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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農村小夥8899

    分析的不對,請勿噴哦,我覺得他肯定是等到第二天早上把那些剩下沒來得及粉碎的骨頭,趁著送女兒上學時,把這些骨頭包裹得嚴嚴實實,藏進女兒的書包裡,帶到外面去扔掉的,他女兒在當天晚上應該還不知情,也許是在她爸爸送她上學,在藏骨頭在她書包裡帶出去扔的期間可能發現了端倪,導致後面崩潰,才向警方透露了實情,來女士丈夫可能只有趁著送孩子上學,把東西藏在女兒的書包裡,帶出去扔掉這種方式才是最保險的,畢竟他一直都是這起案件最大的嫌疑人,所有調查的重點都會在他的身上,他要是在這段時間裡拿什麼東西出去扔,不管是生活垃圾還是什麼。絕對都會引起警方的高度懷疑,一定會調查清楚他扔的這些東西的去向的。所以他只有藏進女兒的書包裡,小孩子上學必須要背書包,這很正常,這樣他才能名正言順的將骨頭帶出去扔掉,暫時逃過警方的懷疑,哎,如果這個分析要是正確的話,求小女孩的心理陰影面積。這也太恐怖了,為什麼會讓一個12歲的小孩子來承受這些啊!這個許某某真不是人,都找不到什麼語言來形容他了,作為丈夫,他殺死了自己的妻子,作為父親,他給自己的孩子帶去了一輩子的陰影。哎,可憐的小女孩。。。。

  • 2 # 騎著蝸牛逛北京

    第一:在警方沒有公佈他作案過程之前,我們所有的分析和推測都是假設!甚至有可能造成謠言!

    第二:在法院沒有宣判之前,他都只是犯罪嫌疑人!

    第三:來女士已經遇害!而且可以說死的很慘!很冤!很讓人不能接受的殘酷!兇手的毫無人性!讓我們驚魂未定!我們還是等待警方的詳細調查吧!

    來女士……一路走好!!!

  • 3 # 華龍新觀點

    在7月19日,透過披露的資訊,本人對此案做了6點案理推斷,明確指出來女士的丈夫在撒謊,他就是犯罪嫌疑人。

    現在,再次根據目前披露的資訊,將本案進行梳理,作出如下推理:(純屬推理)

    一、作案時間:應當在4日晚上12點後到凌晨。

    理由:因為有其小女兒在家,所以來女士失蹤時間不能被隱瞞,從其女兒入睡到醒來的時段是作案時間,才能吻合其丈夫的言辭和其女兒看到的事實.

    二、作案手段:利用安眠藥讓來女士深睡,然後捂鼻讓其窒息而亡。

    理由:來女士丈夫聲稱來女士失眠而網購安眠藥是謊言,安眠藥是處方藥,正常途徑網上是買不到的,事實上安眠藥為其丈夫透過非正常渠道所購。

    因此,可以預測警方是以安眠藥為突破口,然後坐實其丈夫為重大嫌疑人。

    三、屍體處理:在來女士死亡後,其丈夫將屍體整體直接塞入化糞池。

    理由:其丈夫蓄謀已久,對如何躲避監控和最近位置化糞池口非常熟悉,因此直接揭開化糞池蓋子丟入屍體。

    因為近段天氣溫度較高,化糞池腐蝕性強,屍體在近20.天的時間裡會快速腐化,因此只剩下部分器官和組織,骨頭在抽糞機攪動會分散。

    為什麼不可能分屍?

