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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強制系安全帶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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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侯解車

    在上世紀九十年代,我所在的修理廠來了一輛凱迪拉克,報的故障非常奇怪,只要駕駛員或者乘客晚上吃飯喝酒了,汽車就無法啟動,只有等到第二天才能啟動,甚至還因此耽誤了領導的出行,領導非常生氣,要求務必修好。我們修理廠各位大師傅輪番上陣,也沒有找到故障點,最後只能舉手投降。

    那個年代的資訊是比較閉塞的,查詢資料也很不方便,所以很長時間我們都不知道這輛車為什麼會這樣。幾年後的一天,我偶然在一篇文章上看到,有些車型有酒精監測功能,如果車內的酒精含量超標了,汽車就會預設為駕駛員喝酒了,為了防止駕駛員酒後開車,就會指令發動機停止啟動。我這才恍然大悟,原來這輛車無法啟動是酒精監測系統在作怪。

    其實不僅僅是這款車,在那個年代,還有很多美國進口的汽車也安裝了酒精監測系統,比如林肯大陸、水星、龐蒂亞克等。但是歐洲和日本的車型就沒有這套系統。這是因為當時的美國,酒駕比較嚴重,酒駕事故也比較多,美國政府為了降低酒駕事故率,就在汽車上強制安裝酒精監測系統,只要車內酒精含量超標,汽車就無法啟動。

    為什麼這套系統後來逐漸取消了呢?這主要是因為這套系統經常會誤報,影響人們的出行。比如駕駛員沒喝酒,但是車上的乘客喝酒了,也會導致車內酒精含量超標,汽車也無法啟動。此外,人們也逐漸意識到了酒駕的危害,再加上對酒駕的處罰益發嚴厲,酒駕的現象越來越少了,這套酒精監測系統的作用越來越小,屬於一種雞肋的配置,逐漸就消亡了。

    現在再來說說為什麼我國什麼不考慮在汽車上安裝測酒精的系統來避免酒駕。其實理由和上述基本是一致的,就是這套系統太雞肋,作用不大,並且誤報率太高。治理酒駕,更重要的是靠駕駛員的自覺,以及相應的處罰法規。應該說中國的酒駕治理是相當出色的,查處力度大,處罰嚴格。“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一觀念已經深入人心,酒駕已經基本杜絕,在汽車上安裝酒精監測系統實屬沒有必要。不過個人建議在一些特殊的車型上,可以安裝這套系統,比如長途大客車、危險品運輸車等。

  • 2 # 天和Auto

    酒精濃度測試儀_安裝在汽車上應涉及「侵權」如何杜絕酒駕已經成為社會問題,僅依靠交通警察的不定期道路檢查,似乎「漏網之魚」總會是存在的。於是很多網友認為將測試儀安裝在汽車上,與啟動系統聯動是個好辦法。

    酒駕指飲酒或醉酒後駕車,但並沒有任何解釋或規定說明「酒後不可以啟動發動機」,雖然酒後啟動車輛可能會存在駕駛的可能性。然而特殊用途的汽車是絕對不能禁止酒後啟動的,因為這等於限制了車輛正常功能的使用。

    問題自駕旅行有沒有經歷,對於帳篷、床車、房車有沒有概念呢?

    假設將「酒精檢測儀」與汽車啟動系統聯動,在保證不會酒駕的前提下,旅居車輛在戶外紮營時必然無法正常用車。“酒”本身沒有錯,錯在飲酒又去駕駛汽車的人;而旅居車在紮營後正常餐飲是不被限制的,飲酒後進入車內休息是使用者的權利,啟動車輛使用原車空調或為裝置充電無可厚非。但是飲酒後連發動機都不能啟動,在極端天氣中還能快樂的體驗旅居生活嗎?

    汽車異味的常規處理方式是什麼?

