黎》更多散文特點,重在寫巴黎社會生活一隅,人物只是影子;《“濃得化不開”》兩篇及《死城》,是馳騁想象的產物,但調色不勻,未臻和諧統一。
即使是最好的《春痕》《老李的慘史》《家德》《輪盤》幾篇,無論在反映生活的深廣度上,在人物性格的典型化方面,都不及同時代的小說名家之作。
比如《春痕》未能深入發掘造成春痕變異的社會的和個人主觀的原因,流於淺顯;《家德》肯定了帶有奴性的人物。這幾篇小說的主人公性格較生動鮮明,但作者未能充分寫出其複雜性豐富性。
對小說家來說,應該善於發現和捕捉人物身上最富個性特色的東西,包括人物的言語、舉止、心理和外貌、裝束等等。作品少獨創性,必然會影響作品的藝術效果。
比如描寫春痕出場那一幕,寫著諸如西裝,暗黃髮,白色夏服,肌肉豐滿,顏色健康,肢體捷靈,表情愉快,不是空泛,就是一般化,幾乎沒有任何獨特精巧的描繪。藝術形象都未達到典型化的水平。
總的來說,他的小說藝術水平雖不平衡,但上述幾篇還是比較優秀的,頗具短篇小說創作功力。若非早逝,徐志摩能否在中國現代小說史上與沈從文、張愛玲等中短篇小說家齊名並價?猶未可知!
回答完畢。
徐志摩還真寫過小說,不過長期以來,他的小說被詩歌和散文的藝術光芒掩蓋了,論及者少。至今可考的有十幾個短篇小說,4則童話小說。其他小說,除收入小說集《輪盤》外,還有未完稿的《璫女士》。
我將結合具體的小說,從內容思想性和藝術性兩方面,說說對他小說的評價。
01 徐志摩小說的內容思想性優劣徐志摩的小說,描寫物件並不很狹窄,其中有革命者(《璫女士》),有正直的較為進步的知識分子(《老李的慘史》),有老實的僕人(《家德》),有羅曼蒂克的留學生(《春痕》),有失去了青春的老姑娘(《兩姊妹》),有在賭場上陷入窮途末路的婦人(《輪盤》)。不過,各種知識分子是它的主要描寫物件。
徐志摩在小說中所揭示的問題,有一定現實意義。總的傾向是:批判封建守舊勢力,暴露社會黑暗,同情貧苦人,貫穿著民主主義,人道主義的思想。
比如《春痕》嘆息人生易老,青春、美、愛情,如幻影一般,很快消逝,當年人事,而今面目全非,飄蕩著淡淡的哀愁。《兩姊妹》對告別了青春和歡樂的孤獨者,半是同情,半是諷刺。《一個清清的早上》是對中國的奧勃洛摩夫們(俄國岡察洛夫的長篇小說《奧勃洛摩夫》的主人公,一個多餘人形象)的揶揄。
《船上》像一曲大自然和淳樸農村的讚歌。《輪盤》諷刺了沒落者。《家德》讚揚了僕人的勤勞忠實品質。《肉豔的巴黎》,《“濃得化不開”二則》社會意義甚微。
徐志摩的小說,積極意義較大的是《老李的慘史》、《死城》、《璫女士》。
《老李的慘史》所寫的事件和人物,雖不在時代潮流的漩渦中心,但與時代風雲有關。作品寫一個性格頗怪,正直、憨厚的知識分子老李生命被舊勢力吞沒的悲劇。
老李因在校學習時成績優秀,中學畢業後被知事任命為小學校長,遂招致原任校長孟甫的仇恨。孟甫是流氓地痞,沒有受什麼教育,抽大煙,外遇,侵吞學費,又是“笑面虎”,陰險毒辣。他見族上公議將祭產給了老李,便唆使在軍隊裡當連長的猛三回鄉和老李爭奪。
按規定,祭產應給有功名的人。結果,老李獲勝,猛三失敗。但孟甫不死心,在猛三妻子因與人私通,服藥致死後,又寫信給猛三,造謠說老李逼死了他的妻子。猛三信以為真,盛怒之一下,回鄉殺死了老李,然後自殺。
作者對老李傾注著熱愛,不時流露出讚美之辭。對於孟甫,則痛加撻伐。感情傾向很鮮明。小說共五節,二、三、四節都將老李與孟甫穿插對照描寫:前者正大光明,不以為意;後者毒計不斷,欲置人死地而後快。
