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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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社保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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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律界民工
當然能領取了,只不過要符合領取條件。
領取失業保險金要同時符合以下3個條件:
1、已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
2、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另值得注意的是:
1. 失業金領取沒有次數的限制,只要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就可以申請辦理;
2. 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期限合併計算,但每次享受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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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點財事
以前領取失業需要去人才市場開失業證明,但是這個證明一般他們找各種理由,製造各種困難,因為失業率對地方政府都是有影響的。如果是主動離職,那開離職證明的時候最好不要這樣寫,因為主動離職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但是今年可能例外,不少城市出臺了階段性實施失業補助金政策,你可以諮詢下當地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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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百聞OR一見
我身邊的同事被辭退,前提就是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期間公司會給辦理好相關手續,包括n+1的經濟補償,在沒有找到工作的前提下可以享受失業金,期間好像還要定期去勞動局報道,或者自行辦理一個營業執照,也就是相當與自主創業。詳細的不是很瞭解。好像失業金最多隻能領取一年。你可以到勞動局瞭解一下具體事宜。
目前政策失業金領取的基本條件是非本人意願解除勞動關係。辭職不算非本人意願。但是後續就業後再次失業滿足以上條件可以合併申領按照當時的標準。
說點乾貨,今年受疫情根據人社部最新檔案2020年3-12月解除不滿足失業金申領條件的可以申請失業補助金(標準一般在失業金標準的50%-80%,最長可以領取6個月具體查詢所在省份公佈檔案)您的情況符合條件應該可以申領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