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悠悠斜陽1025

    對於朋友或者閨蜜的感情,我覺得我沒有資格去幹預他們的決定。

    首先,感情是兩個人的事情,一般來說最好不要有第三者去幹預,因為你不可能完全去感同身受,當事人的感受和心理。

    如果說,你發現你的朋友或者閨蜜的另一半是個非常不靠譜,或者非常渣的人,那麼你需要先考慮你朋友或者閨蜜知道這件事之後的心理承受能力。

    如果心理承受能力比較強的,你可以直接給出一些客觀的建議,但是不要直接干預。

    如果心理承受能力比較弱的,那麼你需要做很多鋪墊,然後再給出對她來說比較適合的建議,但還是不建議直接干預。

    我覺得直接干預,可能到最後,朋友都沒得做。

  • 2 # 堯堯旺仔媽咪

    還真有過。

    我的一個好朋友找了一個日本人男朋友,最後竟然要談婚論嫁,我就跟朋友說:“為何要找一個日本人呢?雖然提倡中日友好,可是歷史怎麼會忘記呢?”朋友並沒有生氣,只是說我太狹隘了,虧得還是現代人。最後,他們結婚了,已經有三個孩子,其中兩個是雙胞胎,她的老公也很上進,朋友全職在家帶孩子,總之,生活過得有聲有色。

    掐指算來,這事已經過去十一年了。如果發生在現在,我應該不會那麼跟朋友說了。

    原因是:

    一、國家之間的事,確實跟普通人關係不大。雖然中日兩國曆史上有過紛爭,我們應該銘記歷史,避免悲劇重演,但和平年代,提倡的是國與國之間的互利互惠,如果因為歷史仇恨,就拒絕交流和發展,確實太狹隘了;

    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不能用自己的價值觀影響他人,特別是婚姻大事,即使是非常要好的朋友。

    總之,任何關係都應該有一些界限感,如果把握不好,很容易造成對彼此的傷害。

  • 3 # 仰望星空的表哥

    我感覺最好不要插手別人感情的事。

    菊花失戀了,邀閨蜜小麗、秀萍酒吧小酌,

    三人都喝多了,大罵菊花男友,秀萍、小麗罵的可解氣了。

    酒醒了,菊花和男友和好如初。

  • 4 # 蟲不知

    干涉過,有一個要好的朋友和她前夫訂婚後,遭到了我強烈的反對。鑑於那個男人當時的為人處事,即在談戀愛期間就有劈腿,家暴的行為,我當時認為不適合結婚,朋友以見過家長,訂婚為由,仍然結婚了。不過婚姻沒有持續幾年,最終離婚的原因依然是家暴,離婚前的一年屬於拉鋸戰,雖然立下了不在家暴的保證書,但兩人採取分居,分居期間他竟然再次出軌,所以婚前能看到很多問題,不要裝看不見。當然,我之前反對的時候語氣不好,若是現在一定會好好和她分析,但是感情是兩個人的事情,最終的決定權也在她。

  • 5 # 翠羽薔薇

    有過的,現在想想不應該,因為別人的生活我們只能建議,不應該插手。

    感情生活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我們永遠不能感同身受。

    那個時候還是太年輕了。

  • 6 # 小鄧子與小桌子

    如果發現朋友的物件某種不好想象,只能說提個醒,不能干預。記住旁觀者清,當局者迷,誰也說不清楚他內心怎麼個想法。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過小時候昏迷後的記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