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Cream陳
-
2 # 個人見解
以前的家屬區,來了個物業。先分析原因:現代企業不再是社會包羅永珍了,如企業辦的學校,幼兒園,醫院,宿舍等等,也就是丟掉包袱,專做企業的產品,把產品以外的一切,都推向市場了。家屬區來了物業,總得有人安排安排吧,你不知情,肯定是普通百姓,怎麼辦呢?又沒有業主委員會去和物業籤服務合同,那你就用公民的權利根據合同法的原則,志願平等的原則去和物業籤合同就是。如果是你不願意籤合同,不需要他們服務,你自己能處理一切,你就自已於,也可以聯合家屬區其他業主聯合起來,成立業主自治管理委員會進行服務管理的事。俗話說:眾人拾柴火焰高。都是相互熟悉的人,推選熱心人士,相信會管理得好的。
-
3 # 風冷胡楊林
說明你們小區太多的人不關心小區事務,即然來了物業公司管理小區也是好事情,環境衛生會大提升,生活質量也會提高。你就花小錢買服務,舒服!順應現實是比較明智的選擇。
-
4 # 銳眼說小區
根據此問題,可以判斷這個題主所說產的家屬區,應該屬於國有企業單位的職工住宿區,或者說國有事業單位的職工住宅區。在這些企事業單位的住宅區,有的叫家屬區,有的叫生活區。
在這些家屬區裡,原來的物業服務,都是由單位來支付相關人工成本和維護投入的。也就是說,原來同樣是有物業服務的,只不過,這種服務,要麼是由單位裡安排專職人員來服務,要麼是單位請了一家物業服務公司,只不過,給物業服務公司的錢,是由單位出的而已。
題主所說的突然來了個物業(公司),而且是(大家)都不知道。真的是挺好笑的。一是說明,題主以前根本不在乎這個生活區裡是有人服務著的,他是假裝視而不見,還是根本不把服務的這些人當回事。每天的打掃公共區域的衛生、樓道衛生、收集垃圾,難道他看不見嗎?難道說即使他看在眼裡了,也認為這些人是免費幹活的嗎?路燈壞了,有人早就換好了。下水道堵了,給單位後勤科打個電話,就有人來處理好了。其實他們都清楚得很,這些費用是單位支付了,自己不出一分錢的。
什麼叫突然來了個物業(公司),說白了,其實就是要求生活在家屬區的人,要開始交一點費用了。可以這樣說吧,一般這類性質的物業服務,它是不可能一下子就市場化的,會是逐步推進的。也就是說,比如原來單位全部承擔了,現在需要由生活在這裡的人承擔一半了。而且,這些家屬區的物業服務費,單價一般都是很低的,就是說,需要個人承擔的費用開始是也是很低的一部分。這就是說,題主所說的突然來了個物業(公司),其實就是單位通知,需要由生活區裡的人,來支付一點物業服務費了。在這樣的情況下,很多吃白食習慣了的人,就不適應了。
為什麼要斷了“三供一業”。
“三供一業”就是指上述型別的家屬區或者生活區裡,裡面的供水、供電、供暖和物業服務中的全部或者其中的部分,是由單位承擔的。注意,因為這些都是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家屬區,因此,這些費用的承擔,其實就是國家承擔了。這就是常說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說法。如供電公司的生活區,用電免費。供水公司的生活區,用水免費。燃氣公司的生活區,用氣免費。那麼,這些費用到哪裡去了呢?當然是把價格加上去,實際上就是由所有人為他們買單啦。為此,國務院早就下了通知要求,在2018年底以前,所有的這些生活區,都不應再由單位,也就是由國家來承擔“三供一業”的費用,必須由居住者本人自行承擔。這樣,很多人就不適應了。但是個人抵不過政策,最終也還是要自行承擔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其中的很多人,就會對物業公司橫挑鼻子豎挑眼啦,這也不行,那也不行了。因為他們出了一點錢了。
還有一個現象就是,一般家屬區的住房面積都不大,因為國家也有要求,不能超過多少平米。也就是說,這個房子了原來是單位分配給的。這種房子跟市場化推出的房子,面積、佈局等並不是很滿意,很多人其實在佔著單位房子的同時,也是到外買了房子的,住到了新的居民小區裡。因為已經習慣了由單位買單,到了新小區後自己出錢了,這群人就會成為對物業公司最不滿的一群人啦。
家屬區的房子變成什麼樣子了?