作品以老李與孟甫的矛盾作為情節發展的主線,這一矛盾衝突所顯現的意義,也就是作品的主旨所在。儘管作者也許不是有意將孟甫作為封建勢力的代表人物來著墨,但作品的藝術警體在客觀上卻具有反封建的意義。
老李從新學堂畢業,他辦學“主張三育並重,德育,智育,體育——德育尤其要緊”。中國封建教育,從來不講體育。老李的主張,在當時(根據作品稱“知事”,可知是清末),對封建教育來說,至少是一種改良,是個不小的改革和進步。老李和孟甫的矛盾,不僅是個人之間的利害衝突,而是正直與邪惡,新與舊兩種社會勢力之間的鬥爭。
不過,應該指出,作者奉為正面人物的老李,某些認識也有謬誤。例如,他認為:
“現在時代就要酷吏,象漢朝那幾個鐵心辣手的酷吏,才對勁兒……壞人只配惡對付,殺頭,凌遲,都不應該廢的,象我們這樣民風強悍的地方,更不能廢”。
這樣肯定酷吏,實際上有利於鞏固舊的統治;苛政猛於虎,會給人民帶來巨大的災難。作品中這些部分,是它思想內容上的雜質。
此外,作品中關於知事的描寫,也有值得斟酌之處。在作者的心目中和筆下,知事是一位“青天大老爺”,他見老李學有成就,就“把自己的大轎打了來接”老李,並委以高小校長的重任。他不貪不枉,在老李被殺害後,立即親自到現場察看,作出了不失為公正的判斷。
我們不能要求作家把舊社會的一切官吏都寫成壞蛋,那不符合歷史的真實。但是,在《老李的慘史》中,知事被寫成明智的清官,這種藝術構思和處理,削弱了老李悲劇的社會意義。好在這詩作品的次要部分,瑕不掩瑜。
人們讀了作品以後,自然會掩卷深思:老李這個正直的好人,如此被殘暴地殺死,這悲劇的原因何在?他周圍的群眾頗好:他中學畢業後,族人公議將祭產給了他;猛三回家爭,群眾也還堅持原議;在老李被殺時,雖然大家“嚇呆了”,但因老李往無人方向跑,眾人“本來要救,也來不及”。
作為統治階級政權的代表人物知事也是好的,人們很難從他的言行中發規多少謬誤。這樣,悲劇的原因就只有歸咎於孟甫個人的卑劣兇殘了。我們知道,徐志摩是反對從社會制度、從經濟上、政治上、從階級本質上去探尋社會的病象和罪惡的根源的,也不主張與現實宣戰;他認為社會問題的癥結是在於個人靈魂的不潔。也就是說,從個人身上去找原因。
在這篇小說中,徐志摩著意譴責的靈魂卑汙的孟甫,是這一個人或這一類人,而不是攻擊整個舊社會。作品的思想意義也就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響和侷限了。
1929年1月發表的《死城》,以現實主義與象徵主義相結合的手法,對封建軍閥統治下的北京作了有力的揭露。那兒有國中之國——東交民巷,作品的主人公廉楓:
“走近東交民巷一邊的城根,聽著美國兵營的溜冰場裡的一陣笑聲,忽然想起這邊是帝國主父的禁地,中國人怕不讓上去。果然,那一個長六尺高的一臉糟痢守門兵只對他搖了搖腦,磨著他滿口的橡皮,挺著胸脯來回走他的路。”
東交民巷舊照
後來,他走到曠野中外國人的一個墳地裡。作者將北京比做一個死人,“一個骷髏”。墳地守門老人的訴說著:
“就在這兒東城根,多的是窮人,苦人。推土車的,推水車的,住閒的,殘廢的。全跟我一模一樣的……一年就比一年苦,大米一年比一年貴。土堆裡煤渣多撿不著多少。誰生得起火?有兒頓吃得飽的?夏天還可對付,冬天可不能含糊。凍了更餓,餓了更凍。……北京就象個死城,沒有氣了……”
