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頭條友好:
2020年6月7日傍晚,我在合肥市鑫空籃球館付費打籃球,在2號場地和不認識的人組隊打球,十分鐘後上籃時被人撞傷,當時倒地不起。
晚上立即去醫院檢查為左膝蓋前交叉韌帶撕裂加半月板撕裂,醫生說必須做前交叉撕裂重建手術加半月板縫合手術。
於是預約了醫院床位後,在6月22日做了手術,住院一週後出院,整個手術費花了五萬多。
醫生叮囑手術後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半年都要來醫院複查,且手術後在家休息三個月才能上班。
我期間聯絡過撞傷我的人,是個大學生,後來她母親回了我電話,說他家孩子只承擔一點點責任,到現在也沒來看過我一次。
我現在很氣憤,覺得對方至少承擔一半的費用,請問各位我應該何時起訴對方,應該申訴多少費用回來呢。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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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onga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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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程式設計師黑洞
關鍵看對方是否惡意衝撞。
法官一般也需要影片證據或人證,惡意衝撞方負全責。
否則,正常合理衝撞則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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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花蟲年
你的腿之前肯定也有不適,否則不會一下這麼嚴重,打籃球磕磕絆絆肯定難免,就看對方是不是有意,如果是有意,故意的那就不能放過他,如果不是有意,我覺得他沒什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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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MrXu509
我倆應該同年,都在合肥,都在901醫院做的磁共振確診,結果也是斷裂,外加半月板撕裂,我在安醫一附院做的手術,只花了3萬多,人家不是故意的,我沒追究,雖然傷太大了,自認倒黴[捂臉],要是人家故意的,可以找下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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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官意穿
平常我打籃球也是,難免會和對方發生身體對抗,這沒辦法。不過既然打籃球,大家都懂,籃球打身體就是一種天賦,如果一點小傷我也就算了。如果稍微嚴重點,對方不是故意的,我也能忍。如果對方是故意的,很髒的那種,再小的傷我也會跟他理論。您這種情況我覺得算非常嚴重了,不管是不是故意的,如果明確是對方造成的,應該找對方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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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天使在流年
我高中打球被一四十多歲的中年人用手指插眼,當時眼睛直接睜不開,眼睛充血,那個中年人騎車跑了,父母陪我到醫院就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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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合肥法師
首先對你的遭遇表示同情。
從司法實務角度來說,打球受傷的話,一般法院會適用公平責任,對方承擔的責任在20%以下。但是有一點例外:對方導致你受傷的動作明顯嚴重違反體育比賽的精神和道德,簡單來說就是惡意犯規那種程度,那麼對方就要承擔過錯責任,責任就要高很多了,會達到50%以上。但是,在沒有監控的情況下,舉證那是及其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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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孔方的粉絲
你這個問題讓我聯想到當今學校,體育課不敢開,運動會不敢開。為啥?怕孩子們受傷,都是嬌寶寶,責任重大,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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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AAA老高185143185
誰撞誰,還不一定。
再說球場屬於競技運動,磕碰是難免的。
初中時期就被惡意撞過,結果本人腰椎輕微損傷,對方手骨斷裂,骨折。。。你,說咋處理。。。
如果有影片還原真相,證明對方惡意傷害你的行為是客觀事實,那麼你起訴對方有可能獲得高額賠償。如果你沒有影片或其他有利證據,你根本無法獲得任何賠償,除非對方主動給你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