隨著國家房改政策的出臺,後來,這些房子在個人出了一點錢後,就都變成了私人的產權了。於是一些人就將房子賣了,到外面買更好的房子住了。即使暫時還沒有變成私人的產權,很多人也不住了,但是把房子租了出去收租金。而一些沒有賣房子的人,在繼續留著房子的同時,也希望著單位裡再來為他們提供三供一業的免費服務。
這就是這種人的心態。
至於說的突然來了物業(公司),大家都不知道。這個可以說即對也不對。一是進來的物業公司,最先肯定是由單位出面去洽談進來的。二是在物業公司進駐之前,單位裡肯定已經發布了很多次通知,開了很多的會說了這個事情。還不用說國務院的各種政策,早就透過單位的各種會議讓大家知道了。
因此,如何對題主回答問題,只能根據提問,對這一現象進行一些解釋說明吧!
-
5 # 藍夕陽
原來單位的家屬區,大多是比較破舊的老舊小區,住的大部分都是老人,經濟條例相對差一些,對老小區的修整改造能力差些,所以國家出臺了優惠政策,對老舊小區進行整改,增加老小區居民的幸福感。對小區的路面下水道外牆等出新,如果業主同意裝電梯還給予財政補貼,同時對小區的環境管理,停車管理、安全衛生等委託物業公司代管,為體現社會的公平,需要老小區的業主出一點費用,這個物業費不同於其他小區的收費政策,是很低的。
-
6 # 人類統合體
別急,因為你沒有簽過前期物業合同,也沒有簽過任何後期合同,你甚至於沒有承認過有業主大會這件事情,所以你根本不需要付物業費。他告不了。
-
7 # w苦行僧
遇到這種情況,業主要冷靜,瞭解事件的來龍去脈,可以到屬地居發委員會諮詢。既然是物業公司進駐小區,他肯定是有原因的,是受居民委員會委託,還是原有家屬區單位後勤改制。物業服務企業不會無原無故的進入小區。
由原家屬區單位後勤部門按照市場機制組建物業服務企業,繼續服務小區是合法的。如果是原有家屬區後勤單位改制,成立物業服務企業,併為小區提供有償服務,這是正常的現象,是物業管理市場化的結果。以前的老舊房屋通常是由國企自己建設,福利分配給員工居住,單位提供免費的物業管理服務。
是隨著我國住房體制改革,員工居住的房屋已經進行房改,房屋產權已歸業主所有,那麼原有企業不再適合為小區提供免費的物業管理服務。通常國有企業會將後勤部門改制成立適應市場機制的物業服務企業,繼續服務該小區,並收取物業管理費。
這種情況屬於物業服務的延續,只是由原來企業提供免費服務,轉變為有償服務。物業服務也由原企業的後勤部門轉變為適應市場機制的物業服務企業。
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小區的實際情況,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暫時代管小區物業服務,可以暫時解決小區無物業服務的情況。如果物業服務企業是受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社群居民委員會委託,暫時負責小區物業服務。這也是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如果業主對提供的服務或收費有異議,可以向屬地人民政府反映情況。
如果物業企業既沒受政府街道辦的委託,也不是小區原單位後勤改制進駐小區。業主可以向屬地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隨著我國住房體制改革的深入,房屋已屬於業主所有。小區內業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重大事項,應由全體業主共同決定。出現對物業服務企業進住小區不知情的情況可以到屬地居民委員會諮詢。
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民主自治管理小區共有物業。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由業主民主自治管理小區的共有物業,共同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是小區和諧發展的保證。
-
8 # 雨田裝飾
咋解釋呢,國企改革瞭解一下,甩包袱,把與生產無關的部門脫離出去,你所居住的家屬區,屬於福利房,其原有的公產房修理,全部由企業承擔,例如,打掃衛生,清理垃圾,水泵二次加壓,變電站,下水道,化糞池清理,房頂補漏,道路平整等等吧。
現在福利房大部分都是私產住房了,企業也取消了房產部門,這些房子的維護保養工作就需要有人來做,專業的東西就需要交給專業的人來弄,別指望社群,他們那幾個人,自己的工作都忙的不亦樂乎,怎麼可能給你們修這些東西
所以才有了物業公司
-
9 # 執中bj1
國企(含事業單位)家屬院,在國務院的統一部署下,限期與原單位脫離關係,並由原單位對主要設施裝置及小區的公共區域進行技術改造,然後引進的前期物業公司,進行社會化的物業管理。 這就是所謂的"三供一業改造移交"的工作,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必然趨勢,合情合理合法!
