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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彼岸黑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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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艾哈邁提
那是因為處罰太輕。如果闖紅燈一次,機動車駕駛員記6分,罰款500一1000元;電動車,摩托車,行人罰款200一500元,保證沒人再闖紅燈。只是警察同志可能就要辛苦點,保證每個路有那麼一兩個人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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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逢吉家銀
對破壞規則者的縱容就是對遵守者的打擊和嘲笑,一個總是老實人吃虧的社會是杜絕不了違規的……和諧社會可不是透過在法治和倫理方面的妥協得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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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山觀雲
闖紅燈的危害極大,這是預備犯罪,好多人闖紅燈一個是處罰輕,二是有僥倖心理,鑑於此,有必要把闖紅燈入刑,尤其是故意闖紅燈的行為更要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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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uangduangqiao
大家如果都遵守規定,那規定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執法者也就該失業了。所以,要辯證地看這個問題,只要大多數人守規矩就好了,不守規矩出了事故,就是最好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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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火蟲子1983
你說的應該是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吧?那你這個標題有問題,不是如何管理都無法杜絕,而是根本沒有管理,動用志願者維持秩序幾乎是沒有作用。真正的管理不是人管人,而是制度管人。我個人覺得只需要兩條制度就可以達到90%以上的效果。第一: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一次罰款50到100並登記,累計三次納入誠信黑名單。對於那些不講道理的老人可以在其社保上做懲處(比如降低退休工資和降低醫保報銷比例等)。第二: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造成交通事故的,按其全責處理,同時承擔無責方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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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欽差大臣67685012
大部分人都是無意闖紅燈的,有小一部分是趕時間,要解決可以回一二代紅綠燈操作或綠燈快結束時作閃下閃狀提醒,我想現在交規的重罰下大部分人都不會拿自己的駕照開玩笑的。有部分無視交規故意闖紅燈的你怎麼樣對他都不起作用。所以為了大眾紅綠燈應人性化點。嚴是要嚴,但有些嚴也不起能改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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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齷齪紳士
第一,罰的太輕
第二,這類執法都是一陣一陣的沒有長效性
第三,法律不夠強硬,對於老漢老太,罰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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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潘新建5
不癢不痛的管理肯定是無效的,想要人自律沒有大環境肯定是不行的。可以參照國外的管理辦法嚴懲試試看,或許會有效果的。司機為什麼不敢闖而行人卻無所謂啊,因為行人並沒有償到重罰的味道當然就隨便了,加上還要禮讓行人他們對紅綠燈基本上沒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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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張127993043
對闖紅燈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及行人處罰的力度太輕了,這種現象不是不能治,沒法治,關鍵是把不把它當做重要的事來處理,假如重新制定違反交通規則的處罰決定,對闖紅燈的機動車發現一次扣5分,罰5000元,非機動車一次2000元,行人一次1000元,實行一個月看看,保證立竿見影。因為違法的成本太高,司機和行人捨不得這麼多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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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醫文化傳承者胡瑛君
一談到這個問題,不是法律不健全,就是國人沒素質,有誰實際調研過 ,車讓人堵車,人讓車過不了馬路,考慮過國情嘛?就是車多人多,學習地廣人稀的做法能行嗎?
為什麼不多建過街天橋和底下通道,很簡單的問題就是沒人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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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林雲開葉
1.機動車闖紅燈很少,主要是駕駛經歷太少或注意力不集中的原因,故意的幾乎為0,但不排除有。
2.行人與非機動車闖紅燈,比較多。主要是道路設計不人性、處罰難度大等原因造成的。
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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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CC齊天大聖
如何杜絕闖紅燈:①從法律上規定:誰違法誰擔責。闖紅燈者造成傷亡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如果闖紅燈者死亡了,造成他人損傷及車輛破損有其家屬賠償。②法院嚴格按法律來衡定事故,千萬不要用法律外的詞語來判定。什麼弱勢群體,生活困難,孩子還小,死人最大,同情家屬。違規者為什麼不能在事故發生前考其違規產生的後果,國家化了多少人力物力的普法教育。站在馬路上交警的工作和威懾力。特別是在紅綠燈處無視其的存在。
你看以後還會有人違法闖紅燈。闖紅燈是有代價的,可能就是陰陽二間的隔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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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青花甕970
行人和非機動車違法,最好的處理辦法就是1 行人和非機動車違法出事故按全責處理。2 行人和非機動車違法,當事人必須實行在違法點站4小時糾違崗,拒絕站崗加重處罰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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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大樹見解
現在講法律講的再清楚也沒有用,不如在發生事故以後看看怎麼處理的就明白了。現在的事故的責任劃分是誰受傷誰有理,誰叫的歡誰有理,誰家庭困難誰有理。而開汽車的汽車的價值比行人非機動車肯定要貴,所以就永遠的站在沒有理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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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常樂4974
你是交警代言人吧!目的是加重罰款增加收入,據我觀察所知,絕大多數開汽車人都守法,只有極個別由於不小心或大老闆闖了紅燈,大多數闖紅燈的是電動車,農用三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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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我們的明天比蜜甜
法律責任,如果闖紅燈的人統統拘留一個月外加罰款五千,你再看看,人不守法就是欠收拾。其實都知道闖紅燈違法[機智][機智][機智][機智][機智][機智][機智][機智][機智][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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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使用者彧巖
無規矩不成方圓,當年本縣幾個路口都沒有紅綠燈,車輛行人亂成一團,架設了紅綠燈後,車輛自覺了,一些行人也自覺等綠燈。任何事與經濟利益掛鉤就好管理,現在對行人闖紅燈處罰力度太小,如果闖一次罰一百看誰還敢闖,關鍵是處罰不到位、不堅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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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人生無悔1956
應該說國家有關法律條文制定的還是有漏洞,同情弱者及法律面前不能人人平等也是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俗話說的好“毛病都是慣出來的”“對付驢就是得用大棒”,如果真的能做到誰違法誰全責增加違法成夲我相信違章違法會少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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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崑崙老翁
任何事情都有一個漸進的過程,一是許多人進城時間短,對交通法規瞭解的少。二是違規了也就違規了,又沒有什麼處罰,違規也就成了自然,"中國式過馬路"就這樣誕生了。交通法規深入人心需要一定的時間和不斷的強代教育。現在上海已經對行人闖紅燈開始處罰了。相信這樣會使闖紅燈的行人大幅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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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沒辦法,因為就演算法律完善度再好,管理控制的程度再高,總會有人違法的。因為法律是死的,但是人是活的,人是有自己的思想的,我們誰也不能保證其他人會不會做出違法的事情。就像是我們平時生活中所看到的許多違法事件,法律懲罰是很嚴重的,但是還是有很多人冒著被法律制裁的風險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