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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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美Ho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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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長島大叔
香港女性婚後冠夫姓是延用以前的傳統,民國時期內地還很常見,因為以前女性社會地位低,基本都沒有名字,加上以前婚後女性屬於男人的財產,所以婚後有冠夫姓的傳統,也多是上流社會人群才有的一種行為,可能也是一種身份象徵吧,但是隨著女性的社會地位越來越高,現在也很少了,最後一批冠夫姓的香港婚後女性也都是7、80年代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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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潭浪漫之一
冠夫姓,前清以前女的啊一般不會有大名,在未出嫁前的時候用的是小名,出嫁後一般是夫姓加孃家姓後再加氏,例如(趙錢氏)(孫李氏)等。
舊時光的女人只是生育工具,樓主講的啥同姓婚姻正式的是不存在的,古代社會是宗法社會,同姓五百年內是一家。現在認為是五服之內才是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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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bill935hk
相信臺主不瞭解香港才有這個問題
首先,現在絕大部分女士婚後不會更改姓氏。說真的是拒絕,
除非夫家是很很有錢。大家族就不同。
好似女歌星陳慧琳,兩個家族有點錢,所以她就未有改,生孩子前,還是用陳慧琳少姐,生第二胎才改女士,還是未有改姓
其他不改,有很多理由,如證書,身份證手續,工作單位
但其實只有一個理由,獨立
可以這樣說,她們想的己脫離華人家庭觀念
我的覺得,她們理解(嫁)意義有別
華人的嫁是跟從父家生活,要不是就是入聚女家。
香港的是同一居住伴侶。男的左女的右,女的想法,你不養我,你不遷就(冇限,冇原則的)我便走,我便跟別的男睡。
所以,若果女的不是要生孩子(真的已懷孕),我會建議年青不用結婚。因為香港女的還未決定終身。因為現在女的教育問題,她們非常遲熟,不能照顧自己 ,家人,就算生孩子了,還是,弄到新的一代沒有人性,沒有家教,沒有禮貌。
我是比較傳統,我覺得,如果不是愛到不得了,不應該有性關係,不是覺得未有什麼東西什麼原因可以分開兩人,或者一定可以克服,就別生孩子。
香港女士婚後沒有冠夫姓這回事,只是小部份一些高官女性被尊稱才會在姓名前面加以夫姓,例如陳馮富珍,範徐麗泰,陳方安生,杜葉錫恩,葉劉淑儀等等,若果夫倆都是同一姓氏那就不會在姓名前再加夫姓了!在香港除了女性官員或名流女性,一般女性絶對不會在自己的名字前加夫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