    若在室內分屍,在兩三天的時間中逃不過現代儀器和警犬檢查。

    同時,在不到6小時的謀殺到分屍,然後進入化糞池,時間上很難做到。

    利用馬桶沖走分解的屍體是無法實現的,因為會發生堵塞。

    同時夜晚分屍的動作聲響會很大,極易被鄰居聽到。

    綜合現有披露資訊,作出以上推理。

  • 4 # 忘川留影之上

    碎屍不可能,畢竟房子小動作起來不方便,隔音也不好,衝沒衝馬桶互相都聽得見,我分析就是晚上悶死之後背下樓藏汽車後備箱,第二天在拋屍

  • 5 # 南方有喬木梧

    想到一場婚姻換來枕邊人分屍碎骨,重要的是他們之間還有個血脈相連的親生女兒。我寧願我沒有刷到過這個新聞。

    至於怎麼殺的怎麼分屍怎麼運出去的已經不關心了。

  • 6 # 小明致知

    來女士丈夫許某很可能是5號凌晨,趁孩子熟睡之際用暴力襲擊或者是矇頭窒息的方法,讓受害者沒有任何抵抗,就失去了生命。然後用各種鋒利的刀具,將屍首肢解成小塊,為避免深夜動靜大,讓孩子和鄰居知曉,就是先藏屍在床下面。等天亮送孩子上學,鄰居上班以後,在獨自回家肢解成最小塊。

    跟香港碎屍案一樣,先用開水煮爛,骨肉分離以後,剁成肉渣,肉渣從下水道沖走,然後骨頭放在揹包裡,趁出門買菜,或者是接孩子放學的時候,掩埋在垃圾場,或者是土石方場。如果如果是同夥作案的話,可以直接把屍骨搬運出小區,然後交由另一個人,拋屍掩埋!

    等殺人、肢解、拋屍完成這些步驟完以後就到了7月6號,然後因為妻子徹夜未歸,到警察局報案。

    個人猜測這個案件團伙作案的可能性比較大,因為徐某與前妻有個成年兒子,為了謀財害命啊,兩個人很可能狼狽為奸。

    因為許某曾是物業管理,對監控攝像頭的死角比較熟悉,只要許某在攝像頭的監控死角里面,把屍骨轉移給第三者,這樣就可以很容易在人不知鬼不曉的情況下,把屍骨轉移到野外掩埋,丟棄。從上造成來女士在家裡無聲無息失蹤的假象!

    只有分屍的過程,可以檢視許某家的刀具損傷情況,如果想確定是否是煮熟後拋屍,可以檢視水電煤氣的消耗情況,如果有異常的燃氣消耗或者是電量消耗,就很容易證實徐某是煮熟後拋屍。

    現代警察的刑偵技術遠比我們個人要更有效,更高明。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法律一定會還來女士一個清白,從而讓罪惡伏法!

  • 7 # 元芳有看法

    以下分析均來自元芳本人推測,和狄大人無關。

    我認為,殺害來女士的第一現場應該就在家中,而在處理屍骨時,可能存在三種可能:一是全部在家中完成破碎處理;二是將易碎部分在家中完成,像頭骨、關節骨等這些堅硬的屍骨,帶到室外多點遺棄;三是在殺害來女士之後,將屍體轉移離家後進行粉碎遺棄。

    在今天的報道當中,有媒體透露,在來女士失蹤的當天,來女士家中的水錶顯示,用了大要2噸水,這是一個關鍵的數字,這個數字也足以說明,來女士家中當天出現了大量的非正常用水,至於為什麼,最大的可能就是許某某用來清洗現場,以及衝下水道。所以基本可以確定,來女士是在家中被害。

    如果是在室內完成破碎的話,那麼必然會用到絞肉機或其它破碎機器,我們都知道,絞肉機的躁聲是非常大的,如果開動的話,周圍的鄰居都會聽得到,而鄰居證明,當晚並沒有異響,這樣一來,就為第二種情況提供了可能。不過,僅僅是清洗作案現場的話,是根本用不了2噸水的,那麼許某某是不是有其它更隱蔽的方式呢?比如硫酸等強酸化學物品。

    最後的一種就是,許某某藉助於自己物業工作人員的工作便利,狡猾的避開了攝像頭,而且他應該也清楚垃圾清運的時間節點,等他完成拋棄之後,剛好來了垃圾車,這樣以來,線索查起來就增加了較大的難度。

  • 8 # 崟嶽論軟體

    關鍵的時間點與實際的證據搜查結果不知道,所以無從談起。但是當初我判斷是藏於其家中床下,不知道對不對,或者有一段時間正確?