單位家屬區,多少年來一直由單位出資給予職工家屬一定程度的福利補貼,象徵性的收一點水電暖費用,等於用應該上交的稅利為自己的職工辦福利。這樣做對住在啇品房小區的民眾極不公平,也是住房改革留下的尾巴,是時候割掉了。
改革,不需要徵得這些單位人員的同意,是中央政府的決策。
這種由原單位引進的前期物業公司是臨時性的,在小區成立了業委會之後,召開業主大會就可以決定這種物業公司的去留,從而實現業主自治的長久局面。
-
10 # 世風日下見利忘義
職工受害了,以前的水電氣暖垃圾沒少一分錢,唯一就是少了物業費,現在水電氣暖物業都不管,來了就是收物業費,吸血來的,吸工人的血汗
-
11 # 大山蟲蟲
"三供一業",一業進小區就是一大敗筆。什麼是一業,說白了就是私人有限公司。在小區水丶電丶氣分離相應企業管理後,原單位管理的福利補貼,己經基本不存在。小區管理己經成為服務性質專案,收支平衡,帳務公開,定期審計,成立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選擇自主丶委託等小區服務事宜,保障小區業主權益。而強制性將小區管理劃給一業,就是物業公司,造成了很多問題和矛盾。物業公司是私人有限公司,服務是要產生利潤的,這個利潤是從小區業主身上刮出來的,而且服務是不如原單位管理服務質量的,帳務管理上物業公司造假己是公開秘密,誰是定期審計物業公司帳務並公開?然而,這些問題的產生根源就是一業進小區。這一大敗筆造成的影響,用最近住建部法規司副司長陳偉接受監察調查 有20餘年物業管理經歷,來做個解答可能說明一些問題。
-
12 # 天地玄黃宇宙洪荒00
簡單呀,給社群辦事處說,你們不要物業,也不需要政府幫以後幫你們擦屁股,讓物業公司走,以後小區是啥樣你們都認,讓業主都簽上字就完了。以前單位買單的物業服務,現在單位不買單了,又想著讓社群辦事處政府買單,來個物業白乾活,不收錢可以,收錢就攆走,沒物業了,髒亂差又跑政府部門鬧,垃圾沒人清運,小偷經常光顧,照明公共設施壞了沒人修。現在社會沒有白乾活不拿錢的,就是雷鋒在世人也有部隊津貼,沒部隊津貼,沒部隊管吃住穿衣,拿什麼做好事?喝西北風填不飽肚子,更不要說有很多人是拖家帶口的。
-
13 # 安安2085
是大家不知情,還是你根本就不關心小區的大事?估計是讓人交物業費了吧?
國家八十年代開始搞改革開放,其中一個就是國家、企業不再辦社會,把小區管理推向社會,進行市場化運作。
目前你嚮往幸福美好的生活,過上質量高的生活,那麼你就要付費。如果你還想過上讓別人為你服務你一分錢也不想掏,做夢吧!
-
14 # 在水一方211414183
以前的家屬區,房子的產權是你的嗎?你可以把房子租出去賺錢或賣了把錢留給你兒孫嗎?
以前產權屬於單位,單位自然有責任去維護小區的設施了。現在房子產權歸你了,房子的利益歸個人了,難道維護的責任還是公家的?
回覆列表
首先要看物業是誰招聘的。
第一種,政府進行三供一業改造。
這種是政府對家屬樓管線老化的惠民措施,但不能是一損壞就找政府要求維修,政府也負擔不起。就會給小區找個物業,收取物業費,以保證設施的最大可持續性維護。
如果不想要物業可以不參加小區設施改造。
第二種,社群招聘的物業。
因為是企業家屬樓推向市場後的產物,設施老化嚴重,不容易招到物業公司。一般情況是由社群或者街道收費服務,收的費用也都不是很高,但不管多低的費用也有業主不願意交,造成社群資金大量流失,社群還沒有行政權,無法對欠繳費用業主進行起訴。這個時候會要求業主成立業委會,成立業委會後自治還是招聘物業就由業委會和全體業主決定了,跟社群就沒關係了。但如果小區遲遲不能成立業委會的,社群會代替業委會招聘物業,會在小區顯著位置貼招聘公告,如果不同意就去社群街道反對,公示期15天內反對業主不足總業主數及總面積數的20%即視為其他業主都同意。就可以招聘物業了。
以上兩種都是政府行為,投訴是無效的,如果對這兩種方式不滿意,可以成立業主委員會。針對第一種要求重新簽訂服務合同,定的苛刻一些,讓物業無法工作,就會自動離開。針對第二種就是成立業委會罷免社群招聘的物業,自治或自己招聘物業,社群就是不想管了,你怎麼做社群都不會反對,只要不麻煩社群就行。或者可以由業委會向業主收費,聘請社群繼續服務。
第三種是小區成立了業委會,由業委會招聘的物業,如果有召開全體業主大會投票過(只需要超70%業主開會既有效,你不知道也正常,因為你不住在這裡)或者上門簽字同意業主數超過51%及面積超過51%(雙過半原則)即為有效。
業主對業委會招聘的物業不滿意的,可以由雙超20%業主去社群要求召開臨時業主大會,罷免並重新選聘業委會委員,成立新的業委會後可以修改服務合同。或者解聘物業,自治或重新招聘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