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談談自己的看法,關於許某某拋屍沒有監控看到嗎?我想說肯定看得到的,但大家根本就不知道是在拋屍,他可以大搖大擺的拿出去扔都不會有人懂,具體情況請看下面分析。
許某人是早有預謀的作案,也就是說,在心理上以及說辭和需要的工具他都是準備好的。
假設推演
殺害來女士以後他可能利用早已準備好的彩條布,鋪滿房間,然後在進行分屍,利用鋒利刀具,將肉分割成小塊定時定量衝入廁所,因為夜晚,一直衝水可能引起樓下鄰居懷疑,所以選擇定時定量。
頭顱比較硬,她可能選擇女兒熟睡之時把頭顱放液化氣火烤兩三個小時,在使用老虎剪強行瓣,或使用小鋸子,放入水中消聲鋸成小塊。
他有心理準備,處理一個100斤左右的屍體用不了多久,把所有的骨頭弄成小塊並弄短,用包裝分批包起來,到了天亮之時,他將小片骨頭用膠布繫結在自己的大腿和小腿上,穿上黑色的大長褲,以外出買菜的機會大搖大擺的走出去,攝像頭髮現也無妨呀。
哪怕他沒有任何的殺雞鴨魚經驗,有心理準備的人,有30多個小時的充足時間對一具屍體進行處理是綽綽有餘的。而7月5日是週末,他白天沒法進行,因為小女兒在家,能幹的時間只有中午女兒午睡時間,他可能選擇補眠。
哪怕就算他一夜整理不完,他把剩餘的打包裝入衣櫃,第二天晚上在繼續通宵進行也不是沒有這個可能,然後利用接送女兒上學的機會,分批,分量,的運出去,多地拋棄。
之後他可能又將有血跡的彩條布墊,用剪刀剪碎,和肉內臟一同衝入廁所,所以才有他家裡一天用兩噸水之說。
用彩條布墊,他家裡自然沒有任何的血跡痕跡,彩條布被銷燬以後利用花露水,殺蟲劑,空氣清新劑,大量在房間噴灑,警犬也聞不出來。
而作案工具,可能也已經以扔骨頭的方式進行處理,也可能透過火燒,酒精加熱水消毒過後留家中。
這樣做是不是他大搖大擺在攝像頭下運出去也沒人知道?
屍體分解以後,除去肉和內臟,骨頭也就只剩下10來斤,從7月5日他可以有一次機會外出買菜或者更多理由。
骨頭弄成小塊以後,他可以利用透明膠把骨頭固定在自己的大腿小腿上,然後穿上長褲,空著手大搖大擺的走出小區,找地方丟。
而7月6日機會就更加多了,早上送女兒上學,中午去接回家,下午2點在送去,下午5點在去接回來,很多外出的機會。所以,我認為他不是懂規避攝像頭,也不是攝像頭看不到他,而是他大搖大擺的走出去。
整個案情的訊息我都一直在關注,從頭看到尾,感覺最可憐,最無辜的是他們未成年的這個小女兒,成為了名副其實的孤兒,一輩子還得受到內心痛苦的折磨,她可憐她的媽媽,痛恨她的爸爸,可是又愛她爸爸,因為畢竟怎麼樣他都是自己的爸爸,愛恨交錯的心理陰影將會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而且還伴她一生。
感悟:經過了解這個案情以後,我感覺被害人與犯罪嫌疑人之所以會走到這一步,都是因為雙方缺乏溝通,缺少相互理解,和相互包容的這份心,造成了怨氣不能很好的化解,日積夜累。人的忍耐度是有限制的,終究要爆發,一爆發就無法挽回。。
本來中年二婚重組,並喜得一千金,而且還獲得拆遷賠償,可以說一家三口在外來人看來是一個幸福而又富裕的家庭,可誰也沒有想到會走到今天這一步,來女士本以為的甜蜜愛情,換來的是粉身碎骨,本以為是避風港,換來的卻是化糞池,這樣好的家庭條件,走到這一步,實在讓人替他們感到可惜。