  • 9 # 中國兔子

    坦白說,殺自己妻子後再粉成碎粉狀,心小一點點也不去手!說一個案例吧,我們村裡以前有個人被他的朋友殺了,後又裝上車,拉到公路上用人家的雜草再蓋上,讓路過的車壓過去製造以外死亡;後來在拘留所裡還說嚇的要命。何況是自己妻子呢?我是有點不相信此人真有這麼大的雄心。

  • 10 # 週六六

    來女士已經遇害,目前真相尚未公佈一切只能猜測。

    我個人認為,來女士的丈夫是物業保安,很熟悉監控位置。他要在監控上面動手腳很容易,要想躲開監控也很容易。

    只要他躲開了監控,就會有無數種方法把屍骨運出去。

    有網友提醒,查他們家裡那幾天的用水量。如果用水量超大,顯然是碎屍以後衝出去了。

    如果真是這樣,估計是他碎屍以後,用馬桶衝出去了。大塊的骨頭用垃圾袋偷偷摸摸帶出去。

    而且還能夠躲開監控。

    不怕賊偷,就怕被賊惦記著。許先生存心要想要害來女士,防不勝防。

    來女士失眠,家裡備有安眠藥。用了安眠藥以後,要把她害死很容易。利用職務的便利,躲開監控,把她屍體扔化糞池也不算太難。

    機關算盡太聰明,最終只能害自己。看看蒼天饒過誰!

  • 11 # 一品小書蟲

    我認為不會分屍的,如果分屍,就算處理的再幹淨,有種檢測劑叫啥我忘了,是能夠檢測出來,哪怕時間過去很長一段,也能檢測出來。

  • 12 # 無法超越的足跡

    失蹤女子已經死亡,這個已經得到驗證,至於有沒有找到屍體,其實這個並沒有找到完整屍體,只是找到了受害人的屍體組織,也就是說很有可能受害人死無全屍,說白了就是最大的可能性就是被碎屍,這也是難怪失蹤女子並沒有出現在任何攝像頭裡面,而網上流傳一個訊息就是,受害人被粉碎機把身體粉碎後衝入下水道。

    網上流傳的版本是,兇手並沒有在自己家中進行分屍,而是搬運到鄰居家中分屍,因為他們居住的是802房,801房有人居住,但是803沒有人居住,網上流傳是兇手是物業上班的,拿到了無人居住的803房鑰匙,把屍體運到隔壁碎屍後用下水道把屍快沖走,還說整整用了兩噸的水,一個晚上用兩噸水,用水量太大了。

    雖然說這個是網上流傳的版本,這個並沒有說絕對就是真實的案發過程,當然這個都是一些流傳的資訊,不知道是真是假,不過其實挺符合了為什麼從化糞池抽乾以後就確定了嫌疑人死亡,只能說在下水道找到了證明死者死亡的證據,光衣物肯定不能判斷死亡,只能說找到身體部分組織,才能證明死亡。

    所以網上這個版本的確有那麼一點破案的樣子,具體是不是這樣的,我們只能等待警方的調查審訊結果才能知道,其實我們也不知道這個案件是一個人單獨的還是說有人協同作案,事實證明了死者沒有出現在攝像頭中,其實死者根本沒有離開單元樓,活人沒有離開,死人也同樣沒有離開,這就證明了為什麼大家沒看到任何有線索的訊息了。

    死者其實很有可能就是死在了房產上面,應該不是情殺,也不是情感問題導致的,而是遺產導致的,到死她都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被殺,她也許都沒有想過她的枕邊人會對她下手滅口,可憐的只是那個小女孩,自己的父親親手殺死自己的母親,並且全屍都沒有留下,給這個女孩造成的傷害有多大,也說明了殺人者極端偏激。

  • 13 # 社會主義好青年W

    我來回答!他丈夫將骨頭放進粉碎機,打成粉末,下樓扔垃圾時裹得嚴嚴的給扔掉了,這種狠毒的人,等待他的將是死路一條!

