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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oliya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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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是西蕊心裡有光
首先要看你會不會著急生氣,那樣說吧,自拔不出來的話,會一想起來就覺得麻煩。那樣你也不想去找解決的辦法了,我個人建議不會在去法律解決。這就放下來,把這件事擱置一邊吧。
這筆錢無論多少,無論影響力大小,好在你是活碰亂跳的在每天早上呼吸新鮮空氣,見到溫暖的陽光。這些要比死去幸福幸運百倍。全當沒有這些錢。慢慢放下。
如果有借條或者衚衕就放到抽屜鎖上。不要打開了。
別讓這些錢成為包袱,自己在別處努力的再賺回來。
能借給他錢,無論是朋友情誼還是對方許諾給付高利息。總之你是救援救急,做了積德行善的好事。天道輪迴冥冥之中那些錢還會在你以後的人生中賺錢回來,到你手中。讓你善心得善財。
信心百倍很重要![祈禱][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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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如果律師愛上股市
問題有點模糊。律師給你分情況回答:
我理解為債權人離婚後死亡。
第一,債權人從未催要過,借款約定還款期限,但直到20年後都沒人催要,也沒有繼承人,沒有代位債權人,就是說他欠別人的錢,那麼債務消亡。
第二,對第一種情況債權人的繼承人,或代為債權人不知情的除外,從債權人的繼承人或代位債權人知道,或應該知道有這筆債務起,他們可以向債務人催要。但有訴訟時效36個月,超過36個月,欠錢的人可以以超過訴訟時效對抗,就是拒絕還款。
第三,債權人離婚又死亡,如果他將債務委託,受委託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內請求償還。
第四,債權人離婚前的債務,如果離婚時沒宣告該項債務那麼,配偶知情後36個月的追訴期內發起索要,該債務屬於原配偶的一部分依然要償還。
當然以上是法律上的規定。最主要還根據雙方自願協商,怎麼還?還不還?還多少,都可以協商解決。
債務人出於道義,任何時候都該還欠款!
你這個問題應該是兩個問題吧!
一,借款人死了,別人欠他的債務怎麼辦?借款人死了,他沒收回的債務也屬於他的遺產,所以可以由他的遺產繼承人去追訴欠債的!除非人家不追,否則別想人死債消!
二,借款人死了,其前配偶是否可以代為追討其生前借出去的債務?要看前配偶知不知道這次債務存在,且要看這個債務是否是在婚姻續存期間借出去的,否則這個是夫妻共同財產,她有權追討屬於她的部分!
所以除非人家好心放過你,不然還是老老實實賺錢還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