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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爭點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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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楊會計
第1種,其他股東收購股份
這種方式屬於企業內部股東資收購,手續簡單,知根知底,辦理快速。這方式出售股權,估值一般偏低,退款資金有其他收購的股東支付。
第2種,外部股東收購
外部股東收購程式相對複雜,資金稍微大一點,一般都會經理盡職調查,風險評估等等,耗時較長。但能取得較高的估值,和不錯的轉讓收益。
第3種,減資
這種方式耗時比較長,不論是對公司還是對股都非常不利。
首先需要對公司的資產進行清查,然後進減資公告、徵得債權人的同意,辦理工商變更,股東按照所持有公司淨資產進行退股。
這種方式需要公司自己掏現金出來,對公司的實力造成影響,有的甚至會影響公司的形象。
如果公司資金不夠,一方面是尋求銀行借款,另一方面其他股東對公司借款或者向公司增資。
以上回答希望對您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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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姬衛
一、由其他股東或股東以外人員/組織購買
1、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股東內的股權轉讓,轉讓價格由個人協商確定。轉讓款由購買的股東個人解決。
二、公司回購如果是公司回購,只能基於幾種理由才可以回購:減少公司註冊資本、股價低於每股淨資產、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併、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關於鼓勵上市公司兼併重組、現金分紅及回購股份的通知》第11條規定:“支援上市公司透過發行優先股、債券等多種方式,為回購本公司股份籌集資金。”公司回購股份的資金來源於:從公司稅後利潤支出、債務籌資獲得的現金。(下圖來自網路)
1、從公司稅後利潤支付
以稅後利潤回購股份用於登出,此舉可增厚每股收益,擴大了原有股東的持股比例。在稽核是否滿足再融資條件時,該回購股份所支出資金可視為對股東進行了分紅。
以稅後利潤回購股份用以減少公司註冊資本,減少了股東承擔責任的資金額。
2、債務籌資獲得的現金:
優先股視為債務籌資。銀行貸款、發行可轉債等獲得的現金,均為債務籌資。將借債獲得的資金用以回購公司股票登出,債務增加、持股份額提高,提高大股東持股份額。發行可轉債籌集資金,轉成股票後,這部分債務可不用歸還。但會稀釋原股東持股份額。騰邦國際是A股首例發行可轉債用以回購公司股份。(下圖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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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無咎
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其他股東,也可以是新股東。公司收購是典型回購,公司作減資。後面兩種情況是股權轉讓,公司股東發生變動。無論何種都需要按公司章程,履行必要程式,形成必要決議,簽訂必要協議。
回覆列表
公司支付股權回購價款,一般應優先使用公司稅後利潤支付,無稅後利潤或利潤不足以支付的,可以用盈餘公積金支付。公司的資本公積金可以用於轉增註冊資本,因此也可以用資本公積金支付。公司其他股東同意認繳退出股東的出資,退繳資金則由該認繳股東支付。使用上述資金支付,公司的註冊資本並未發生改變,對公司及債權人的影響最小。
如果公司使用註冊資本金支付股權回購價款,則必然會導致公司註冊資本金的減少,公司應當按照減資程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