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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營業執照,似如人的身份證一樣,各專案內容都必須真實、相符、才是可靠有效的。換句話說這就是企業的“身份證”。
從公寓樓15樓搬遷至19樓,需要鄰居籤不擾民證明,已經完成了30戶簽字,只有一家鄰居拒籤。即:絕大部分的鄰居表示了同意認可,建議你還是應該繼續努力,爭取做好剩餘的“工作”。
既然社群和工商部門都知曉這個問題,但不知你對鄰居,是否做了這方面的思想、協調、說服工作。比如:已得到了30戶鄰居的簽字認可,這就是較好的說服力;鄰居擔心有“氣味擾民”,並不等於就是“擾民”事實,這也是具有本質區別的。
但令人不解的是,在你沒有入住之前,鄰居怎麼就知道“氣味擾民”了?難道真是“先知先覺”;從實際出發是否有“不良氣味”,應該是題主比鄰居更清楚,且更具有說服力;假如確實成存在不良“氣味擾民”,是否可以採取“自然排氣”與“機動排氣”相結合的方式,規避“不良氣味擾民”,減少鄰居的擔心與顧慮……等,亦可為之增添有效的說服力。
建議還可以採取以下方式方法,增強說服力,消除“莫須有”的疑慮,減少鄰居的顧慮。
✍①、請他人協調助力。常言道:“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找到與那鄰居相好的親朋好友、或其他與之相識的鄰居出面協調,助你一臂之力。
✍②、將心比心,力求同情心。一併傾訴你的苦衷,向他們再介紹一下經衛生、環保部門認可的無害標準……,或將其美容涉及到的化妝品,讓他見識、觀摩一下、增加鑑別力,或減少、消除其顧慮…。
✍③、換個角度以理服人。即換位思考。既然是同一層樓的鄰居,就是同在“地球村”同住公寓樓。早不見、晚亦見,豈有不相見之理。又何苦“過分相逼”呢。假如是這個鄰居,遇上了你這樣的問題,或者說是你先入為主,他又會怎麼想呢。這不就是“一說自通”的說服力嗎?
✍④、可主動拉近距離,和氣生財。常言道:“好話一聲三冬暖”。既然鄰居也是做生意的,便以顧客的身份去照顧一下他的生意,“問寒問暖”搭上話題。“一次陌生,二次熟悉”。亦會有更多的機會化解“難題”。
✍⑤、懇請社群或相關業務單位的協助。社群是具有一定的社會事務協調職能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具有上情下達,下情上達的作用。同時也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和協調能力…。
✍⑥、走好必要的法律程式。防止真實意義上的“惡意”。即可將其所做協調工作的時間、地點、事實理由、參加人員姓名、職務,當事方姓名、答覆意見、調解意見、相關結果…等,作為記錄、或列入相關有效證據;假如當事方真的構成有敲詐動機和行為事實,則還要具有金錢、財物…的發生額度、數量、時間、…事實依據,或銀行賬務發生記錄(清單),書面資料、或影片、監控錄影、證人……等有效依據,才能走法律程式,進行依法治理。
✍⑦、注重關鍵性證據,避免問題複雜化。在當事方沒有構成敲詐、勒索的事實依據之前,亦不能隨便說他具有敲詐勒索的意圖。因為、這不僅得不到法律支援,自己還會陷入“誣陷”的困境,亦將反害自身,影響協調效果、或更難與鄰居和睦相處。
我在公寓樓(民用)經營美容公司,今從15樓搬到19樓,執照需變更地址!鄰居以有氣味,擾民(他家也是做生意的)不給籤不擾民證明。後來發現他是故意敲詐(想要錢或其他利益)因為我家有環保部門出具的合格證書!各項都符合要求!現在他家舉報我家經營和地址不符、造成我家停業!
如果我家不滿足他的條件(敲詐)(他不簽字,其他鄰居30戶都簽了)我就辦不了執照變更地址!
我該怎麼辦!社群,工商部門都說這是個人矛盾,無法解決!難道我就得妥協或搬走嗎?各位大神有什麼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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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個他的缺點,去工商局投訴他,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我就不信他可以做的很完美,都是做生意的,這種人不值得憐憫,必須要搞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