我談談自己的看法,關於許某某拋屍沒有監控看到嗎?我想說肯定看得到的,但大家根本就不知道是在拋屍,他可以大搖大擺的拿出去扔都不會有人懂,具體情況請看下面分析。
許某人是早有預謀的作案,也就是說,在心理上以及說辭和需要的工具他都是準備好的。
假設推演
殺害來女士以後他可能利用早已準備好的彩條布,鋪滿房間,然後在進行分屍,利用鋒利刀具,將肉分割成小塊定時定量衝入廁所,因為夜晚,一直衝水可能引起樓下鄰居懷疑,所以選擇定時定量。
頭顱比較硬,她可能選擇女兒熟睡之時把頭顱放液化氣火烤兩三個小時,在使用老虎剪強行瓣,或使用小鋸子,放入水中消聲鋸成小塊。
他有心理準備,處理一個100斤左右的屍體用不了多久,把所有的骨頭弄成小塊並弄短,用包裝分批包起來,到了天亮之時,他將小片骨頭用膠布繫結在自己的大腿和小腿上,穿上黑色的大長褲,以外出買菜的機會大搖大擺的走出去,攝像頭髮現也無妨呀。
哪怕他沒有任何的殺雞鴨魚經驗,有心理準備的人,有30多個小時的充足時間對一具屍體進行處理是綽綽有餘的。而7月5日是週末,他白天沒法進行,因為小女兒在家,能幹的時間只有中午女兒午睡時間,他可能選擇補眠。
哪怕就算他一夜整理不完,他把剩餘的打包裝入衣櫃,第二天晚上在繼續通宵進行也不是沒有這個可能,然後利用接送女兒上學的機會,分批,分量,的運出去,多地拋棄。
之後他可能又將有血跡的彩條布墊,用剪刀剪碎,和肉內臟一同衝入廁所,所以才有他家裡一天用兩噸水之說。
用彩條布墊,他家裡自然沒有任何的血跡痕跡,彩條布被銷燬以後利用花露水,殺蟲劑,空氣清新劑,大量在房間噴灑,警犬也聞不出來。
而作案工具,可能也已經以扔骨頭的方式進行處理,也可能透過火燒,酒精加熱水消毒過後留家中。
這樣做是不是他大搖大擺在攝像頭下運出去也沒人知道?
屍體分解以後,除去肉和內臟,骨頭也就只剩下10來斤,從7月5日他可以有一次機會外出買菜或者更多理由。
骨頭弄成小塊以後,他可以利用透明膠把骨頭固定在自己的大腿小腿上,然後穿上長褲,空著手大搖大擺的走出小區,找地方丟。
而7月6日機會就更加多了,早上送女兒上學,中午去接回家,下午2點在送去,下午5點在去接回來,很多外出的機會。所以,我認為他不是懂規避攝像頭,也不是攝像頭看不到他,而是他大搖大擺的走出去。
最後總結整個案情的訊息我都一直在關注,從頭看到尾,感覺最可憐,最無辜的是他們未成年的這個小女兒,成為了名副其實的孤兒,一輩子還得受到內心痛苦的折磨,她可憐她的媽媽,痛恨她的爸爸,可是又愛她爸爸,因為畢竟怎麼樣他都是自己的爸爸,愛恨交錯的心理陰影將會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而且還伴她一生。
感悟:經過了解這個案情以後,我感覺被害人與犯罪嫌疑人之所以會走到這一步,都是因為雙方缺乏溝通,缺少相互理解,和相互包容的這份心,造成了怨氣不能很好的化解,日積夜累。人的忍耐度是有限制的,終究要爆發,一爆發就無法挽回。。
本來中年二婚重組,並喜得一千金,而且還獲得拆遷賠償,可以說一家三口在外來人看來是一個幸福而又富裕的家庭,可誰也沒有想到會走到今天這一步,來女士本以為的甜蜜愛情,換來的是粉身碎骨,本以為是避風港,換來的卻是化糞池,這樣好的家庭條件,走到這一步,實在讓人替他們感到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