    因為她女兒事先不知道的,後來母親失蹤了好幾天後,想一想家裡面父親一些症狀,因為處理骨頭的時候肯定有輕微聲音,樓上樓下可能聽不見,但是他女兒肯定知道一點點,但是她當時肯定被父親找個理由欺騙過去了,後來他女兒感到其中貓膩,導致不願想象的事情最終自己想象出來了,懷疑他父親了,所以最後精神崩潰,向警方透露出自己想法實情。

    最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可想而知這位女孩的心裡面積,一輩子,一個家庭,一下子全部消失了,支離破碎,可能精神還會失常,真的可憐才12歲,花樣般年齡。這個父親真不是人啊,古今往來無法形容,作為家庭頂樑柱,妻子的丈夫,你殺了妻子還分屍剃骨,作為孩子父親,殺了她母親,將她完整的家庭拆散,讓他一輩子留下陰影,這種陰影可能會得精神病。可憐的來女士,可憐的孩子,下輩子千萬不要再嫁入這樣的家庭。這種人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並且沒有任何人同情,死後必定臭名遠揚。

  • 14 # 溪澈清

    當天吃完晚飯,來女士的水裡被加入過量的安眠藥,深夜其丈夫捂死了她,然後趁夜深人靜把屍體裝在行李袋裡走樓梯下樓,因為電梯運轉正常,所以樓梯根本沒人走,所以他一路沒有碰到人,然後進去地下車庫,避開監控,進入暗道,這條道同樣根本沒人走,除非是發生火災之類,裡面估計又髒又沒燈,出了暗道,附近正好有個化糞池,用棍子撬開蓋子,把屍體扔進去,再原路返回,小心避開地庫監控,順利進入樓梯,不聲不響繼續睡覺。第二天

  • 15 # 二哥拾影

    杭州失蹤女士被害了,讓我們尊重逝者,真兇已經找到,來女士可以安息了。

    那麼她的丈夫是如何將來女士的屍骨運出去藏在在哪裡呢?相信這是大家接下來所想知道的問題。

    據來女士的鄰居講,因為來女士的鄰居睡眠也不好,一有響動就會有感覺,幾乎可以在晚上聽到他們衝馬桶的聲音,但是來女士失蹤的那天晚上,鄰居卻感到很安靜。

    小女孩已經11歲了,但是也沒有發覺是自己的父親殺害了自己的母親,可見來女士死亡的時候是非常的安靜,唯一的解釋就是來女士在吃了安眠藥之類的藥物,從而遭到丈夫的毒手。

    來女士失蹤之後的第二天,還收到了來女士在網上購買的藥物,有訊息稱來女士是她的丈夫用枕頭捂死,然後碎屍衝下下水道,當晚來女士家裡的水用了兩噸,那麼問題出來了,來女士家裡流了這麼多水為什麼鄰居沒有聽到聲響呢?他的丈夫又是靠什麼做的如此沒有聲響,以至於連他的小女兒都沒有發覺。

    還有一些大的屍塊被他的丈夫帶走了,又透過什麼方法運出?

    作為一名退伍軍人,有人說他在物業上班,那麼他肯定會躲過攝像頭,將來女士的屍體裝起來扔掉了,甚至如果屍塊不多的話他也可能就藏在衣服裡。

    總之,這樣的人真的是衣冠禽獸,來女士嫁給了這樣的人,真的是將自己的後半生送入了地獄。

  • 16 # 榨汁小二郎侃法

    很多人都說行兇者是在家裡對遺體進行分解然後衝入下水道的,並且說當天死者家裡用了兩噸水。個人認為這種可能性不大,因為分解屍體需要很長的時間而且還會發出聲音。而且只要分解就一定會在現場留下分解的證據比如血液毛髮什麼的。因此只要在在家裡分屍警方在勘察現場時不可能沒有一點發現。

    結合案情和兇手的性格,我做一大大膽的推測。兇手應該是在殺死死者以後,利用日常從事保安工作的便利按照提前規劃好的路線躲過監控攝像頭揭開井蓋把死者的遺體扔進去的。

  • 17 # 2689春天的花兒

    網傳說萊女士失蹤的那天晚上,家中水錶當天的用水量是兩噸。

    這個是不是可以這樣揣測:許某先讓其女兒喝下帶安眠藥成份的水,使其女兒入睡。然後趁萊女士熟睡之際,將其迅速掐死肢解後,走過負一樓無監控區,棄入化糞池中呢?

