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楨木

    不合理唄!房子是升值的,車子貶值的,如果用這40萬買套房,付個首付,然後租出去,比買車的價值更高,這是從投資分析。

  • 2 # 追月亮的夸父

    100萬的房子,那估計是十八線小縣城吧,車是消耗品,買了就逐漸損耗折價的,房子性質都不一樣,不說增值,起碼是保值的,而且還能低首付長期貸款。兩人的收入是否負擔得起40萬車的保險,保養及維修費用,每天半套房走在路上,這男方心裡就不擔心麼?打腫別人的臉讓自己充胖子,確實不太厚道。開40萬車的人,資產僅僅100萬,確實是太飄了點,不過用來做生意的除外。

  • 3 # 遠嫁蓬萊的二寶媽媽

    這個看怎麼說了,結婚準備個新房很正常的,一百萬跟四十萬比如果一百萬能買套房子我覺得四十萬可以買套小戶型的房子了,看每個人心中的稱了,是我我不會買車的,我寧可給我女兒買套小房子,我結婚我媽賠送了四萬,車子房子都是我老公他們家買的,男方娶媳婦難道不該準備婚房嗎?我也不要求婚房寫我的名字。這種事看自己家情況了跟每個人的想法了是我女兒我不會同意的,我會給女兒準備一套房子的。這種要求的男方我們也不會同意嫁的

  • 4 # 葉千榆

    不合理。

    首先不能因為自己出多少就要求對方出多少。

    男方因為自己出了100萬的房子,就要求女方出40萬的車子。

    女方家裡能不能拿出40萬的車子呢?

    男方可以提議女方出車子,但不能規定車子的價值。

    一般女性要求男方買房的時候,也沒有說必須要買多少萬的房子呀。

    所以可以要求車子,但不能要求車子的價值。

    一個升值,一個貶值。

    房子是男方提供的,是男方的婚前財產。

    房子即使不升值也是保值的。但車子不一樣。

    100萬的房子,再過20年,也不會一文不值。40萬的車子,再過20年,可能只值2000塊。

    結婚以後,兩人有一套房,基本上是夫妻共用。

    結婚以後,兩人有一輛車,除非男方不會開車,基本上都是男方在用。

    公平嗎?

    肯定不公平。

    貶值是第一,婚後使用權是第二。

    假設外甥女家有能力。

    男方隨意的開出40萬車子的條件,應該是認為你外甥女家有這個能力購買。

    為什麼他不提議你外甥女買一套房子?

    他有房子,按男權思想,他可以要求你外甥女買一套房子啊。

    這就是他精明的地方。

    買了房子,房子是你外甥女的,以後結婚的時候他分不到半毛。

    而且,有了房子,你外甥女就有了底氣,在婚姻中就不會怎麼容忍他。

    就算吵架,自己也有個逃避的住所。

    但買車就不一樣了。

    買車可以讓男方有面子,婚後也有大部分使用權。以後離婚的時候,即使車子算為女方的財產,折價也不高了。

    . 我建議:如果男方堅持要外甥女買40萬的車子,那就將40萬給外甥女買房子好了,大的不行,買小的,全款不行,買首付。

    . 如果男方堅持要一輛車子,那就讓男方把房子賣掉,大家把140萬綜合到一起,買一套小一點的房子,再買一輛便宜的車。

  • 5 # 蒙古肉棗

    我個人認為,如果婚房所有人有女方名字,那麼女方買車也可以作為共有財產。否則女方只有居住權,但房子屬於可增值或保值的。車子屬於完全貶值的。十年後離婚,女方一無所有。這個坑有點兒深

  • 6 # 滄海一粟287046695

    這樣不合理。女方買不買車, 買什麼樣的車,要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男方不應該要求女方買40萬的車子。再說, 40萬的車已經算很好的車了, 賓士,寶馬差不多可以買了。住100萬的房子, 憑什麼要開那麼豪華的車?有一輛20萬左右的中檔車已經很好了。

  • 7 # 國企大院長大的孩子

    外甥女結婚男方出100萬的房子,要求外甥女出40萬的車主合理嗎?

    首先我們要搞清楚幾個問題才好得出結論。

    男方家買一套100萬的房子,也就是說這套房子是他們結婚用的。那麼問題來了,男方這套房子是在領證之前買的,還是在領證之後買的呢?

    如果是在領證之前買的,那麼這套房子和你外甥女就沒什麼關係,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男方要求你外甥女陪嫁40萬的汽車,我覺得是有點過分了。我還想問一下,他們家的彩禮出了多少啊?不要告訴我說只是一套房子什麼都沒有吧,如果這套房子還是在領證之前買的,還要求女方陪嫁40萬的車子,那麼就有點空手套白狼的嫌疑。

    話說回來,如果這套房子是在他們領證之後買的,而且加了女方的名字。那麼男方要求女方陪嫁30萬的小汽車,我覺得應該是合情合理,如果女方有這個經濟實力,可以滿足男方的要求。

    最後我想說的是,男女雙方結合在一起,首先看的是不是情投意合。其他彩禮陪嫁之類的雙方最好是商量著來,千萬不要為了這些東西傷了感情。

  • 8 # 使用者財富滇西

    這叫什麼合理不合理,這叫什麼婚姻,是不是叫物質婚姻,這樣的婚姻長久麼?婚姻本是男女彼此相愛,相互信任與依託終身的大事,男方沒理由要女方陪嫁什麼,而女方沒要求你要一百萬房子,平什麼陪嫁40萬的車呢?假如女方沒有經濟實力,這婚而結麼?假如女方提出要求男方買100萬的房,男方沒這個經濟實力,女方而嫁麼?這叫什麼事,這而沒結婚就沒有人情味,以後而談什麼感情,這婚而早最好不結為好!免得以後傷感情,也損害社會風氣,。做一個有情有儀的朋友為上上策。

  • 9 # 大羽說說

    外甥女結婚男方出一百萬的房子,要求外甥女陪嫁40萬的車合理嗎?

    我認為不合理。

    1.首先房子是否是婚前財產,如果是,那麼女方就只有居住權,這套房子和女方沒有任何關係,離婚後,什麼也拿不到。

    2.既然男方要求女方陪嫁一輛車,就要看男方給的彩禮是多少了,在我們這裡基本都是男方給多少彩禮,女方是翻倍給小夫妻的。按照題主說的40萬的車作為陪嫁,那麼男方至少拿出20萬的彩禮錢。

    3.這個還是需要看女方家庭狀況來看,如果條件允許,為覺得也並無不可。

    結婚畢竟是兩家人的事情,作為父母,都是希望小輩們能夠恩恩愛愛一輩子,好好相處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婆婆做什麼都看不慣,做的好也看不慣,不好更看不慣,該怎麼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