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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季——花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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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閞杺淉
這個不好說,有的地方它有這麼一個習俗就是已經訂婚了,若女方反悔了就需要退回男方所有的費用,若是男方也一樣退回女方的。你這隻能說還在談戀愛中,你就當自己做了回好事吧!(認為你做回好事的點在於,她父親生病你在醫院照顧或買些營養品等)
同時你也要相信自己會遇到一個跟好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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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立彬大哥
她向你借的錢以及她在你這裡拿的錢做其他的私用,都可以要回來!
日常開銷吃飯買衣服這些都是法律上的贈與行為!不能要!當然地方習俗你去要他肯給也沒什麼錯!只要雙方願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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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情感三農扭坤
又是一個異地戀愛,從你訴說當中,似乎女方有不可告人的目的,那有這麼草率的戀情,幾天就開房在一起了,似乎有騙婚的感覺,短短時間就談婚論嫁,購衣購物,還耍求發連結網上購物,幾個月化了不少錢,女方父母生病住院治療費也是男方的,化錢還陪護了一個多星期,接觸幾個月的費用,都是男方付的,化了那麼多錢,現在分手了,與別的男人在一起了,這麼速戰速決,有騙婚的嫌疑,你現在想把錢要回來,有點難,因為你們同居了,行了夫妻之實化費屬正常的。我的觀點是他父親住院的費用及開支,你有證據嗎?
另外你與女友的大筆化費有證據嗎?
現在的男友是他女方家地方的,還是就在本地方,瞭解一下詳情,或許早就在一起了,騙了錢又和前男友在一起了,如果有確實證據,確鑿是有騙婚嫌疑,可向法院提起訴狀騙婚騙財,如果能成立,他父親治療費,或者大額購置物品,也許能耍回來,但自己要衡量得失喔,否則賠了夫人又折兵,具體還是諮詢法律部門為宜,他們才是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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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頭怪牛
謝邀!你說了那麼多,到底花了你多少錢,你都弄不清楚!光說不少錢!後來怎麼突然分手了?再說,捉一個鴿子都應該付出幾粒玉米,你就這麼白白白睡了人家?假如一晚上一萬,多少晚上了?所以,自己應該心中有數!不能夠含糊其辭說花了不少錢!到底多少?還要女人到你家生孩子,給你家做各種各樣事情,這都是應該的嗎?還有什麼飯費問題等等!你叫一個女人管飯, 自己丟人嗎?所以,你應該換位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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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w捂住眼睛捂不住人心
這個不好說,如果兩三萬就算了,畢竟你們相愛過,不管她有沒有付出真心,你付出就好,至少你對的起她,以後誰也不欠誰的,誰也不聯絡誰,是死是活跟你沒關係,就當今年一年沒存的。
如果還想著這事,那就《可以諮詢下律師,就算要回來估計也就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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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輕風向晚
相親沒幾天就確認關係了。雙方都不瞭解,而且因何原因而分手的,是男方還是女方的問題?如果是女方的問題,可以適當要回大錢,如果是男方的問題,那就算了吧!感情的世界裡,都是你情我願的,本來就是兩個寂寞的靈魂,剛好碰撞在一起,只是女人付出的少,男人付出的多,愛情本就不可能完全平衡!
把大錢要回來吧!起碼對於失去了愛人的你,心裡會舒服點吧!
相親認識,一見鍾情,幾天就開房,然後見了女方父母,談了結婚的事,準備結婚。
所以就當成一家人一樣,衣食住行各方面花了很多,女方也經常提出要求發連結讓網上買衣服鞋子化妝品,當時男方覺得她這樣是真心想在一起,沒有把自己當外人。所以她要什麼買什麼。
幾個月,不管在一起還是異地,所有的消費都是男方花費的。包括她父親住院,男方也去陪護了一個多星期,各方面也花了不少錢。
現在分手了,她和別的男人在一起了,男方該不該把花費的錢要回來?哪些錢是該要的,哪些是不該要的?還有二個人在一起什麼是正常的消費觀念,是不是應該全部讓男方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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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同居了,你也沒虧太多。
你為她自己專門花的錢該要,比如服裝,化妝品,貴重禮物等,你們倆一起花的錢就不該要了,比如吃飯,看電影,住賓館旅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