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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總編張張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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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黑貓呀
個人觀點:我們從現實生活或者網路電視節目都可以看出明星經紀有以下理解:
1、為各種經紀活動牽線搭橋。
2、開拓市場,開發藝人的潛質,幫助藝人尋找機會。專業型經紀人的工作很多,很瑣碎。藝人沒有簽約之前,要做調查,瞭解藝人的人品、才藝。簽約之後要做好藝人的推廣與宣傳工作,根據藝人各自的特點,為他們確定更能為觀眾所接受的角色
3、我國目前社會經濟正在不斷的發展,人們的物質生活水平越來越好,很多家庭、個人消費從原有的追求溫飽變成更多的精神追求了。同時,目前我國經紀活動已開始進入到明星領域,明星經紀公司的出現,對於活躍娛樂市場,滿足人們的娛樂消費,加速娛樂產業發展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
個人經驗:其實都是為了生活的一種方式,我們生活中有各種中介服務機構,他們都是為了生活進行一些銷售業務範圍,雙方的需求進行匹配然後進行包裝然後推銷,進而達成共識最後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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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時光景象
“一週娛樂”不請自來!
“明星經紀人是做什麼的”?
據所知:明星“經紀人”做的事情有很多喲!
比如替明星接:廣告、接劇、接電影和簽約合同!
安排明星時間的出席活動,平時陪同明星參加商務飯局,替明星化解難題等!
當然,做得了“經紀人”腦袋肯定要非常靈活和清晰,因為經常會接觸各類的商務洽談,加上娛樂圈這個行業是非常混雜,如果一不留神,可能就會給人擺了一道都不為其!
經紀人賺不賺錢?答案是非常賺錢。特別是娛樂圈這個行業,不過做經紀人這份工作,就得看能不能勝任得了。
像“謝霆鋒”的經紀人“霍汶希”,她是一個不簡單的女人!“謝霆鋒”有今天,是少不了“霍汶希”這位“經紀人”的!可以形容她是“謝霆鋒”背後的女人!而經“霍汶希”手捧過的明星有:容祖兒、Twins等明星。
如平時看見一些明星的經紀人,經常陪同明星出出入入,吃吃喝喝,其實背地裡在替明星勞心勞力!
做得“經紀人”這份職業,執行力也要很強,不然不能勝任!如果勝任得了,那你就很輕鬆,收入也驚人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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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泡芙芙dou
明星經濟是指將“明星”與“產品”透過廣告轟炸強扭在一起,“感動”人們有限的“想像力”,透過“聯想”發揮人們對明星與產品的“移情”作用。
在買方市場中,人們的注意力資源直接決定購買意向,爭奪消費者的注意力成為營銷的關鍵。明星經濟的實質就是利用關注度極高的明星來帶動大眾注意力資源的迅速集中,從而達到“曲線營銷”的目的。在這裡,明星實際上成了消費者注意力與產品營銷的感測器,或者說明星成了向產品輸送注意力的另類渠道。
明星經濟顛覆了傳統市場邏輯,例如價格、功能、款式、質量與技術等,憑藉著明星效應所帶來的公眾狂熱與一呼百應的從眾心理,迅速在人群形成強大的認同感和說服力。消費者購買的是“明星感覺”而不是“生活必需”,更多屬於一種精神消費。傳媒塑造了明星,明星影響著傳媒。如今,明星製作為傳媒產業的一種重要經營制度,為媒體吸引眼球,打造影響力提供了條件。一定程度上,明星已經成為現代傳媒產業賴以生存的重要法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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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時常聽到明星經紀這個詞,但對其內涵的理解卻比較模糊,我覺得非常有必要對明星經紀這四個字做一個解釋。
那說到明星經紀,我們首先就需要知道,明星經紀到底賣的是什麼?
我認為在明星經紀這個行業,賣的東西有三點:
一方面賣的是明星的時間,明星的時間和律師的時間是一樣的,都是以自己的時間換取最大化的利益報酬;
一方面賣的是明星的形象,這就是為什麼肖像權在娛樂法領域特別重要,因為我們賣出的是明星的形象;
還有一方面當然是明星的勞務,對演員行業更是如此,但這些相比其他兩點來講,不是這個行業特有的性質。
經紀是有法律定義的,一般來說經紀可被認為是居間。經紀人一邊有平臺方或品牌方資源,一邊有明星資源,所以經紀人在資訊不完全對稱時起的作用是很大的。在明星和品牌方不能直接接觸時,他們只能找到中間人去獲取資訊。
但現在網際網路和自媒體都十分發達的情況下,經紀人起到的資訊中介作用其實是有限的。在這種情況下,除去傳統的資訊和資源壟斷的特質外,經紀人的專業能力就是區分經紀人好壞的主要標準了。這也是這些年有著專業知識和高情商的經紀人特別稀缺的原因,因為傳統經紀人對這一塊並不看重。
但我們並不能說在自媒體發達和資訊暢通後,經紀人就沒有了存在價值。如果只是強調經紀人傳統的居間作用或兩邊對接的服務作用,在網際網路發達的情況下,這種經紀業務其實是供大於求的,有很多底層的經紀人都在從事這類業務。
而能夠專業地去給明星做包裝,讓明星從「0-10」、從「6-10」逐漸成長起來,或讓明星在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譽度的基礎上增加附加值的經紀人,才是最為緊缺的經紀人。
所以我們用一句話來總結明星經紀就是,透過售賣明星的時間、形象和勞務來獲得佣金回饋的商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