    然後許某又返回家中,用水反覆清洗做案現場。不過我覺得這麼恐怖的事情,許某一個人完不成,或許還有幫兇。有網友會問,許某不怕被小區裡的人發現嗎?因為杭州近期一直在下雨,而且離萊女士家離最近的事發化糞池蓋僅有50米左右。而且那段路很暗,況且又是下半夜。

    但是從影片上看,警方好像也沒有打撈出大的東西,難莫成許某在家中將人用機器粉碎以後,分批帶出樓棄入化糞池中了?或是在家中用水沖走了?不然怎麼會用去兩噸水呢?

    一切都是揣測,一切要以官方宣佈的事發過程為準。

  • 18 # 職言者也

    警方現場勘查人員在對化糞池內提取的物品進行沖洗拍照後打包帶走,經過對比確認來女士遇害。而死者丈夫到底是如何做到神不知,鬼不覺地搬運屍體呢?

    來女士失蹤19天后,警方發出通告,失蹤女子已遇害,其丈夫有重大作案嫌疑,已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至此案件真兇終於要浮出水面,真相大白也為時不遠。可是許某是如何在家中靜悄悄的殺害妻子,並且避開攝像頭將屍骨運出去的呢?

    筆者結合警方近日來透露的資訊,將整個案件進行梳理,並結合實際情況對徐某的運屍過程做了以下推理:

    作案時間:7月4號晚上至凌晨

    來女士失蹤時小女兒是在家的,所以來女士的失蹤時間丈夫無法隱瞞,而作案時間也一定在4號12點至第二日凌晨這短短几個小時內。

    作案手段

    一、網購安眠藥迷暈妻子。

    為了避免深夜作案時產生大的聲響而被鄰居發現,許某提前網購了安眠藥給妻子服下,讓妻子處於熟睡狀態。

    關於這一點是可以官方證實的,搜查時在來女士的家中發現了安眠藥。介於安眠藥為處方藥,沒有醫囑不得購買,單是這一點丈夫的嫌疑就很大。

    二、以枕頭矇頭殺死妻子。

    吃了安眠藥的來女士如同待宰的羔羊,手無縛雞之力,許某直接使用枕頭悶死了來女士,避免了其他的的麻煩。

    在此有一點,很有可能,來女士的女兒也被嫌犯下了安眠藥,否則在殺害來女士過程中,極有可能被女兒發現。

    三、當晚立即進行分屍,並將絕大多數身體組織衝入下水道。

    殺害來女士後,許某立即對來女士進行了肢解,從而營造來女士憑空消失的假象。隨後許某將機體絕大多數的皮肉組織,軟組織,內臟,器官等被切成小塊衝去下水道。

    對於一些難以切割並且無法從下水道衝下的硬組織,比如骨骼等等,被許某裝在一起,用行李袋打包,由第二天再找機會丟擲。

    四、分屍後清理屋內痕跡,並於第二天外出拋屍。

    天亮後,許某並沒有馬上報案,而是憑藉自己偵察兵的本事,將家裡所有作案痕跡清理乾淨。

    隨後,再借助自己在小區當保安的便利,避開了監控器,將已經打包好的骨骼組織拋到外面。

    至此。來女士徹底從家裡“憑空消失”,許某也可以放心去報案。

    ‘是否還有另外一種可能?

    筆者更傾向於另外一種可能,來女士並沒有被分屍,而是被整體扔進化糞池的,為什麼這麼說呢?

    第一、死者女兒在家裡,鄰居都有人居住,夜深人靜的凌晨,想在家中對來死者進行分屍而不被別人聽見,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可以說是幾乎不可能的事情。

