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律師是老鄉,同在幾個相親群裡。以前他加過我好友。後來可能是嫉妒我有房,他沒有,也不像其他人恭維他,就在群裡處處和我為難。把我寫的與剩女有關的文章轉發到群裡,我和他聊天記錄也發了上去。挑撥我被一群女孩子罵。和他理論,他卻說讓我報警吧,然後把我踢出群了。
他也不違法,我能拿他怎麼辦?論口才,城府,都不如他,也說不過他。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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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雲頻新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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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叭拉扒生活
與惡犬纏鬥久了
你可能也就變成了惡犬
由著他去
這有不影響你繼續努力
繼續過得比他好
這種人,趁早認清最好
而你也只要做好自己便好[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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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風從東方來163590821
說明你的應變能力有待提高,
遇事也不夠沉著冷靜。
下次遇到這種事,
完全可以不認賬!
直接說出他嫉妒你的原因,
然後佩服一番他的P圖能力,
佩服他的電腦製圖作假技術就行了!
這樣,
恰好滿足了他陰險小人的一面,
又達到了對他反戈一擊,
使他陷入自掘墳墓的境地。
不要與他就事論事被他牽著鼻子走,
他同樣也告不了你,
你同樣也可以讓他報警以自證清白。
律師不是萬能的口才和寫手,
律師同樣也有智商和專業水平高低之分,
這樣一個沒車沒房的律師,
更說明他的能力很差,
你怕他個啥?
不要被任何人的銜頭所嚇住,
有時這類人還不如你呢!
透過現象看本質。
我就看出此人不行~
淺薄而缺乏能力給他帶來的物質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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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情香留醉
您好!根據我國最新頒佈民法典第四編第五章名譽權和榮譽權,第一千零二十四條:民事主體享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譽權。名譽權是對民事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第六章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隱私權。隱私包括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人空間、私密活動、私密資訊。
根據您的描述,此人涉嫌侵犯您的隱私權和名譽權。您可以諮詢律師給他發律師函,要他撤回資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否則您可以將他起訴到法院。
理是講給自己的,沒人聽也沒人理解。做為律師,本身就不稱職的,他的行為對不對自己更清楚。只能後悔你選擇律師選錯了,律師慢慢也許會成熟懂得職業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