    如果偶爾用汽車香水的話,面對「酒精檢測·啟動系統」可能會非常尷尬,因為不論汽車香水還是成人使用的香水,其主要成分都含有酒精(乙醇)。而飲用的酒水也多為乙醇調和,所以說香水也可能導致車輛無法啟動。因為乙醇的揮發性能非常強,在高溫環境中如果造成車內“空氣酒精含量”超標會怎樣呢?結果也許是車輛無法正常啟動,甚至是行駛中因為“超標”而熄火。其次對於車內的消毒,或車記憶體在飲品灑落的情況也可能造成危險情況的出現。

    酒駕_有效杜絕方式依靠車輛硬體裝置或增加查處力度都很難達到理想效果,原因是什麼呢?

    「違法成本」是最大的漏洞,說白了就是處罰力度太輕。比如酒駕是可以定義為“危險駕駛罪”的,而在公共道路面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與行人進行危險駕駛,酒後駕駛的處罰標準僅僅為:駕駛證記12分,扣留駕駛證6個月,達到醉酒駕駛才會禁駕五年,這是不是給了膽大妄為之徒保留了“僥倖心態”呢?

    建議方式:汽車違章關聯個人徵信!如車輛違章行為涉及到嚴重等級型別,比如酒駕、毒駕、嚴重超速、追逐競駛等情況,駕駛證應當直接登出而不是吊銷,禁駕週期可分為2/5/10年以及終身。同時信用可以採用「積分制」,設計危險駕駛的行為分等級與徵信掛鉤,禁止房屋貸款、機動車消費以及公共出行方式的使用,以交通類公益服務為代價、分週期恢復分數與許可權,至此還有多少人敢於酒駕呢?

    總結:違法成本太低是酒駕屢禁不絕的核心因素!都知道搶劫銀行可能會判無期,所以銀行很安全——太多人不知道如何保證公共道路的安全,那就透過足夠大的代價讓他們知道就好了。要知道在海外諸多國家對於酒駕的處罰力度真的與上文所述相差無幾,井然有序的交通秩序不是靠“素質·自我約束”,而是權衡後不敢於嘗試違法駕駛行為而已。

  • 3 # 車事兒

    我如果沒記錯的,在上世紀60年代末期,在美國好像是福特還真幹過不繫安全帶就不能發動汽車的設計,但是然並卵,首先駕駛員如果真想不繫安全帶開車他一定會有辦法,比如把安全帶直接插上,再座在車內。其二的廠家這麼幹完了,消費者覺得這是一種侵權的行為,就不在買你了,其三,假設現在遇到了緊急情況,必須要馬上開車逃生,那麼此時您覺得還有必要糾結系沒系安全帶嗎?肯定是有限逃生啊。

    包括您說的酒精檢測裝置,其實真的有廠商做過,但是最後都只能是一時的賣點,根本就沒有辦法成為主流或起到實際的用處,比如沃爾沃就出過能檢測酒精含量的安全帶,檢測酒精含量的車鑰匙。

    因此對於酒後駕車這件事,還是要看駕駛者自己的覺悟,他要是想逃避,再好的裝置也是可能被矇蔽過去的。

  • 4 # 毛毛269874886

    以前八十年代末的時候我記得我表哥開單位的北京212上就加裝過,就在方向盤下面裝著,他當時給我說這東西叫酒敏斷電器,後來就再也沒見過這東西。

  • 5 # 雪鷹365

    你這個問題問的就好比如,提問,為什麼不讓每一個出門的人全都帶安全帽?因為會有高空墜物,帶上安全帽可以避免被砸死。

  • 6 # 炯哥哥聊裝修

    喝酒了連出租車都叫不到了,因為一上車,就報警,汽車能分出來是駕駛員還是副駕喝了酒?設施只是輔助,酒駕的問題主要是人,而不是設施,就像紅綠燈擺那兒了,但還是有人闖。你的想法很官僚化,就是因為這種思維方式,現在路口的設施投入越來越貴,這是很不對的。一靠自覺,而靠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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