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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陳隋景

    “我欲立情教,教誨諸眾生”是馮夢龍在《<情史>序》中說,這是他的“情教”觀的宣言。何謂“情教”?簡單說,“情教”就是馮夢龍的“教化”論。

    馮夢龍曾經在署名無礙居士的《<警世通言>敘》中,說過如下一段話,很能說明其“情教”的本意:

    “裡中兒代庖而創其指,不呼痛,或怪之。曰:‘吾頃從玄妙觀聽說《三國志》來,關雲長刮骨療毒,且談笑自若,我何痛為! ’夫能使裡中兒有刮骨療毒之勇,推此說孝而孝,說忠而忠,說節義而節義,觸性性痛,導情情出。”

    《三國志》故事本身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再加上說話藝術家充滿感情的表演技術,使聽眾受到了強烈的感染。馮夢龍藉此具體生動的事例,從理論上推論出通俗小說“情教”的特點和效果。

    所以,以“情”立“教”,實際上是對小說的藝術特性和社會功能,有著新的獨特理解的基礎上所形成的新見。“情教”的提出,顯然是馮夢龍的標新立異。這種新見,包含著三個層次的內含:

    01 馮夢龍提出“情教”,是由於他看到“情”有強大的陶冶人性、轉移世風的力量。

    他選錄中國古代文學作品中有關男女之情的故事近千篇,編纂成《情史》,目的就在於:

    “使人知情之可久,於是乎無情化有,私情化公,庶鄉國天下,藹然以情相與,於澆俗冀有更焉”。

    這段話的意思就是,情是永恆的,讓無情的人看了情愛故事,會產生情,私人的情可化為大眾的情,從庶民鄉村到家國天下,都能以情相待。

    他編撰《三言》:《喻世明言》(《古今小說》))、《警世通言》、《醒世恆言》這一套短篇小說鉅著的目的更為明確:

    “明者取其可以導愚也。通者取其可以適俗也。恆則習之而不厭,傳之而可久。三刻殊名,其義一耳”(《<醒世恆言>序》)。

    而他編集山歌,也完全是為了同一目的“借男女之真情,發名教之偽藥”(《序山歌》)。

    的確,所謂“喻世”、“警世”、“醒世”,立足點都在於勸善懲惡。無論是用婉轉勸喻的方式達到潛移默化,還是大聲疾呼使之警覺醒悟,其意圖也就是把通俗文學作品當作一具青銅鏡子,使讀者能“朝夕照自家面孔”(《<酒家傭>敘》),透過“情”的感化,從中獲得教益和鑑戒。

    馮夢龍在《<石點頭>敘》中說:

    “小說家推因及果,勸人作善,開清淨方便法門,能使頑夫倀子,積迷頓悟”。

    他是充分地認識到了文學作品的教育作用和美感作用,所以有意識地編撰通俗文學特別是小說,來發揮其“觸性性通,導情情出”的效果。

    02 馮夢龍提倡“情教”,有他明確的針對性,即針對著“濁亂之世”的無“情”社會和無“情”之人

    馮夢龍在《慌史·有情樹》的評語中借題發揮說:

    “萬物生於情,死於情。人於萬物中處一焉。特以能言,能衣冠揖讓,遂為之長。其實覺性與物無異……即草木無知,而分天地之情以生,亦往往洩露其象。何則?生在而情在焉。故人而無情,雖日生人,吾直謂之死矣!”

    在這段話中,馮夢龍對那種生而無“情”之人,深惡痛絕,直言指斥。他曾以“醒”和“醉”來比喻美、善和醜、惡,他認為:

    “忠孝而醒,而悖逆為醉;節檢為醒,而淫蕩為醉;耳和目章,口順心貞為醒,而即聾從昧,與頑用囂為醉”,而且還認為“濁亂之世,謂之天醉”。

    與之相對,馮夢龍在《<醒世恆言>序》中讚美“恆心”:

    “心恆心,言恆言,行恆行,入夫婦而不驚,質天地而無怍”,並說若能如此,則“萬世太平之福,其可量乎?”

    在馮夢龍看來,無情與有情,其中差別是不可等量齊觀的,人而無“情”,一切罪惡由此匯出,如果實行“情教”,使人們都成為有“情”人,則“盜賊必不作,奸宄必不起”,甚而至於“天涯成眷屬”。

    由於馮夢龍認為“天不自醉人醉之,則天不自醒人醒之”,所以他提出“以醒天之權與人,而以醒人之權與言”。

    這裡的“言”即文學,擔負著“醒人”以至於“醒天”這樣巨大的任務,具有著如此重要的功能,說明馮夢龍提倡文學的“情教”有著明確的現實針對性。

    03 馮夢龍提出“情教”,是在一定程度上鄙視或輕視傳統的儒家“教化”論的表現,包含有以“情教”取代儒家“教化”論的意圖

    關於儒家的“教化”論,早在《禮記》中曾提到:

    “溫柔敦厚,《詩》教也;疏通知遠,《書》教也,廣博易良,《樂》教也;絮靜經微,《易》教也;恭儉莊敬,《禮》教也;屬辭比事,《春秋》教也。”

    這就是所謂六藝之教。其中特別強調禮:“夫禮,禁亂之所由生”,所以,“隆禮、由禮,謂之有方之士,不隆禮、不由禮,謂之無方之民”。

    接著,漢儒又制定了“三綱五常”等一整套封建倫理規範。宋明理學又進一步加以發展,提出了“存天理,滅人慾”;並且在文論領域宣揚“文以載道”說。

    對於“文以載道”說,朱自清在《詩言志辨》中指出其影響之廣大:

    “可以說成功了‘文教”,以致“六經都成了‘載道’之文”,它“不但代替了《詩》教,而且代替了六藝之教”。

    所謂“道”、“禮”、“理”,實際上是一回事,都是指封建綱常,且幾乎成為千古不移的禁錮人性、束縛思想的精神枷鎖。馮夢龍認為:儒家的“教化”論,目的是教育人們“為忠臣,為孝子,為賢牧,為良友為義夫,為節婦”,總之是要成為所謂“有方之士”即有道德之人,但是實際效果卻微乎其微。

    為什麼?馮夢龍指出:一切經書史傳雖“著其理”、“述其事”,但“理著而世不皆切磋之彥,事述而世不皆博雅之儒”,士大夫和讀書人雖受經史薰陶,照辦的人卻不多;二是“天下之文心少而里耳多”,村夫稚子,裡婦估兒,對經史看不懂,不愛好,他們往往:

    “以甲是乙非為喜怒,以前因後果為勸懲,以道聽途說為學問”。

    這樣,宣揚儒家“教化”論的經典在最下層的群眾中便不可能有市場,而以“情”立“教”的通俗小說便應運而生,並有可能取代經史,在市民階層中廣泛流行。

    總而言之,馮夢龍特標“情教”之說,是有其深意的,即:

    一面大事宣揚《三言》等補足“六經國史之輔”,一面則又進一步論證通俗演義“足以佐經書史傳之窮”,甚而至於從兩者的效果對比中,競說儒家經典的感人程度未必如通俗演義之“捷且深”。

    這樣一來,馮夢龍的“教化”論即“情教”的作用,比之儒家的“教化”論便無疑高出一籌,以至不可等量齊觀了。

    回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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