作者對整個舊社會,已感得絕望,有相當的藝術批判力。作者關心同情的是窮苦的人們。這篇小說,對舊社會有相當的藝術批判力。
徐志摩在逝世前不久寫的《璫女士》,因作者遇難,成了殘篇。作為小說,它藝術上尚未至佳境,但從生活內容和思想內容上,卻是徐志摩小說中的最優者。
作品以一個被捕革命作家蘩的妻子璫女士為主人公,並以她作為觀察社會生活的視窗,寫她丈夫被反動政府捕去後的遭遇和心理活動。
小說中,徐志摩的感情傾向比較明顯,將尊敬、同情、摯愛,傾注在璫女士、蘩以及他們的忠實的朋友黑身上。而對於黑暗社會和反動勢力,特別是對賣身投靠者,投以鄙視憎恨的眼光,給了有力的揭露與抨擊。
作品將熱情、正直具有為窮苦人而鬥爭而獻身的精神的蘩,同那個容不得真、善、美的社會作對照,將抱病為朋友廢寢忘餐地奔走的黑,同賣友求榮,令人不齒的崔作對照,就像是畫家用濃黑與潔白兩種顏色互為襯托一樣,愈顯出兩者毫無共同之處,也鮮明地流露了作家的愛憎感情。
徐志摩在璫女士形象上所花的筆墨較多,在她那長長的回憶和心理活動中,我們可以窺見她內心深處的複雜性,她的思想的閃光處和弱點,她和蘩的共同點和差異。作者並不是平均用力,而是主要突出她的堅強不屈的思想性格核心。她在讀者心目中留下了革命者妻子的美好印象。
作品告訴人們,人應該怎樣生活?應該怎樣對待黑暗社會和反動勢力?怎樣對待窮苦人民?怎樣對待朋友?怎樣對待一己的利益?
像徐志摩這樣曾經長期對無產階級領導的革命,對真正的革命者懷著誤解、偏見的作家,能寫出《璫女士》這樣的小說,應該歸功於生活對他的衝擊和教育,歸功於生活真理的力量,歸功於現實主義的勝利,也應歸功於作者正視現實和糾正謬誤的勇氣。
02 徐志摩小說的藝術性優劣徐志摩的小說,就取材和人物塑造而言,大致有兩類:
一類是以真人真事為基礎,如《老李的慘史》,是寫作者中學時代的同學李幹人;《春痕》據作者說,原名《一個不很重要的回想》,是登在1922年的《努力週報》的,故事裡的主人翁是在遼東慘死的林宗孟先生;《家德》,是以徐家的老僕人家麟為模特;《璫女士》則是寫丁玲、胡也頻1931年一、二月間的一段生活。
另一類是並不一定有真人真事作根據,虛構的成分較多。較為成功的作品,多屬前一種。
沈從文先生在《<輪盤>的序》中說了幾句頗有藝術敏感的話,他說:
“作者在散文與詩方面,所成就的華麗局面,在國內還沒有相似的另一人,在這集中卻仍然保有了這獨特的華麗,給我們的是另一風格的神往。”
不過,對此我覺得還應該作一些補充。徐志摩的詩、散文、小說,大多是華麗、濃豔的,但也有一小部分是另一個極致,詩如《一條金色的光痕》,散文如《一宿有話》,小說如《老李的慘史》、《家德》,都是質樸型的作品。
作家著意在小說上追求的藝術風格,正如他在《輪盤自序》中說的:
“一篇完全的小說,象一首完全的抒情詩,有它獨具的生動的氣韻,靈異的閃光。”
他還說,他喜歡契訶夫、伍爾夫、司德萊塞等人的作品。在徐志摩的一些小說裡,也的確可感覺到他受到了契訶夫等人的影響。
如《春痕》是小說,也似散文詩。這種寫法,正是徐志摩的特長。它分四節,即“一、瑞香花—春”;“二、紅玫瑰—夏”;“三、茉莉花—秋”;“四、桃花李花處處開—十年後春”。
每一節都將人物的風韻,心靈情緒的流波和對大自然風光的描繪結合起來;用自然景物烘托和暗喻人物的感情,自然氣候的季節,植物中的花,都帶有象徵的意味。
