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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深眸暖光

    前段時間我在抖音上有看到過與你這種相關的影片,說是父母的財產如果到百年之後只想留給自己的兒子那麼在生前就應該立好遺囑做好公證並且指名道姓的只留給自己的兒子一個人其他人不得繼承,這樣就算父母百年之後兒子離婚了,兒媳婦也無法得到父母的遺產。

    注:這只是我在抖音上看到過的部分記憶,實際操作還望你請個專業律師諮詢,他們才能給予你最好的法律意見。

  • 2 # 一紙家書

    這裡我們不深究題主如此考慮的出發點,先就問題本身做一個解答:

    父母的財產,如果想只分給兒子,有兩類方式:一類方式是生前過戶給兒子;一類方式是生前訂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指定兒子為父母遺產的繼承人

    以下分兩個方面做一個說明:

    “只分給兒子”的兩種方式比較

    1.生前給。

    父母生前把財產給到兒子,細分為兩種方式:買賣、或者贈與。關於這兩種方式,有一些共同點和區別,簡單介紹一下:

    兩種方式,均受到限購政策影響。如果兒子沒有購房指標,這兩種方式均無法實施。兩種方式過戶完畢之後,形成的結果不同。買賣的結果,就是賣出去、收不回來了,除非兒子一直沒有把買房的錢給到父母;贈與,是可以附加條件的(例如要求兒子贍養),如果兒子沒有達到條件要求,即便財產過戶了,父母依然可以主張收回。兩者涉及到的稅費不同(主要指的是房產)。“買賣”涉及到的稅費,因對於父母而言的“滿x唯x”情況、對於子女而言是否已有房產以及父母房產的面積大小等因素有關;“贈與”涉及到的稅費比較規定,主要是3%契稅。

    2.身後給。

    既然題主提到“只分給兒子”,意味著應該還有女兒。

    那麼,按照法定繼承的話,兒子、女兒具有均等的繼承權。所以,只想給到兒子,只有一種方式:必須要訂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

    這份遺囑中,指定兒子作為唯一繼承人。這樣的話,未來父母百年,留下來的財產就將由兒子來繼承,與其他繼承人無關。

    相對於“生前給”,“身後給”有一些好處:

    對於父母而言,財產還是攥在自己手裡,對自己的生活是有保障的。同時,也可以作為對於兒子的一個約束。如果兒子對自己不好,那麼未來可以透過修改遺囑的方式,讓兒子繼承不了。善意的提醒

    如開篇所講:不去深究題主如此考慮的出發點。

    這裡僅僅一點提醒:要把財產留給“應該”給的人——自己喜歡的和對自己好的人

    不展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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