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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媽媽在我出生那年患上精神病,到現在已經25年之久,患病那兩年送醫院治療了一段時間,診斷是精神分裂症,當時恢復挺好跟正常人一樣,但是回到家一個星期就復發了,治療了兩次依舊如此,家裡能借的借了,能賣的賣了,實在沒辦法就沒有再繼續治療了。 現在我大學畢業了工作了,想帶她去醫院治療,由於這些年她在家長期服用精神藥物,導致身體各項指標低於正常指標,身體無法承受精神藥物的副作用,精神病醫院不願意收治,讓去人民醫院住院調養,身體恢復了再來。 但是在人民醫院治療她不願意配合吃完打針,現在醫院不遠收治,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希望大家能給些建議,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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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喬晴的動力

    怎麼說呢,這類病人的家屬是特別辛苦和要有耐心的!

    我個人覺得,她是你的母親,她是愛你的,也是處處為你著想的,她不願去醫院治療是不是考慮到你的經濟問題,覺得去醫院要花你跟多錢,雖然說她精神不是很正常,可是她也還是有清醒的時候對吧,所以你們家屬耐心的,再耐心的和她溝通,哄哄她,就想對待小孩一樣,加油,相信你一定會處理好的!加油!

  • 2 # 春去春會來123

    精神病醫院不願接受治療,這種情況很特殊,可能你母親的身體極差。但是據我的瞭解,精神病醫院拒收的病人少之又少。

    如果是這樣,精神病人在人民醫院很少會聽從醫生的安排接受身體的調養和治理。我的建議是,為了你母親得到很好的治療,可以和精神專科醫院溝通。

    在精神專科治療醫院,很多精神病人也是需要打針掛點滴的。事在人為,可以和院方和主治醫生主任醫生進行溝通,他們完全瞭解精神病人除了在精神病院封閉強化系統治療,在其他醫院,對藥物的依從性和治療方案很難做到配合。

    所以還是在精神病院入手,特殊病例特殊對待,精神病人只有在封閉治療的情況下才能得到合理化治療。

  • 3 # 精神科B醫師

    包括精神分裂症在內的很多精神病人沒有自知力(即認識不到自己有病,現實檢閱能力受損),故而不能堅持服藥導致病情反覆發作,進一步引起病情進展導致精神殘疾,如果患者不肯服藥的話:

    1.病情的問題,疾病復發在早期可表現為不願服藥,所以要高度重視,建議到精神科門診就診,必要時住院治療,不要等到停藥病情完全發作了才求助醫院。

    2.藥物副反應的問題:抗精神病藥常有一些不良反應,這些不良反應有時會跟患者職業及身體帶來不好影響,建議可在專科醫師指導下進行藥物劑量的最佳化,甚至更改藥物種類!有些患者不想天天服藥,可以考慮長線針劑治療(這類針劑常可每月肌注一次就可,近年來還有每季度肌注一次的針劑在國內上市)!

    3.病恥感:精神疾病很多為慢性疾病,加之外界歧視等因素,很多患者病情恢復後會存在病恥感,可能需要專業的心理治療及康復訓練來解決。

    總結一下,在整個精神疾病的診斷治療及預防復發過程中,醫患聯盟非常重要,這就需要家屬,患者,醫務人員三方的參與,一個良好的醫患聯盟對病情及疾病的預後非常關鍵!

    不好意思,我前面只看到你提問的最後一句,我再補充回答下你的問題:由於很多精神病院是精神專科醫院,對軀體疾病的處理能力要相對弱,甚至缺乏相應軀體疾病的裝置和藥品,這就造成現在題主遇到的問題,因為題主也沒說清您母親主要患了哪些軀體疾病,我先給幾個建議吧:1.如果是一些比較嚴重的軀體疾病,肯定先得到綜合性醫院優先處理軀體疾病,同時可請精神專科醫院專家前去會診,給與精神科治療方面的建議。待軀體情況穩定後可轉至精神專科醫院進一步治療。2.有些醫院綜合性醫院也有精神科,這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這裡的話收治就放的比較寬,很多有軀體疾病的精神病患者也能住進去。3.題主提到的精神病患者由於精神症狀支配在綜合性醫院不配合治療的問題,可強制使用一些針劑或保護性約束.其實綜合性醫院也有很多譫妄躁動的病人,也有一些保護約束的設施。4.如果軀體疾病診斷明確且不是很急很重,可在綜合性醫院門診制定治療方案並開具相關藥品(務必要有該院的門診病歷並詳細記載),然後帶著這些材料到精神專科醫院住院,住院期間也可定期請綜合性醫院專家過來會診!

    希望這些能幫到你!

  • 4 # LaRose030

    送去醫院強制隔離治療,在裡頭有的是方法管他,輕的綁床上讓人喂,如果不吃就從鼻子灌進去。嚴重的那種吵鬧還有電療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唐朝巔峰時都城長安有多繁華。(人口規模,經濟,文化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