《春痕》有若斷若續的情節線索,但作者並未在編織情節上著力,作品也不以故事的奇異取勝,而是從逸和春痕的幾十年生涯中,選取四次會晤的場面,從環境氛圍、人物風度、感情變化,用濃墨重彩加以點染。作品迴盪著濃郁的詩意詩情,有著變化的“生動的氣韻”。
在徐志摩的小說中,多數作品(如《船上》、《“濃得化不開”》二則、《死城》等)和《春痕》風格近似。它們或無完整的故事,或者雖有一個故事的輪廓,卻並未細緻描寫事件的發生、發展的具體過程,往往採用明喻、暗喻、象徵手法,引導讀者進入藝術境界,進行思索。
在這些作品中,寫景寫物寫人,似寫實,又似象徵,主觀色彩多於客觀實在的面貌。如《死城》關於北京前門城樓的描寫:
“在灰土狂舞的青空兀突著前門的城樓,象一個腦袋,象一個骷髏。青底白字的方塊象是骸鏤臉上的窟窿,顯著無限的憂鬱,廉楓從不曾想到前門會有這樣的面目。它能有什麼憂鬱?它有什麼憂鬱。可也難說,明陵的石人石馬,公園的公理戰勝碑,有時不也看得發愁?總象是有滿肚的話無從說起似的。這類東西果然有靈性,能說話,能衝著來往人們打哈哈,那多有意思!但前門現在只能沉默,只能忍受——忍受黑暗,忍受漫漫的長夜。它即使有話也得過些時候再說……這年頭一座城門都有難言的隱哀,真是的!”
這裡,具體描寫很少,主觀的抒情議論很多。這篇作品,不管是寫門樓,寫墳地,寫看門的人,寫東城根的窮人的苦楚,都是“死城”的構成部分,又都是它的縮影和象徵。
象徵手法的運用忌生硬,也忌過於晦澀。有的作家唯恐讀者不解其意,象徵成了極淺顯的圖解;有的則走向另一極端,根本不考慮讀者能否理解,寫得極為晦澀,作品如同一個難猜的迷。徐志摩的小說,沒有這些毛病。
徐志摩在小說創作中,藝術想象力勝過如實地描寫的本領。比如,《一個清清的早上》。從咢先生早晨醒來寫起,先就“翻身”作了一段文章,接著從“翻身”聯想到他“睡不著”,又作了一段文章,繼而由此想到此時正是想心事的好機會,又是一段,這才進入“想”。他想自己與有夫之婦小彭的暖昧關係,權衡利害得失,左思右想,最後才想到這事兒:
“隨你繞大彎兒小彎兒想去,回頭還在老地方,一步也沒有移動。空想什麼,咒他的——我也該起來了。”
作品也就到此結束。這簡直是用想象編織成的人物心理活動的長幅畫錦。
與這一特點相聯絡,徐志摩的小說,心理描寫較多,雖不能說沒有一般化的平庸的,但大多較成功。
《一個清清的早上》通篇都是心理描寫,《輪盤》,《璫女士》大半篇幅也是心理描寫,徐志摩善於將第三人稱轉為第一人稱、第二人稱的口吻,又喜歡將歷史的人物和畫面直接出現在心理活動的畫面上。作者對人物的心理描寫,一般說較細緻,但不太深。
與《春痕》《一個清清的早上》等作品藝術上異趣的是《老李的慘史》《家德》等少數幾篇。情節線條具體、清晰,生動,人物個性特點突出。
《老李的慘史》是故事型小說,第一節寫的,都是濃縮了的小故事。第二節,人物進入矛盾,進入構成作品主幹情節的中心。第三節,矛盾向前發展。第四節,是故事的高潮和結束。第五節,已是尾聲。情節結構的大的框架,是按事件發生的時間先後為序,各節的具體安排則不盡一致。
為適合短篇小說的特點,故事情節有跳躍性。作品從老李讀中學寫起,介紹他在學校的幾個故事。第二節的第一句就是:“老李現在做他本鄉的高小校長了”。然後敘述他怎樣當了小學校長。第三節透過老李的心理活動反映事態的發展。第四節與第二節寫法差不多,先交代事情結局,再寫知事來現場察訪,揭出內慕。這樣,就第二節、第四節這兩個區域性來說,用的是倒敘法。
這篇小說故事情節的安排,尚不能說是如何巧妙,然而也有起有伏,錯落有致,有一定的藝術水平。
