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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城市中流浪者

    夫妻財產誰花都行,建立在夫妻關係上,就怕娶個媳婦,花錢什麼的,都應該的,乾點活,就是這不該哪不該他做,找事哪裡都有他,反正在有10多天解脫了,真好

  • 2 # 情感驛站鈑金專家

    夫妻花對方的錢是應該的,但是很多AA制的夫妻就不同了,誰掙的誰消費的就多,可以自由支配的就多。夫妻收入差異巨大的也存在誰掙得多誰說了算,收入少的在花錢上沒有發言權。

    歸根結底,夫妻誰掙錢多,誰就能掌握花錢的主動權,男人掙錢少靠老婆來養活的叫吃軟飯,遭人詬病,令人唾棄!

  • 3 # 使用者東金山

    根據我國《婚姻法》相關條止款規定,夫妻有相互扶助的義務。還有在夫妻關係確立之後存續期間,雙方任何一方創造的財產系共同所有,可以共同消費。因此,夫妻間花對方錢合法合理,受法律保護,系天經地義。但儘管如此,夫妻間雙方在有勞動能力的情況下,都應積極工作,勤儉持家,共同創造財富,任何一方都不應坐吃等穿,隨意花錢如流水,坐吃山空,那樣會影響夫妻感情,由天經地義變成不仁不義,甚至使婚姻走向破裂而各奔東西。

  • 4 # 滄桑老人

    你覺得夫妻花對方的錢是天經地義的嗎?我認為是天經地義的,更是無可厚非的,因為花的是自己家裡的錢。

    什麼叫夫妻,夫妻就是同吃一鍋飯,同住一間房,同蓋一床被,同睡一張床。真正的夫妻倆應該是不分你我的,或者就不是正常的夫妻,而是搭夥在一塊過日子的同伴。

    一夫一妻相親相愛合二為一建立了一個家庭,夫妻倆就是一家人了。是一家人就要一心一意、同心同德把家庭經營好,而不應該分清你我彼此,反之家庭就不會和睦,就沒有幸福感,就不是恩愛夫妻。

    我們再簡單的打一個比方: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得了病,花去了很多錢,造成家庭負債,難道等生病一方病好了債務讓他或她一人還嗎?請問這還是夫妻嗎。當然個別奇葩家庭除外。所以,夫妻花對方的錢就是天經地義的。

  • 5 # 貪痴的蝴蝶

    這要看錢花在哪個方面了,如果是家庭開銷,生活需要,夫妻花對方的錢沒什麼不合適的。如果把錢用在別處,需要經過對方的同意,這是夫妻之間互相尊重的前提。

    有些家庭,男人不願意讓老婆管錢,而老婆又是家庭主婦,每隔一段時間就得張口要一次,這樣女方會顯得很被動。對於這種夫妻,女人不會每次要錢都能順利。

    我的一個朋友就是這種情況,她在家裡照顧兩個孩子上學,老公在外面做生意。每次打電話要錢的時候都要吵一架,老公總是嫌她花錢太快,而不管家的人總是不知柴米油鹽貴。

    扒一扒賬單,雖然大部分都是一筆一筆幾十的支出,偶爾有上百的都是給孩子買的衣服之類的,自己從來都不捨得吃穿。但是一天一天的賬單加起來,總數是驚人的,自己也想不到一個月竟花了這麼多。

    對於男方不願意讓女方管錢,又總是嫌女人花錢太快的家庭,女人的苦是隻有自己才能體會。所以,現在跟多女人寧願去自己賺錢,也不願意做家庭主婦,自己掙的錢自己有支配權。

    錢都是人辛苦掙來的,用對方錢的時候也要知道珍惜,不要浪費。但是,有一點要明白,對方再有錢,也不如自己賺來的錢用的自由,如果情況允許,還是自力更生,豐衣足食比較好。

  • 6 # 聖女仕途輝煌

    人與人哪一樣,處事的原則也不盡相同,按道理說:都己是夫妻了,還用分彼此嗎?還分那麼清楚幹嘛,若是的話,是不是感覺生分了呢?長時間這樣,夫妻關係也很難維持下去,婚姻解體也是勢在必行,很快也會提上日程。

    我的一個同事,大學畢業分到了我們單位,嫁給了,也是我們一個系統的大學生,倆個人看起來也很般配,諸不知她倆上公交車,各自給自己買票好奇怪,在單位,也沒少聽她的緋聞,男方在自己單位,小自己好幾歲的姑娘搭上了伴,同事姐,也沒敗下陣來,同樣也是找她一個科室的男伴,接下來可想而知,那就是離婚收場。

    同事姐也很快的和他男伴舉行了婚禮,婚後的生活很幸福,不分彼此!男方也很快辭職,和我的一個老廠長合夥開了一個廠子,生意紅火,樓房,車應有盡有,同事姐也開上了汽車,牌子是上海富康,迴響她跟她前夫上公交還需自己掏腰包買票,不免她心理也是很酸楚,還好必定一切都過去了,眼下的她很幸福。

    所以說:夫妻雙方無論用什麼方法,只要是符合,自己家庭實際情況計劃好,合理有效的安排好財政支出,顧全大局無私心,我想就沒有什麼大的出入,夫妻婚後的財產也屬於法定的共有財產,彼此花對方的錢也是合情合理的,也促進夫妻之間的關係的穩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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