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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2020專業答題

    我於公元1986年結婚。

    當時,在我取得結婚登記證後,我們單位就分配給了我二居室。有個別沒有分到住房的暫時未婚同事有意見。婚後,我感覺過獨立生活,能夠增加夫妻自主性和獨立性,減少婆媳之間很多矛盾等等,在充分權衡利弊後,我們夫妻婚後離開父母家,住進自己宿舍,開始了人生新生活。

    俗話說:遠香近臭。說的就是親人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比較好。

    雖然我們自主去菜場選購蔬菜精油調味品等等,自己準備二人飯菜,但是,由於無拘無束的開始了新二點一線生活工作方式,新鮮感十足。

    父母在這裡包括了我(男方)的父母,也包括我妻子(女方),我的岳父岳母。

    由於當時實行全國統一的星期天休息制度,工作六天休息一天。當時流行說法叫:全年7天假(指星期天除外的)。

    因為我們夫妻雙方的父母和我們均生活在同一小縣城,所以,我們經常結對每週回家看看,前提是,星期天在雙方父母家輪流吃飯。雙方父母在我們要去的週日,去菜市場一般使用大一點的購菜籃子。

    父母牽掛和關注兒女的心,天下一樣。雙方父母經常會去我們的小家,給我們帶來好吃的,還有下飯小菜(自家醃製),我們家鄉有這種自家做小菜的傳統和習慣。

    我們也經常散步到父母家,一是探視,二是詢問有沒有需要幫助的事情,比方說:購煤球。因為我們夫妻都有妹妹和弟弟,最小的均在上小學,而且還同學吶。

    當時,我的同事中很多是“幹部子弟”,他們無一例外的都是結婚後吃住在父母家。

    民間口口相傳的:要想肚子飽,早上要吃飽;要想生活好,祖上財富好。有道理。

    我們很是羨慕他們的生活方式。

    有的同事,一直吃到接近五十週歲,是那種只吃不用交錢的“啃老”。對於這樣的“公子”生活,我經常當面和他們開玩笑說:人生有二次長牙期,二次斷奶期,你們呀,幸福到現在,二次斷奶還沒有完成。

    不過,這些“啃老”夫妻必須要承擔父母及自己小家庭的全部家務活,除非父母堅決不要他們做。

    如今,當年的所謂“啃老”者們,現在多數也甘心讓自己的孩子(獨生子女)“啃老”。只是現在人口流動性實在太大,有的人有心繼續這種模式,但是兒女不在自己身邊工作和住家。很多我們的晚輩人,流動到生活和地理環境比我們好的多的地區城市紮根了。

    以上是中國一段時期的子女婚後是否同父母一起生活的普遍做法。如同當下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帶孫子輩作法一樣,帶有時代特徵和中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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