    無論是用刀具或者鋸子,還是用電切割,都會有巨大的聲音,而這一定會驚擾到鄰居。

    第二、警察在死者消失後第一時間就對家中進行排查,縱使嫌疑人有偵察兵的經歷,但是想做到不留任何痕跡,絕非易事。

    更何況,在排查過程中,警察派出多條警犬,再多的水,再好的清洗劑,也不能將死者身上的氣味徹底消除。

    來女士是丈夫趁著夜色,藉助保安的職業便利,逃避監控。整體扔進化糞池。

    第三、也許嫌犯的確非同凡響,利用各種手段將死者分解,但想透過抽水馬桶將一個成年人衝下去,估計馬桶也會堵塞。

    而在沖水的過程中,會有大量的水流,鄰居一定會有所察覺,而這些都會在警察調查時發現。但是警察直到昨天才將嫌犯強制拘留,可以猜測,鄰居並沒有發現異樣。

    綜上,嫌犯很有可能只是將死者謀殺在家中,但屍體並沒有在家中處理,而是利用在小區工作身份,成功躲避所有攝像頭,將屍體整體扔進化糞池。

    而在20天后才被發現時,化糞池本身具有強腐蝕性,加之抽糞車抽取過程對屍體袋破壞,所以警察只能發現部分身體組織。

    結語

    來女士的遇害,讓人十分惋惜,特別是其丈夫被認定為嫌犯,很多人心理五味雜陳。

    在金錢和財產面前,十幾年的感情說破就破,相濡以沫的妻子說殺就殺,不知道嫌犯為何如此絕情和冷血。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的終將是法律的嚴懲!

  • 19 # 森垚

    其丈夫可能將來女士的屍體分割,骨肉分離,肉衝入下水道,事發時家裡用了兩噸水,可以證明。

    骨頭可能放進化糞池,大的如頭骨等,用小孩子的書包棄之荒野。

    孩子已經12歲了,還下這種毒手,來女士的房子可能想留給自己的孩子,男人重男輕女,想把房子給前妻生的兒子。這樣丈夫起了殺心。

  • 20 # 杜家

    來女士的案情目前已經進入到最後稽核階段,證據鏈完整且已經基本確認了嫌疑人,雖然沒有通報來女士是如何被遇害的,但根據家裡一天使用了2噸水,以及在化糞池打撈好幾天,綜合來判斷,很有可能來女士慘遭分解。

    個人認為,組織很有可能是用下水道沖走的,很多家裡都有明管道,拆開以後管道很粗,完全夠沖走不是較大的組織,至於骨頭,很有可能是透過外出的時候,使用塑膠袋帶出去的,有那種黑色塑膠垃圾袋,很大的,包裹的也比較嚴實,直接扔到垃圾箱裡,計算好時間,直接就被運送走了…

    由此也可以看出,來女士的二婚丈夫肯定是預謀已久的,他很可能準備了很長時間,以為來女士失蹤以後自己就能得到所有的資產,結果沒成想現代破案率已經達到了百分百,一點點蛛絲馬跡都能破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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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骨肉分離,透過下水道沖走了

    個人猜測,組織應該是被分割以後,小塊的透過下水道沖走了,走的途徑不是馬桶,而是管道。

    像我家,下水管道還是明面上的,在衛生間裡,拆開管道的連結處,整個管道都直接露了出來,我們這邊的管道直徑有20釐米,別說小塊的組織了,再大一點的組織也能沖走。

    至於骨頭,攜帶起來更方便了,查了一下,人體的骨骼重量為人體總質量的15%到20%,也就是說100斤的,骨頭重量也就是15到20斤,作為中年女性,體重不會很大,骨頭的重量也同樣不會很大,完全有可能透過垃圾袋或者孩子的書包運走。

    目前可以肯定的是,化糞池裡一定有組織,而途徑肯定是透過下水道衝的,不然不會突然用掉2噸水。

    分解的可能性很大

    很多人認為分解的可能性並不大,因為容易被警犬聞到。

    作為一名職業獸醫,我知道狗的嗅覺有多靈敏,它的嗅覺是分子級別的,很容易發現異常味道。

    但如果用大量清水搭配洗衣粉洗衣液或者是洗碗液,那麼香味會在一定程度上掩蓋味道,加上起初都認為是自己出走的,沒有太過調查他家,味道消失了,警犬過去也聞不到的。

    如果不是分解,不可能抽幾天,取證的時候,可以看到相關人員正在用水衝什麼,不大,但是挺重要的。

    基於此,我個人認為,多數是被分解成為組織了,至於怎麼分的,還要等後續釋出會上解惑。

    最近兩天估計就要開發佈會了,解答大家的疑惑,但我認為,即使大家都猜對了,也依然不會感覺到快樂,因為來女士永遠的回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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