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鬱金香與美麗間

    不可行。

    中央指示:鼓勵留學,來去自由。

    如果拿的是國家的錢,比如公派留學的,需要回國服務2年

    沒有拿國家錢的屬於各憑本事,來去自由。

  • 2 # 心有陽光天地寬

    不可行也無必要。公派留學生可設定一些限制政策,自費留學生無須限制。改革開放不僅需要請進來,還需要走出去,這些留在國外的人才也是傳播中華文明的使者。

  • 3 # 使用者4907284041552

    不想著如何提高待遇,改善用人環境,增加國家吸引力,而老想些歪門斜道,只會更讓人才厭惡。這種獨裁流氓式思維看來是深入骨髓的。

  • 4 # 拭目旁觀

    公派留學生必須在畢業後回國工作五年以上才能允許出國定居。這即是對祖國花錢培養的回饋,也是國家對公派留學生的要求。祖國花錢是為國家培養人才,理當學成歸來為祖國服務,這是天經地義的事。不想回國服務可以,以祖國出錢現有(有通貨膨脹因素)價值的兩倍金額予以償還。學成之後不回國服務的,由其父母或直系親屬按現有價格償還。

  • 5 # JSCL實事求是

    留學生回國也都是去北上廣等大城市,那有去小城市、農村或貧困地區等需要人才的地方的?大城市本來都人滿為患,就業壓力很大了,如留學生都回去競爭就更激烈就業壓力就更大了!

  • 6 # 無限振盪

    社會上有眾多這樣整人的思想和行為,嚴重毒化了社會生態。

    人材的去留靠的是吸引而非管、卡、壓。年青時為理想寫血書去邊疆,大多沒能鬥過時間最終落地生根的萬之一、二。當年以百萬計的知識青年上山下鄉,為返城十八般武藝全開,而今看雞毛一地。

    當今世界的競爭實為人材的爭奪,我們要建立優越的環境,不僅是本國還要吸引全球的優秀俊傑為我所用,才是正解。

  • 7 # 喜之郎觀察

    首先,肯定的告訴你這樣是不可能的,我們的規定是:出國留學,來去自由!

    我們是一個法制國家,如果法律這樣規定的話是違背了一個法制的根本含義,這樣要求一個留學生是沒有任何理由,為什麼必須要為國家效力?他有什麼義務嗎?指定法律法規是根據人們所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有一個平衡點的,換句話說你享有什麼樣的權利就應該盡什麼樣的義務,這個你明白嗎?規定不是隨便定的。

    其次,如果留學生全部都能回國,你能給他們提供與本專業相關的工作嗎?這樣不是浪費他們的時間和金錢了嗎?這樣會造成巨大的就業壓力,是完全沒有必要的啊!我真的看不出來你提這個問題的依據,人才流動性增大才能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

    最後,如果出國留學的花費是有國家支付,要為國家效力兩年,這是有必要的,現在也是這樣實行的啊!但是必須要學習與國家發展需求相關的專業才可以,如果與發展沒有必要聯絡的話就沒有必要……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們能給後人留下什麼?