《老李的慘史》的人物性格塑造,有虛有實。對老李主要用實寫,對孟甫則用虛寫。其中老李的性格給人印象較深。徐志摩寫老李,用了多種手法,主要寫人物的言語、行動,但也間或用心理描寫。不過他的行動描寫筆法較粗,心理描寫卻較細,但行動描寫較心理描寫出色。
《家德》用第一人稱介紹性敘述語言寫成,極少環境景色氛圍描繪,只是實實在在地寫家德思想性格的一個又一個側面,他所做的一件又一件事。他勤勞、誠實、忠厚,是個孝子。
作者突出了他的驚人的孝心:因為妻子不孝敬娘,就不理睬妻子;錢也給娘,不給妻子和幼兒;娘死了,不僅壽衣用綢緞做,還給帶上重八錢的金髮夾;娘死後,他再也不回家;過了兩年,他說“我積下一百多塊錢,我要去看一塊地葬我娘去”。
這篇小說的藝術手法和語言都較樸實,幾乎沒有花哨的東西。不過,小說人物的思想言行有些地方令人難以置信,那可能是因為作者對人物把握不準,同時又少用了筆墨的緣故。例如家德幫工不要工錢,作品寫道:
“他算是我們家的‘做生活’,但他,據我娘說,除了吃飯住,卻不拿工錢。不是我家不給他,是他自己不要。‘我就要吃飯住’,他說。……你再說也是白費,因為他有他的理性。吃誰家的飯就該為誰家做事,給我錢做什麼?”
這是難以理解的,因為舊社會慣例,僕人給誰家做工,除拿工錢外,吃飯住也在東家。那麼,家德為什麼會有這種反常的“理性”,作品未作充分描寫,以至有些失真。
《老李的慘史》、《家德》這一類作品,用的是現實主義方法,一筆一筆地如實地描寫,《春痕》一類作品,將現實主義、浪漫主義、象徵主義熔於一爐;前者平實,後者空靈;前者具體,後者神韻生動。各有千秋,各有短長。
自然,這僅是就大體而分的兩類,其實每篇都有獨具的特色。徐志摩富詩人氣息,他寫散文和小說時,也往往追求一點詩意。他的理論思維能力並無過人之處,觀察社會生活和人物也不精細,但感情豐富,感情助觸角特別靈敏,長於想象,創作中又在藝術上刻意追求,他說:
“我敢說我確是有願心把文章當文章寫的一個人。”
不過,徐志摩小說藝術上有不少弱點和毛病。比如《璫女士》抽象說理過多,人物個性化不夠;《一個清清的早上》失之沉悶,人物性格也較單薄;《船上》心理描寫多而不深,《肉豔的巴黎》更多散文特點,重在寫巴黎社會生活一隅,人物只是影子;《“濃得化不開”》兩篇及《死城》,是馳騁想象的產物,但調色不勻,未臻和諧統一。
即使是最好的《春痕》《老李的慘史》《家德》《輪盤》幾篇,無論在反映生活的深廣度上,在人物性格的典型化方面,都不及同時代的小說名家之作。
比如《春痕》未能深入發掘造成春痕變異的社會的和個人主觀的原因,流於淺顯;《家德》肯定了帶有奴性的人物。這幾篇小說的主人公性格較生動鮮明,但作者未能充分寫出其複雜性豐富性。
對小說家來說,應該善於發現和捕捉人物身上最富個性特色的東西,包括人物的言語、舉止、心理和外貌、裝束等等。作品少獨創性,必然會影響作品的藝術效果。
比如描寫春痕出場那一幕,寫著諸如西裝,暗黃髮,白色夏服,肌肉豐滿,顏色健康,肢體捷靈,表情愉快,不是空泛,就是一般化,幾乎沒有任何獨特精巧的描繪。藝術形象都未達到典型化的水平。
總的來說,他的小說藝術水平雖不平衡,但上述幾篇還是比較優秀的,頗具短篇小說創作功力。若非早逝,徐志摩能否在中國現代小說史上與沈從文、張愛玲等中短篇小說家齊名並價?猶未可知!
回答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